小股東可謀中國大人權(圖)
趙京認為以商業手法推動中國人權更有效
谷哥不願接受中國大陸有損人權的條件而把中國總部遷到香港,最大的半導體公司英特爾為免趙京在大會上提出動議而主動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世界第二大的石油公司雪佛龍為免趙京與耶穌會合力催迫而接納後者的人權建議,中日美政策研究所所長趙京以小股東身份逼迫大財團改善人權七年來的成績,而他正瞄準中國大陸這崛起大國的上市國企 – 尤其是在香港上市的國企。
趙京04年開始購入股票,因雅虎泄露用戶數據而令師濤被中國政府拘捕後,他於05年到雅虎示威時目睹示威人士輕易被公司保安驅逐,於是盤算更有效的方法:小股東提案權。
根據美國1934年生效的條例,只要擁有一間公司至少1%或總值超過2000美元的股分超過一年,便可按程序向該公司申請在股東大會上提案。若公司拒絕,便要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備。趙京當時正與美國視覺藝術家協會等組織利用此小股東提案權逼在美國與IBM並駕齊驅的思科(Cisco Systems)公司關注中國人權問題,提案最後雖被否決,但卻讓他明白這方法對推動中國人權會更為有效。
七年來,他已向雅虎、谷哥、雪佛龍、波音、惠普、英特爾、新聞集團等八間公司提交議案,全都是要求有關公司成立人權委員會和關注中國人權。雖然至今未有一項提案獲股東大會通過,部分由他自已撤回,但已迫使有關公司面對問題及作出響應,例如英特爾是在他提出議案階段便與他會見並承諾作出改善措施,2012年更成立包括聯合國人員的外部專家小組,從人權原則向該公司提出意見;而雪佛龍石油公司更為免他與耶穌會合流提案而承諾在組織和制度上改善人權,並就此培訓公司員工;谷哥2010年在否決他的提案的同時,聲明會在政策中體現尊重人權,其後便把中國的總部遷往較為重視人權的香港。他表示,這並非全是他的功勞,「但若你要臨門一腳,我就是那一腳。」
更有趣的是,趙京多年來均未能成功在雅虎股東大會上提案,但或許是他的毅力感動了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在雅虎數年報備否決他的議案後,委員會站在小股東一方,要求雅虎就趙京的提案進行投票,在2011年的股東大會上雖被否決,但監督機構的要求,毋疑令雅虎不得不考慮投資中國時要關注人權問題。
他現在正打金融投資界巨頭高盛他團的主意,而手上尚有約三十間公司的股票,期望繼續以此推動跨國公司到中國投資時關注人權。
中國應用有難度 香港要變招
誠然,以這種商業手法推動中國人權,最好是到中國去,事實上,他曾經邀請維權律師唐荊陵和維權人士黃琦的太太張莉分別到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和中國石油公司的週年大會上發言,結果,張莉未被攔下來而成功提問中國人權狀況。不過,以中國上市公司要求擁有3%或以上股分才可提案的標準,趙京相信,較難直接在中國內地使用有關手段,相反,香港可能是一個次佳場所。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週年大會提案權主要由股東人數決定,若有總表決權四十分之一的股東人數,或有不少於五十名已繳納不少於二千港元(205歐元)股款的股東共同提出即可。
前商業法律講師黃覺岸認為,有關提案條款不難達到,但相信很難通過,作為提高市民人權意識則尚可。他續稱,港人的人權意識低於美國,像「關注中國人權」如此空泛的提案,港人未必認為有用,相反,更可能招來「政治化」的標籤,故此,若能把提案內容具體化可能更有效,例如要求某跨國連鎖食品集團禁售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