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註:昨日中央紀委總結黨的17大以來反腐成果,表示「不姑息腐敗分子堅決查處薄熙來等大案」全黨和全國人民舉雙手贊成。
本人2010年9月12日《貪官色官「十大」致命軟肋是什麼?》如果順籐摸瓜,那將會碩果纍纍。從「煙哥」「表哥」中廣大群眾與網友都能揪出貪官,那麼明顯的「色哥」「房哥」「錢哥」「權哥」等中可以透過現象看本質,將會有一批貪官污吏浮出水面。
筆者以為貪官色官擁有了權力後,沒有緻力於為人民服務,而在金錢,美女面前成了哈巴狗,變成了壞人。他們並不是生而就壞,有一個演變的過程。他們與人民群眾為對立面,就飛揚跋扈,頤指氣使,官商勾結,欺壓群眾。當他們多行不義、就內心空虛,也有所怕。俗話說,一物降一物。不管他們如何偽裝,遲早都會暴露。萃嵐在人民網載文,貪官主要有「十怕」,堪稱「十大」致命軟肋,總結得好,揭露了貪官色官必定沒有好下場的十大特點。
溫總理指出:「在和平建設時期,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孳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我們應掌握貪官的軟肋來有效地監督與制約官員......
貪官色官的「十大」致命軟肋:
一怕「同黨落馬,橫炮打中」。俗話說:「兔死狐悲,物傷其類。」每逢同黨落馬,貪官總是心驚膽顫、忐忑不安。他們最怕反腐敗「拔出蘿蔔帶出泥」,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殃及自身。如黑龍江綏化市「賣官書記」馬德落馬,帶出省政協主席韓桂芝、市長王慎義和一批縣處貪官。貪官們總希望反腐敗鬥爭圖形式、走過場、光打雷、不下雨。或者「適可而止」,像「割韭菜」,割一茬,發一茬,愈演愈烈。
二怕「紀委談話,約請‘喝茶’」。眾所周知,現在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是反腐敗的中樞,貪官最怕紀委談話約請「喝茶」。對貪官來說,尤其怕中紀委。因為,中紀委反腐敗態度鮮明,立場堅定,工作人員鐵面無私,軟硬不吃,沒有通融的餘地。如王懷忠要花200萬擺平中紀委,結果加速了自己的倒臺。對地方紀檢監察機關,有些貪官則不在乎,因為他們之中一些人就是貪官色官,如曾錦春、杜湘成等。
三怕「情婦反目,揭露老底」。貪官皆好色,大凡貪官均有情婦、二奶。為了討得情婦的歡心,他們揮金如土,不少貪腐的證據就掌握在情婦手中。如果有一天貪官厭棄了情婦,想另尋新歡,只要情婦攤開這本賬,貪官就沒有好果子吃。如原濟南市人大主任段義和,發現其情婦貪慾難以滿足,知道早晚要出事,竟然策劃在鬧市區「定向爆破」把情婦炸死。貪官怕情婦,不惜鋌而走險,可見怕到何種程度。
四怕「媒體曝光,窮追不舍」。現在媒體曝光、窮追不舍最終導致貪官落馬的事件屢見不鮮。因此,貪官怕記者,躲記者,甚至打擊陷害記者。但終歸是在劫難逃。如河南省盧氏縣原縣委書記杜保乾,挪用國家扶貧款大肆擺闊,收受巨額賄賂,他的翻船,正是《民主與法制》雜誌的記者與之進行整整三年較量的結果。記者雖手無寸鐵,但手中的筆卻使貪官們聞風喪膽,貪官們對記者避之唯恐不及。
五怕「小偷光顧,意外失蹄」。現在一些小偷,看貪官盆溢缽滿、富貴流油,也想分一杯羹,便瞄上了他們的口袋。以致時有被小偷「偷」出來的貪官見諸報端,讓人忍俊不禁。如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的落馬緣於公安局抓住一個竊賊。據竊賊交代,他先後在範太民辦公室作案30多起,共偷走人民幣11萬餘元。省紀委得知大吃一驚,立即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查出了範太民受賄達數十萬元的犯罪事實。
六怕「挪動崗位,失去根基」。俗話說:「樹挪死,人挪活」。但貪官不一樣,有時則是「一挪就倒」。因為,一些貪官長期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百姓心知肚明,但懾於其權勢,敢怒不敢言。腐敗分子一旦升遷或者調離,群眾舉報便會紛至沓來。許多貪官都是在調動和升遷後東窗事發的。如巨貪文強,他原任重慶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權傾一時,盤根錯節,無人能夠撼動。但薄熙來「調虎離山」,使他失去依托,問題得到充分暴露,最終把他扳倒。
七怕「奸商掣肘,不能自拔」。俗話說:「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貪官權力尋租,官商勾結,得了奸商的好處,往往授人以柄,易受反制。如重慶市渝中區環衛二所原所長範方華,堪稱「史上最倒霉」的貪官。在工程發包中,他原本想撈一把,收受王某賄賂近30萬元。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竟然被行賄人「算計」,最終不僅退回賄金,而且還倒貼40萬元「封口費」。因而,當他被指控收賄時,「委屈」地說,「我也是受害者啊!」
八怕「人頭落地,一命嗚呼」。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求生是人的本能,一般人都留戀人生,對死亡心存恐懼,貪官尤其如此。君不聞,建國之初,毛澤東從嚴治吏,砍了劉青山、張子善二人的腦袋,不知讓多少貪官、准貪官懸崖勒馬、回頭是岸,至少給中國官場帶來二十年安定,官員貪污受賄幾乎絕跡,這就是「殺一儆百」的道理。在當下,鄭筱萸、文強被執行死刑,都在官場引起較大震動。
九怕「資信公開,陽光行政」。大凡貪官,都竭力反對資信公開、政務公開、企務公開、領導幹部家庭財產公開等「陽光法案」。他們往往打著保護國家機密、保護商業機密、保護個人隱私的幌子,蓄意剝奪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為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們凡事習慣於瞞天過海,暗箱操作,行為詭秘,煞有介事,不但自己決定的事情不讓群眾明白,就是對中央的有關政策也各取所需,凡事對老百姓有利、對自己不利的,不傳達,不貫徹,採取「愚民」政策。
十怕「民主監督,還權於民」。民主是腐敗的剋星,民主意味著讓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對領導幹部實施有效監督,這正是貪官最害怕和極力反對的。貪官雖然在口頭上也講民主,但為的是裝潢門面,並不準備實行。他們最感興趣的是「人、財、物」大權獨攬,「簽字一支筆,決策一言堂,說話一個音」,千方百計把民主集中制變成個人專制,片面強調「集中」,美其名曰:「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負責制」。他們最怕「還權於民」,讓老百姓擁有主人翁地位。
原創2010年9月12日
2012年10月9日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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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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