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開來案與夏俊鋒案 功夫在法律之外
中國安徽合肥市中級法院今天公布了對中共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一案的判決,法院認定谷開來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從犯張曉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此一判決剛一出臺,立即引發中國司法界以及輿論界的強烈反響,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表示谷開來被判死緩,雖然符合中國大陸減少執行死刑原則,但是,此案審判未能公開,司法未能獨立,實在令人失望。
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在8月9日谷開來案件開審的當天曾經接受了本臺的採訪,他當時表示如果谷開來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成立,按照中國的刑法,她應該被判處死刑,法院如果要將死刑定為死緩,必須提供足夠的理由。另外,中國國內有不少網民將谷開來案件同瀋陽商販夏俊鋒的案件做比較,認為同是殺人案,夏俊鋒是自衛殺人,卻被判處死刑,而谷開來是故意殺人卻被判處死緩,質疑司法公正何在?今天,我們再請唐吉田律師談談他對合肥法院的判決以及對網民評論的看法。
唐吉田:按照中國大陸的刑法,死緩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是死刑的一種刑種。從目前來看,這個案件更多的是法律之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從案件一開始到偵查與審判,非法律的因素在許多環節上都出現,比如說,指定法院、指定律師等等,所以,這個案子的判決看來也是法律以外的因素起的作用更大一些。
法廣:中國網路微博依然封鎖所有有關谷開來的評論,但是,我們在推特上能夠看到許多網民將谷開來案同夏俊鋒案做比較,指出同是殺人案,夏俊鋒是自衛殺人,卻被判處死刑,而谷開來是故意殺人卻被判處死緩,不知您對此有何看法?
唐吉田:夏俊鋒案同谷開來案確實有一定的可比性。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夏俊鋒案件中被害者有一定的責任這是可以驗證的。而谷開來被減刑為死緩的理由究竟有多少證據,事實是否成立?這些都不太明確。在一個司法不獨立,媒體被壟斷的背景下,人們怎麼會對此信服。其次,從案件主體上來看,谷開來是政治局委員的夫人,而夏俊鋒只是一個販夫走卒,這在一個長期以來缺乏公平正義的國家,難免引發民眾的疑問。
法廣:大多數的網民的評論都認為法院對谷開來從輕發落,唯獨北京政法大學前客座教授王友金的觀點獨特,他向香港媒體表示,谷開來是因為家人受到威脅,這是一個客觀的因素,法庭應該減輕量刑。判處16年或18年,您覺得他說得有道理嗎?
唐吉田:他的觀點是他的一方之言。對所有看不到案卷、對案件缺乏瞭解的人來說,各種解讀都有他自己的道理。我覺得,從目前來看,從非法律因素佔主導地位的背景來看,我覺得這一判決並沒有想像得那麼重,雖然說,從長遠來看,中國應該廢除死刑,但是,在目前的刑法實行框架下,對谷開來判死緩的量刑確實帶有從寬的色彩。
法廣:許多專家都認為,對谷開來的判決是對薄熙來審判的前奏,預測薄熙來將受到刑事法庭的審判,您也這麼認為嗎?
唐吉田:實際上我覺得中國高層試圖把谷開來案件同薄熙來和王立軍案件相切割處理,顯然是為了維護中國官方的形象,減少對十八大等領導班子換班的影響,使他們預訂的計畫不至於受到薄熙來、王立軍、谷開來案件的衝擊。但是,谷開來案件實在複雜,有許多問題目前依然是一個疑問。比如說,除了谷開來與張曉軍之外,有沒有其他人參與策劃謀殺事件?另外,公眾關注的貪腐問題都沒有獲得審理,官方雖然是想刻意淡化,但是,在一個自媒體時代,在人們對公共事件參與意識如此之強的背景下,官方的有些安排只會產生事與願違的結果。
法廣: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法院對谷開來的判決,您會說什麼?
唐吉田:我覺得這個判決貌似刑事判決,實際上整個審判過程以及最終判決都是法律之外的因素佔主導,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
原題目:唐吉田比較谷開來案與夏俊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