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雲南省高院下達終審判決已兩月,南國城開發商拖欠的兩千多萬工程款仍未付。13名孩子來到大理南國城大理東盟玉石城門口替父母討要工資。在這些孩子當中,最大的是二十歲,最小的才五歲,本來,他們也應該和所有的同齡人一樣,擁有爛漫的童年,享受絢麗的青春。但是,現實的殘酷,生計的逼迫,卻迫使他們過早地揹負起家庭的責任,過早地看到了這個社會的陰暗面。
「我爸爸在這裡打工好多年了,沒有拿到錢,我馬上要讀書了,爸爸在外面打工好久沒回家了,我想喝牛奶......」在許多孩子看來,喝牛奶可能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了,但在年僅五歲的小余賢看來,卻成了奢望。其實,孩子們的「願望」都很簡單,吃麵包,喝牛奶,求學,這些在我們看來很平常的事,卻變成孩子們「遙不可及」的夢想。
相信,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沒有人願意讓自己年幼的孩子以這種方式拋頭露面,沒有人會願意讓孩子過早地承受這麼沈重的壓力。孩子替父母討薪,實在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沒有辦法的辦法了。其實,在烈日下討薪的孩子們不應該感到羞愧,因為他們是為自己父母討要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天經地義;討薪孩子們的父母也不應感到羞愧,因為那錢是自己的血汗錢,理直氣壯;真正應該感到羞愧的,首先,是拖欠民工工資的開發商。在他看來,「法院的判決,不過是一張廢紙」。正是因為他的不斷拖欠,民工們的工資才沒有著落,孩子們的生活才沒有保障。當年幼的孩子頂著烈日為父母討薪,其實,就是當眾狠狠地給了這位不講信用、無視法律的開發商一記響亮的耳光。
相關制度、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其實,也在此次事件中暴露無疑。民工的權利以及切身利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維護與保障。甚至,還要被迫把自己的孩子當做維護自己利益的「武器」。甚至,有人公然宣稱,「法院的判決,就是一張廢紙」。這所有的一切,怎能不讓一個法治社會蒙羞呢?
附:討薪現場,建築商與開發商的部分對話(來自騰訊新聞)
建築商:南國城欠我們的工程款咋個說?
開發商:工程款,你們總得給我們一個時間緩緩嘛。
建築商:你們不是春節時承諾今年6月30號付清嗎?現在都已經這麼長時間了,且省高院的判決都下來了,你們都還不付......
開發商:高院判決下來,總有個時間性......
......
開發商:還了你們冤枉債了,我們不吃飯了,大家要相互理解。
建築商:我打電話給你要錢,你說我們要冤枉債,什麼是冤枉債啊?
開發商:我給你開個玩笑不可以噶?
......
最終,這位負責人還是沒有給出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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