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命之源百姓捍衛、生存環境污染絕地反擊
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成為「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
最近一個月內,中國發生兩起震動國際社會的維權事件,一在四川什邡,二在江蘇啟東,起因都是為了當地民眾為了保護環境,為自己的生存權利而戰。
啟東在抗議過程中,因為出了一件出彩的事情,即市委書記被抗議者圍住,被強行要求穿上印有「反污染」字樣的T恤,書記拒穿,因而被扒光上衣。
萬事皆有因有果。單方面指責「暴民」,並不能澆滅今天中國各地興起的環境維權運動。更何況,「暴政乃暴民之母」,所謂「暴民」從來就是暴政催生出來的產物,兩者有如一塊硬幣的兩面。啟東環境維權抗議活動從訴求到結果,均體現了中國人權利意識的覺醒,這種抗爭具有無可爭議的政治正當性。
按照國家環保部《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灞橋區政府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設立「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應該經過環境評估。但卻違反了西安市政府設立的「黃牌」及(陝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西安市城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禁令規定。從現有資料來看,灞橋科技工業園區管委會成立於2008年9月,紡織城地區綜合發展區成立於2011年4月,所屬是灞橋區委、區政府。為瞭解決灞橋科技工業園區管委會和紡織城綜合發展區征地問題,灞橋區委、區政府(無征地、建設、規劃審批資質)制訂了「濱河灞橋生態濕地公園」開工建設用地,灞橋區政府為達到「灞橋生態濕地公園」工程項目方案的實施,置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環境污染,市民生命健康安全於不顧,不惜「以租代征(未批先佔)、批少佔多(先斬後奏)」模式,違規變更集體土地使用性質及用途,違法倒賣、徵用、掠奪、侵佔農村集體土地及村民土地承包合法經營權利益,不擇手段囤積、圈佔並破壞洪慶街辦田王村、灞橋街辦東渠村、西渠村、方家村、灞橋街村集體土地(基本農田耕地)共計2100餘畝(違反「嚴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文件」指示,無任何政府建設規劃用地審批文件及公告),用於毀田挖沙(且官商匪勾結,並組織地方黑惡勢力人員參與迫害、欺壓百姓)斂財獲利至今。挖沙後形成的20餘米沙坑狼藉一片(無人問津),然而,現在卻不知是那級政府信口雌黃的在此豎起了「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這塊(欺壓百姓、與民爭利)禍國殃民的(內部戰爭)大牌。
以上資料雖然簡單,但已經可以將脈絡理出來:灞橋區政府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審批,違規違法成立灞橋科技工業園區和紡織城綜合發展區是官辦園區且組織嚴密,因此,灞橋科技工業園區和紡織城綜合發展區,在當地是通過環境評估等審批,肯定由前者出馬,自家人審批自家人,在灞橋區完成的環保評估。黑社會性質暴徒如此猖獗,誰是他們的保護傘?
灞橋區為什麼設立「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污染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主要是掩蓋2008年9月起,灞橋區及灞橋街道辦事處夥同該方家村兩委會成員相互勾結,公然不顧農民階級強烈反對,利用職務便利瀆職枉法(無征地、建設規劃審批資質)冒天下之大不韙,不顧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利益(鋌而走險),也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審批,違規超權變更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性質及用途,違法倒賣、徵用、掠奪、侵佔農村集體土地及村民土地承包合法經營權利益(毀田挖沙斂財),包括維權護地村民慘遭關押、拘留、打擊報復(欺壓百姓、與民爭利)等殘酷迫害犯罪事實真相。
灞橋區政府的尷尬在於「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理應不該在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而是「毀田挖沙」斂財獲利(短期效益)。比如稅收(納稅人)、就業等等,卻要承擔污染的惡劣後果,完全是污染的被動受害者。灞橋區政府為何要在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做這貽害市民、子孫生命健康安全的賠本買賣?只因它屬於灞橋區政府下轄管區,領導定下的規劃,作為下級只有接受,否則站長、黨委書記頭上烏紗不保。
我想說,如果這些真的已經發生,這不是他的恥辱,是這個體制的恥辱,是免去他職務的上級政府官員的恥辱。灞橋區政府又以鄰為壑想將污染轉移屬下轄地,因為面對80餘萬西安人民以及自己的受辱。灞橋區城管執法長期形同虛設溜空灣,從事黑色利益交易而未採取果斷措施維穩,如此作為「創衛複查」能否實現嗎?如果西安人民因此而真能讓那個貽害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的「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取締、撤銷。灞橋區政府也應承擔因「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帶來的環境污染,聶仲秋書記、貟笑東區長(13363960960)即使因此而受處分,西安人民(包括我)會記住他的理性「苦惱人的笑」,因為這是他的尊嚴所在。更為嚴重的是向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投毒,更是殘害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無形犯罪和殺手。綜上述違規違法行政行為令人難以置信。
灞橋區人民維護自身的公民合法權利,也是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捍衛家園,其實是捍衛本鄉本土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萬人民生存權的絕地反抗,不僅值得尊重,還值得中國各地人民仿效。「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的環境污染已經破壞了不少原本空氣清新無污染(良田沃土)的農田耕地變成了生存絕地,世界上現有的幾大類污染,如水污染、空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全在中國氾濫成災。政府本來應負保護環境之責,如環境評估、企業環保監測等早就成了政府官員尋租的利益鏈條。說白了,灞橋區政府早就是污染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企業的放行者與保駕護航者。灞橋區政府官員們不僅踐踏了(陝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西安市城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西安市政府設立的黃牌「禁令」法律,更踐踏了哺育他們的土地。從「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剝奪人民生存權利這點來說;「有損法律法規尊嚴,有損西安城市形象」。也嚴重破壞了灞橋地區的生態自然環境,灞橋區政府早就成了人民的敵人。
中央政府一面要求依法治國,懲治腐敗,保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一面又對下面各級政府、公、檢、法部門貪官以權亂法,大搞腐敗,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審判。特別是《西安市公安局行政復議決定書》西公法行復〔2011〕03號謊稱;經復議機關調查(無結果),西安灞橋科技園區管委會於2008年10月,按照政府(無名稱)規劃(無部門)依法(無依據)徵用(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審批公告)。公安灞橋分局法制科負責秦洪亮信口雌黃的稱;此乃征地是灞橋區政府行政行為,也是秘而不宣的政府商業秘密,村民無權翻閱,也不得查看。公安灞橋派出所以維穩為由(小事托大、大事托炸),根本就不能保護老百姓的利益,甚至於在幫助黑社會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反卻對灞橋區政府當權中的腐敗分子的違法犯罪行為熟視無睹(保護犯罪),使法律在腐敗犯罪份子面前更顯得蒼白無力。
如今,灞橋區城管執法轄區的「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並沒有停止,且愈演愈烈更加瘋狂。卻將責任推給了政府,真是冷漠之極,缺乏起碼的城管執法擔當,這些僵化和冷血不是個案,也並非一日之寒之冷,西安灞橋區城管向來霸道慣了。難道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可以容許灞橋區政府這樣「破罐子破摔」的犯罪行為發生嗎!?
我本人曾在近20年前就已經很清楚地知道暴力革命的危害,也經常在「控告、舉報信」中提醒灞橋區政府,盡快完成政治轉型,扼制腐敗,不要為中國再創造暴力革命的溫床。因為歷史上任何一次暴力革命都不同程度地摧殘了中華文明。但如今灞橋區政府不僅倒行逆施,還視民眾的正當利益訴求為叛逆,人民如果還放棄反抗,只能是等死。民不存,國亦不存。
被逼至生存絕地的西安人民不得不奮起反抗。從各地相繼被政府投入監獄的環境衛士(如太湖衛士吳立紅等)孤獨的戰鬥,到什邡、啟東人民為保衛生存權的群體性抗爭,這是中國人(環境保護)權利意識覺醒的表現,也是西安市民(抗擊環境污染)運動的勃興,與部分知識人放縱想像而引伸的「暴民」、「暴力革命」之間根本不能劃上等號,這些運動比部分知識人的「不合作」更具有積極意義。
注;如果不是戰爭狀態,起碼的法律應該得到實施,黑社會打殺百姓得到警察政府的保護,足以證明法律已經不存在,法律只是政府鎮壓人民才拿出來用的工具。因而,才導致眾多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穩定,維權護地村民誓死抗爭保衛土地,反被關押、拘留、打傷、致殘等報復迫害。
什邡、啟東等地人民為保護環境而發起的公民運動。正是西安市灞橋區政府惡意征地、密謀策劃拆遷,環境污染市民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失地農民的希望所在。
一、強烈要求灞橋區政府,嚴格履行、實施「陝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西安市城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區域內棄置、傾倒、掩埋城市垃圾」。
二、要求灞橋區政府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及刑事責任。要嚴防死守,不能出現惡性的(市
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環境污染事件。堅決依法取締並撤銷「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
。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維護法律、法規尊嚴,確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三、要求灞橋區政府必須「除惡務盡、打擊到位」。依法扣押車輛及施工機械、扣人,順籐摸瓜、直搗源頭,方能顯示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嚴查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區域傾倒城市建築垃圾的保護傘,查到誰處理到誰、絕不能姑息遷就。
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部分職工家屬灞橋區;田王村、東渠村、西渠村、方家村、灞橋街村(失地農民)
2012年8月6日
附件;
舉報、控告材料
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
《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被城市垃圾嚴重污染
西安市人民政府;
在西安市灞橋區灞橋鎮以東方圓五公里處為「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幾十年來,它源源不斷的向西安市民提供了活命之水,養活了西安80餘萬市民生活用水,功不可沒。
然而現在,沿灞河北岸灞橋(新)公路橋向東的「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被城市垃圾嚴重污染」。有人大肆「毀田挖沙、破壞耕地」中飽私囊,從中大獲其利。他們置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和市民健康安全於不顧,堂而皇之的豎起來「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大牌,不分白天和黑夜的瘋狂傾倒城市垃圾,不計後果(環境)污染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活命)之源及市民生命、健康安全,令人憤恨萬分。
雖然有關部門於(2012年7月19日—7月24日)組織了進行打擊行動,但這種僅僅限於表面上的阻止(形同虛設)作為的力度是遠遠不夠的,也不盡人意(缺乏打擊力度),至今瘋狂不止。對於這種在眾目(光天化日)睽睽之下,禍害、污染西安市民飲用水源及危害什麼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行為,必須「除惡務盡、打擊到位」,扣押或沒收渣土運輸車輛及「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施工機械,扣他們「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收費人員,然後順籐摸瓜、直搗源頭、嚴懲責任人,不得姑息遷就包庇犯罪行為責任人。方能顯示政府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
作為我們西安市灞橋區納稅人,有權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給我們提供最起碼的生存環境。在此,我們強烈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嚴懲、嚴查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域傾倒城市垃圾的保護傘,查到誰處理到誰、絕不姑息遷就。才能體現中央人民政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決心,才能體現中央人民政府倡導的「以人為本」的執政思想。
一、強烈要求灞橋區政府,嚴格履行「陝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西安市城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區《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區域內棄置、傾倒、掩埋城市垃圾」。
二、要求灞橋區政府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及行事責任。取締並撤銷「灞橋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切實維護法律、法規尊嚴,確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三、要求灞橋區政府必須「除惡務盡、打擊到位」,依法扣押車輛及施工機械、扣人,順籐摸瓜、直搗源頭,方能顯示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嚴查在西安市民飲用水源Ⅱ級保護《西安市水業運營有限公司第二水廠(灞河管理站)》區域傾倒城市建築垃圾的保護傘,查到誰處理到誰、絕不能姑息遷就。
聯繫電話;15529221213、15529221223、13119158695、15619266882
西安市灞橋區灞橋街道辦事處方家村三組村民
控告、舉報人;趙宏財 魏碧俠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