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海基、海峽兩會制度化協商「第8次江陳會」下週將在臺北登場,預定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向來反中的臺灣在野黨臺灣團結聯盟也將一如以往,動員群眾,如影隨形的抗議海協會長陳雲林訪臺。
陳雲林和江炳坤(資料圖)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受矚目
兩岸第八次江陳會的焦點是協商歷時兩年、終於敲定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以納入經第三地轉赴中國大陸投資的台商、加入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爭端仲裁,以及臺灣人員人身自由受限24小時通報、通知家屬等各界所關切的議題。
臺灣媒體指出,台商在中國遭逮捕,最常出現的狀況就是失聯,等到家屬向陸委會求助後才得知遭到拘禁。即使政府積極交涉,大多是在台商被逮捕的數日後才開始,在這期間,若是遭到刑求、逼供而寫下自白,對當事人日後的司法訴訟顯得非常不利。而中國修法後的《刑事訴訟法》明年上路,其中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遭公安拘捕後,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但涉及「國家安全」、「恐怖犯罪活動」仍屬例外。
臺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兩岸投保協議將以專款處理人身安全保障議題,保障範圍不只是台商,還包括員工和眷屬;具體做法將在「共識文件」中規定,當台商人身自由受限制時,相關單位須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家屬。
台聯將如影隨形抗議
不過,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臺灣是法院裁定羈押才能關人,中國大陸公安則是要押就押。台商期待在中國的人身自由受到保障,是包括羈押的正當法律程序、家屬與臺灣代表的探視權、偵訊時的律師在場權等基本公民權利。
台聯黨團幹事長林世嘉也表示,兩岸投保協議除了放寬中國大陸資金來臺,但爭端解決機制國際化及大陸台商人身安全保護24小時通報機制都未列入協議事項。為提醒民眾兩岸投保協議對臺灣不利,林世嘉說,台聯將在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來臺期間動員群眾、車隊,到陳雲林下榻的飯店、參觀的地點,以定點及機動方式,展開如影隨形的抗議。
陳雲林將於8月8日上午率協商代表團搭機訪臺,下午兩會舉行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9日上午舉行第八次江陳會談,下午進行簽署協議儀式,隨後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將會見陳雲林一行。臺灣海基會表示,蘇拉颱風造成臺灣東部與中北部的災情,為確保臺灣全力救災,陳雲林原訂第八次江陳會後赴東部花蓮參訪,經兩會商定取消,陳雲林將提早在10日中午返回中國大陸。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也可望敲定
另外,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之後,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也可望在近期敲定。但媒體報導,雙方初步僅以簽署備忘錄(MOU)形式取代協議,且適用範圍大幅限縮,只開放企業戶貿易、投資的結算及支付,個人戶則被排除在外。若果真如此,影響所及,企業戶可選擇人民幣或新台幣計價,省下匯兌成本;但個人戶方面,包括人民幣存放款或各類理財商品,仍遙遙無期,除臺灣各家銀行期待的人民幣商機腰斬,也讓臺灣成為「人民幣第二境外中心」的期待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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