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迷信下的中國故事 畫像篇(下)
福建一位中學職員,無意間把雙腳架在辦公桌上,桌上剛好放著一張毛畫像,被人舉報膽大包天,送進學習班。
西安康縣農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陰暗無光,無處張貼毛澤東標準像,被人舉報不尊敬毛主席。還有一次,易道均的小孩呼喊毛主席萬歲,他順口說「哪裡能活一萬歲」,又被人舉報。縣軍管會由此認定,此人一貫反對毛主席,是不折不扣的現行反革命,最後判處死刑,1970年6月槍決。
某勞改隊的隊長王震川,愛整人,一天晚上他召集犯人,要他們「幫助」國民黨投誠營長李省悟(所謂幫助就是毒打、折磨)。他命人架住李省悟兩隻胳膊,下麵點燃原油熏烤,李硬是一聲不吭。那天晚上風很大,風一吹,火一燎,李的頭髮、眉毛一下子就燒光了,整個臉都被燻黑。值班的勞改隊員王法堯覺得,如此下去必出人命,於是趕緊報告王隊長。王隊長罵王法堯混蛋,同情歷史反革命,叫接著烤。李省悟臉上的肉皮慢慢燒熟了,仍然一聲不吭。最後,趁架他的人不備,李省悟一下子掙脫開,用手往自己臉上一抹,他的臉頓時變得黑的紅的血肉模糊。李省悟連喊三聲「蒼天啊!」王隊長被震懾了,一擺手,說:「散會!」不久,李省悟偷得一把剃頭刀,一天夜裡連割了同號裡三個犯人的脖子。第一個動脈被切斷,血噴到天花板上,其他兩人沒割到動脈,血到處流。當時屋裡有十二個犯人,全嚇傻了,無一人敢出聲,眼睜睜地看著他割卻動彈不了。負責監管李省悟的同號犯人蔣少先,最終手腳並用逃出號子,爬到院子裡才敢開口喊一聲:「殺人啦!」聲音很小,已變了聲了。這時值班的還是王法堯,聽到叫聲,他立即過去把門踹開。眼前的一切也把他嚇傻了,動脈被切斷的徐佔鰲,血還在往上噴,李省悟則坐在那兒用刀片割自己的脖子。他的手已經軟了,割不到動脈,不一會兒溜倒在地。地上一層血,直粘王法堯的球鞋。王法堯強站著沒摔倒,隨即去報告王震川隊長。「李省悟殺人了!」王法堯拍著王震川的門叫道。隊長沒出聲,他又砸他的門,大聲喊:「李省悟殺人了!」此時王震川已嚇得不敢出門,只在屋裡哆哆嗦嗦應一聲:「知道了。」王震川的殘忍和怯弱在王法堯眼前暴露無遺,他覺得自己在王法堯面前丟了面子,便暗下決心找機會整治王法堯,以重振自己的威風。有一天,王震川藉故說王法堯不忠於毛澤東思想,對文化大革命有看法,罰他站。他的罰站別具一格:叫人在勞改隊院子裡立一個毛澤東畫像,一米寬,一米三四高,天天讓王法堯對毛像站立,大家吃飯時他也必須對毛像站著。別的隊長值班讓王法堯下來,王震川當班還讓他繼續站著,就這麼一直站了三天。第四天晚上,王震川又讓在院子裡點上原油,咚咚冒黑煙,一百度的大燈泡安了好幾個,唱歌,喊口號,製造恐怖氣焰。奇怪的是,那天晚上,衝著光亮鋪天蓋地飛來無數屎殼郎,把那個毛澤東紙像撞得稀爛。許多屎殼郎撞到牆上掉下來,有的撞死了,有的撞半死,暈了。勞改犯們把落在地上的屎殼郎掃在一起,裝了九大麻袋。屎殼郎救了王法堯,王隊長不再罰他站了。更奇怪的是,沒過幾天,王震川得了癌症,很快病死了。
四川某地有一位瘋尼姑,六十多歲了,把毛澤東像貼倒了,被人舉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劉某出生於官宦家庭,父母早亡,兄長是國民黨軍官,隨國軍撤到臺灣,只剩劉某一人留在大陸。由于兄長這層關係,劉某平時小心翼翼過日子,每有政治運動,更加恐懼戰兢。劉某幾次被列為批鬥對象,但都有驚無險,幸運地被從黑名單裡剔除,因為他有一門手藝,能把鋼板蠟紙刻得像印刷體一樣漂亮,還能畫毛澤東像和寫大標語。畫毛像是一件難度極高的事,不但要畫得像,還要注意牆壁的質量,甚至底色油漆也有學問。天長日久難免油漆剝落,千萬要避免先從臉部剝落,否則一旦毛像出現缺鼻子少眼睛,就麻煩大了,弄不好會人頭落地。劉某努力提高這些手藝,一旦有人比他強,或略比他差一點,但對方根正苗紅,他就可能被取代,成為無用的人,一旦淪為無用,命運不堪設想。有一次,單位要批鬥七、八個人,加上一直需要劉某刻蠟版的那位領導出差在外,劉某也被列為被批鬥者之一。抓他去批鬥的人到宿舍找他,不見人,同宿舍的人說他上廁所了。來人到廁所找,也沒找到,為了不耽誤開會,只好先批鬥其他人,下次再批他。其實當時他就在廁所。那天公廁人很多,劉某蹲在最裡面,可能是小腿疼或別的什麼原因,蹲得歪一點,來人一眼掃過去竟沒有看見他,僥倖滑過一場批鬥。下次批鬥會,大概那位領導出差回來了,抑或革命形勢變了,要批鬥另一類人,劉某沒有被列入批鬥名單。那年頭,一旦被批鬥過一次,之後所有的批鬥都會有你的份。黑五類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即使你有手藝,是革命需要的人,但性質變成被監督勞動了。歪蹲廁所漏過一場批鬥,等於免去許多次批鬥。改革開放後,劉某所在的小城突然要引進外資,市委書記說,要充分利用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回國投資的熱情來加快四化建設,於是劉某這個有海外關係的人被調到市統戰部,最後當上政協副主席兼統戰部長,退休後隨兒女定居澳洲。
某紡織廠電工老劉,一天夜裡下班回家途中突然感到內急,可是身上沒帶紙,便跑到路邊的大字報宣傳欄撕下一塊報紙,躲到宣傳欄後面方便。第二天一早還在睡夢中,專案人員已光臨劉家,原來頭天半夜他撕下來擦屁股的那塊報紙上有半張毛澤東頭像。老劉以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送勞改農場不到半年,老劉病死,人們在他的衣袋裡發現一個小本子,上面寫滿一句話:「毛主席呀,我不是有意的!」
一天,社員錢某正在自家菜園裡挖地,忽然來了兩個肩扛紅棍子的群專隊員,將他押到公社群專指揮部。怎麼回事呢?原來有人告密說錢某用領袖像當手紙,用過後扔進糞坑,侮辱偉大領袖。錢某起初無論如何不承認自己與所指控的事有任何關係,說完全是別人陷害他,群專頭目就讓人出示他當初在自家廁所糞坑裡撈出來埋在糞堆裡的報紙作證據,錢某只好如實交待事件的原委:那天他的確發現自家自留地廁所的糞坑裡有一張上面有毛像的報紙,嚇得趕緊將報紙撈上來,埋在糞堆裡。證據確鑿,錢某不得不接受壞分子的帽子,由生產隊管制勞動。讓錢某始終想不明白的是,當初從糞坑裡撈報紙、埋報紙的時候他是那麼小心,怎麼居然還是被人窺見了呢?再說,當時各級報紙都在右上角印毛像和一段毛語錄,天天如此,許多人用舊報紙擦屁股,公社和街邊的公廁糞坑裡經常漂著印有毛頭像的報紙,也沒有誰追究公社幹部或生產隊幹部的罪行,說他們污辱偉大領袖。
社員江某被生產隊長送進清理階級隊伍的學習班,罪名是開地下工廠。江某不服,當著公社幹部的面反駁說:「既然我開地下工廠,請問,我的廠址在哪裡?招收多少工人?投入多少資金?我只帶一把煙刀,農閑時出去替人切些煙絲,賺個零花錢罷了,這叫開地下工廠?」隊長一時語塞,尋思一會兒,改口說:「你種三千株烤煙,走資本主義道路。」那年頭,種三千株烤煙實不多見,被斥為走資本主義道路不算冤枉,江某無話可說,但從此也與隊長結了仇。幾個月後的一天,江某舉報隊長犯有反革命罪,並把公安特派員帶到隊長家的窗下指證。隊長窗下有一張從小學課本裡撕下來的毛澤東彩色像,上面滿佈針孔,還有擦屁股的痕跡。特派員將這一罪證用報紙包起來,帶了回去。隊長聞訊著了慌,第二天一早帶著小兒子到特派員那裡說明情況。他解釋說,像上的針孔是他那無知的老婆平時做針線插針時留下的,便跡是不懂事的小兒晚上摸黑應急留下的,他們一家對毛主席他老人家並沒有惡意。事情發生在隊長家,自然跟一般群眾有別,最後未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