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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警方強制賓館餐廳等安裝網路監控軟體

 2012-07-14 22:0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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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月13日),長沙市公安局召開「全市網路信息安全工作推進會」,警方明確將全面推進全市賓館酒店、中西餐廳,免費WIFI介入點等為流動人口提供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的「保護措施」,明確要求此類場所必須安裝「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審計」系統。

今天(7月14日)出版的湖南《瀟湘晨報》以《賓館酒店上網將有「記錄者」》的標題報導了此事,安裝該系統將由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自行承擔費用,警方稱,對拒不執行安裝工作的單位最高將罰款1.5萬元。

這一政策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反感和爭議。網民們擔心這一加強對公民網路言行監控的行為,可能成為軟體商牟利的機會,成本卻要經營者承擔,更多的網民擔心隱私外泄,被因言治罪。

對上述措施,長沙市公安局網監支隊支隊長曹躍輝解釋,該將涵蓋長沙全市賓館酒店、招待所、休閑會所、中西餐廳、商務會所、洗浴中心、量販式KTV等為流動人口提供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包括相關場所提供的WIFI無線網路服務)。

長沙市公安局網監支隊網路管理科科長唐新國介紹,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如賓館、休閑會所、中西餐廳等,上網都是不要出示身份證的,這一塊的「監管」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多網民在這些場所隨意上網,發布一些「有害信息」。

唐新國介紹,該系統是一個硬體設備,「相當於一個記錄者,如果網友發布有害信息,通過審計系統就能監控到」。網友正常上網時,公安機關不會對其進行干涉和查處。如果牽涉到「案件」,公安機關會通過相關審批程序,調取網路監控記錄。

警方要求,對所謂「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審計系統」的強制安裝工作將全力推進,要求年底要實現全市安裝基本到位,對於拒不執行安裝工作的,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

事實上,長沙的這一「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審計系統」從2006年開始實行。依照相關規定,沒有落實具體措施,沒到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對單位最高可處罰款1.5萬元。罰款後仍不執行的,將對其停止聯網。

根據唐新國的說法,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安裝的網路「審計」系統,需由單位或個人自己購買,費用由其自行承擔,上述系統須取得公安部銷售許可,通過湖南省公安廳備案登記。

此前北京也曾要求咖啡館、西餐廳等提供WIFI免費上網服務的休憩場所安裝類似網路監視軟體,一般投入都要上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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