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6份,是高校的教授們「批發」研究生的季節。其中,「批發量」最大的,非法律專業莫屬。
由於各高校繼續盲目擴招,一位教授帶幾十位研究生的現象繼續存在。五、六月份以來,是學生畢業的高峰季節。中國的高校的教授們都在突擊看碩士生和博士生們的畢業論文。往往一個教授分配審閱的論文都有幾十份,要求幾天內看完並寫出評語。一位我認識的法學教授朋友告訴我,他按照要求平均每天要看5本以上的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從起床看到深夜,幾乎廢寢忘食地看,看到頭昏眼花,也才看完兩份。看來,他還算是一位對學生認真負責的教師。
上個月,我本人受委託審閱一位法學博士生的論文。那天恰好要因公旅行,我拿到論文後便登上了開往上海的京滬高速列車。從北京到上海的將近6個小時的旅途時間裏,我幾乎都在目不轉睛地閱讀並理解這篇6萬多字的論文,列車抵達上海時,我只看完了這篇論文的一半。當我關閉電腦收拾行李時,我突然意識到,那些一天能看完5份研究生論文的導師們大概一定被打通過「任督二脈」,否則怎麼能一天看完5本研究生論文後第二天還能神清氣爽?這些年,高等教育「跨越式的發展」,讓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的人數連續翻番,一個教師如果真的能對眾多學生的論文認真指導,結果不是精神崩潰就是身體崩潰。如果不想就這麼「崩潰」,除了自欺欺人、敷衍學生,恐怕別無它途。
顯然,還有更多的教師是根本不看全文,只看論文提要,就按照固定的評語模版寫出評語,大致是什麼「立論有新意」、「語言生動、流暢」、「論述方法得當」、「符合論文要求同意予以通過」。在我看來,這實在就像是個在「批發」碩士、博士畢業生的市場。人們都在談論中國高校的「腐敗」,看來,這就是其中的一種腐敗。高校道德高地早已經失守,社會上很多腐敗現象都可以在大學裡找到。
別的專業學科,我不可以妄加評論。僅就法律學科而言,自認為還有些發言權。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已成為世界上發展速度快、規模最大的法學教育大國。目前,全國開設法律專業的大學已經近七百所,開展各種形式法學教育的單位總計有近千個,法律專業的在校學生近百萬人。儘管這一狀況與近年大學擴招帶來的高校規模膨脹相同步,但從規模上看,中國的法學教育在整個高等教育中佔據了極不適當的比重。
從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大學教育整體上趨於大眾化,是高等教育不斷發展的趨勢。但屬於培養治國精英的法學教育則需要另當別論。
從長遠看,中國的法學教育還遠未滿足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但這並不意味著在現階段需要某種「粗放式」的運作。法律學應當是一門高度專業化的學科,法律專長的產出投放直接涉及到社會運行體系的公平和正義,因此必須要使有限的法學教育資源獲得最高效的產出,寧可少而精,切忌「多而濫」。如今,中國法學教育的表面的「粗放式」繁榮的背後,潛伏著質量下滑、聲譽掃地、就業困境等深刻危機。目前,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率是各個專業中是最低的,奇怪的是,這一信息反饋似乎並沒有對現行法學教育產生什麼觸動。新一輪的擴校招生衝動在各地仍然未見節制。
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表明,法學教育低門檻、非精英化的結果,勢必導致一個社會整體法律環境的貧困和危機。研究資料表明,在100多年前的美國,也曾有過各類法學院像野兔子一樣野蠻生長的年代。當年,很多匆匆成立的法學院不顧教育質量,盲目擴大生源。大量法律文憑的濫發,導致整個法學教育質量的急速下滑。值得稱頌的是,諸如哈佛大學法學院、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等著名法學院在市場商業利益面前不為所動,斷然拒絕降低招生標準,始終對法學院的入學門檻保持高水準 ——即要求考生進入法學院前必須已經取得過一個本科的學位。到了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幾乎所有的美國法學院都採用的哈佛法學院的「高標準、嚴要求」,由此奠定了今天美國法學院的崇高聲譽,也保證了社會法律專才的質量和口碑。
前不久,我與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愛德華教授(Randle Robert Edward,前美中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創始人、主席)在北京重逢。愛德華教授前幾年退休後,還一直在關心中國的職業法律教育問題。他憂心忡忡地告訴我,在美國這樣一個法律行業歷史悠久和發達的國家裡,能列入標準名冊的法學院只有200所左右。如今,每年從中國大陸現在的六百多所法學院畢業的十幾萬學生們,質量能保證嗎?這些學生畢業後能找到合適的專業位置嗎?
愛德華教授的擔心並不是沒有根據的。2012年威廉亚洲官网 出爐的大學生就業調查顯示,法學專業的就業率依舊保持歷年來的倒數第一。徐顯明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提及:「中國法學教育的未來,以現在法學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情況和就業之後的發展是否成功作為標準來做一個判斷,可以發現有的法學院畢業生僅有百分之四五的人從事法律職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畢業生不能從事法律職業。而以法律為業之後,又有許多人被淘汰和轉行。」
遺憾的是,至今,中國的法學教育沒有制定出統一的教育准入制度,同時也缺乏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即便人們目前對法學教育是否應該向精英化方向發展還存在爭論,問題的嚴重性卻在於,法學教育正規化的基礎性問題還遠遠沒有得到解決。是不是所有的大學都要一窩蜂地去開辦法學院?是不是那些考大學遇到麻煩的人都可以走捷徑進法學院讀法學?在急功近利、快馬加鞭地大辦法學院的情形下,人們是否注意到一種劣幣驅逐良幣的危機?與其在不久的將來由於生源縮減等原因導致大量不合格的法學院被淘汰或被兼併的現象,不如現在就未雨綢繆,及時制定出統一的法學教育准入制度,避免法學教育資源的恣意浪費和聲譽損害。
我有時常常在想,在每年從法學院大門裡走進社會的十幾萬法科畢業生裡,難道我們的法學院就培養不出幾個像江平、張思之這樣的德藝雙馨般人物嗎?看來,眼前的現狀實在不敢令人樂觀。面對人潮湧動的年輕學生們,除了高抬貴手讓他們一群群地通過畢業的閘門,實在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唯一可以聊以自慰的是來自網間那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段子:
一位大學校長語重心長地對一位研究生導師說:考100分的學生你要對他好,將來他可以成為科學家和大師;考80分的學生你也要對他好,他將來可能和你做同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也要對他好,今後給學校捐錢就指望這些人了;考試作弊的學生你更要對他好,他將來會從政當官的;還有,那些中途退學的同學,你千萬不要阻攔他們,他們將來很可能會成為比爾蓋茨或喬布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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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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