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軍委批准的一項新規定要求,軍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收入、房產和投資情況,以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推動軍隊反腐敗工作。
中國軍方喉舌《解放軍報》6月21日報導說,經中央軍委批准,總政治部、軍委紀委印發的《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這是對2008年的同名文件進行修訂形成的,其範本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新的軍隊財產申報《規定》增加了報告事項的內容,將領導幹部的個人收入情況、房產情況和投資情況納入了報告範圍;嚴格了報告程序,規定了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須經審簽的制度;增加了報告材料調查核實的規定,明確了對報告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的條件、批准許可權;規範了報告材料查閱的規定,明確了紀委、政治機關、軍事檢察院查閱報告材料的條件、批准許可權、查閱範圍和查閱程序與要求等。
《解放軍報》同時發表的評論員文章說,軍隊新的財產申報規定有利於推動貫徹軍委胡錦濤主席關於從嚴治黨、從嚴治軍、從嚴治官的指示,有利於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有利於促進軍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發展。
國際反腐組織透明國際的亞太事務負責人廖然就此指出,目前中國軍隊的腐敗問題相當嚴重:
「我覺得有一個積極的意義就是至少認識到也把它擺上台面,就是軍隊幹部的收入是遠遠不止他們名義上的工資收入,最關鍵的是實際的收益。在關鍵部門,比如說你是負責軍隊的後勤的,上任後才幹了五年,然後你家蓋起了好幾棟樓,這樣大家看就有合理懷疑。從頒布的規定來看,積極的一面是軍隊也要反腐敗,軍隊不是腐敗的絕緣體,軍隊也存在著大量的腐敗,他們也承認了,我覺得這是積極正面的一步。軍隊憑什麼有額外收益,額外收益是從哪兒來的,這個社會真是黑到什麼程度?!現在中央也是為了從源頭上整治。」
廖然先生中國軍方的這項新修訂的幹部財產報告規定能否真正得到實施表示懷疑:
「我覺得很難。首先,向誰報告?關鍵就在這裡。比如,部隊的司令員是不是向當地報告,如果北海艦隊只向頂頭上司北京報告財產,那駐地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裡面的情況,怎麼個監督法?如果沒有監督,怎麼會執行?在中國的刑法裡,這不算一個罪名。你要求申報,而我不報,你怎麼辦?這不是犯罪行為,不像西方國家,如果偷稅漏稅是很重的罪名,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在中國,個人財產申報而不報是沒有問題的。(軍隊)真正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誰敢管?」
報導還說,軍隊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要把貫徹落實《規定》與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軍隊黨組織實施黨內監督的規定、高中級幹部教育管理方面的規定結合起來,使之與軍隊相關黨內監督制度相銜接;認真組織實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以「嚴明」的紀律確保《規定》貫徹落實。
有海外中文媒體分析,中共軍方這一旨在整治貪腐的舉動,與谷俊山案所涉及的腐敗問題有關。今年2月,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神秘地從總後領導位置上消失,55歲的谷俊山中將軍銜,曾任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等職。2009年12月任總後勤部副部長,2011年晉升中將軍銜。谷俊山落馬後,官方一直沒通報有關他具體涉案的情形,但外界普遍傳言,他主管部隊營房地產期間,參與巨額房地產利益輸送,並在朝陽區商務中心建有一處佔地20多畝的將軍府邸,網上至今仍可見俯拍到的他豪奢院落的照片。
美國托雷多大學的榮譽退休教授冉伯龔表示,中國的中央軍委推出這項財產報告規定是個進步,但問題是,能不能得到實施:
「現在中國軍隊內部有壓力鏟除貪污。要求幹部保證清廉的,方法之一就是要求幹部公布財產,像西方國家如美國一樣每年公布財產,當然這是最徹底的辦法。但是據我所知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硬性的要求高級幹部每年公布財產。要求軍隊公布財產的是個示範作用吧,自中國現在的制度之下很不容易。」
《解放軍報》一週前發表的題為「腐敗是腐蝕解放軍純潔肌膚的最大毒素」的文章表示,要堅決懲治各種腐蝕軍隊肌體的腐敗現象,並重申「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文章說,中國軍隊廣大官兵面臨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利己主義的誘惑,以及各種錯誤思潮的侵蝕,從而滋生出「消極腐敗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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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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