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聯認定 足球的發祥地是中國(組圖)
蹴鞠(拼音:cùjū)是中國古代的足球運動,也見於朝鮮、日本和越南等東亞國家。蹴就是「踢」,鞠是「球」。蹴鞠就是用腳踢球。國際足球協會(FIFA)在2004年初公開確認足球最早的形式出現於中國,亞洲足聯秘書長維拉潘頒發了起源紀念杯和證書。
《史記》和《戰國策》最早記錄了足球運動的情況。兩書中的記載都表明,在當時的齊國故都臨淄,蹴鞠已發展成一種成熟的娛樂方式,而且在民間廣為盛行。齊宣王於公元前319年——公元前301年在位,由此可以斷定:在距今二千三百多年前或更早的一段歷史時期,在齊國故都臨淄城足球活動就已廣泛開展。蹴鞠已發展成一種民間盛行的體育和娛樂活動項目。
秦統一六國後,蹴鞠運動一度沉寂。西漢建立後,又復興盛。漢朝人把蹴鞠視為「治國習武」之道,不僅在軍隊中廣泛展開,而且在宮廷貴族中普遍流行。《西京雜記》上就記載:劉邦當了皇帝之後,把父親劉太公接到長安城的未央宮養老,吃穿用度極盡豪華,終日看歌舞伎樂。但他卻並不滿意,終日悶悶不樂。原來劉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層,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殺牛之輩,工作之餘的娛樂活動離不開鬥雞、蹴鞠。於是,劉邦就下了一道聖旨,在長安城東百裡之處,仿照原來沛縣豐邑的規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來豐邑的居民全部遷住到新城,劉太公和劉溫也遷住到那裡。又開始「鬥雞、蹴鞠為歡」,這才心滿意足。
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知道,在戰國時期,足球是城市下層人民喜愛的娛樂活動,到了西漢初年,足球也得到貴族階級的喜愛。桓寬的《鹽鐵論》中說,西漢社會承平日久,「貴人之家,蹴鞠鬥雞」為樂,一般的人們也是在「康莊馳逐,窮巷蹴鞠」,古人居家旅行必備娛樂物。
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就很喜歡觀看蹴鞠運動。《漢書》記載,漢武帝在宮中經常舉行以鬥雞、蹴鞠比賽為內容的「雞鞠之會」,寵臣董賢的家中還專門養了會踢球的「鞠客」(類似於今天的球星)。可見,在西漢時期,足球活動的社會面更為擴大了。
由於蹴鞠運動的興盛,漢代還出現了研究這項運動的專著,有人寫了一部《蹴鞠二十五篇》,這是我國最早的一部體育專業書籍,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體育專業書籍。班固在寫《漢書•藝文志》時,把《蹴鞠二十五篇》列為兵書,屬於軍事訓練的兵技巧類,可惜後來失傳了。
西漢時期的項處是第一個因足球而名垂史冊的人,不過他的經歷卻很不幸。《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記載,名醫淳於意為項處看病,叮囑他不要過度勞累,但項處不聽,仍外出踢球,結果嘔血身亡,這也使得項處成為了世界上有史可查的第一個狂熱「球迷」。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足球製作技術也有所改進。唐代在制球工藝上有兩大改進:一是把用兩片皮合成的球殼改為用八片尖皮縫成圓形的球殼。球的形狀更圓了。二是把球殼內塞毛髮改為放一個動物尿泡,「噓氣閉而吹之」,成為充氣的球,這在世界上也是第一個發明。據世界體育史記載,英國發明吹氣的球是在十一世紀,比我國唐代晚了三、四百年時間。
唐代的球體輕了,可以踢高。球門就設在兩根三丈高的竹竿上,稱為「絡網為門以度球」。在踢球方法上,漢代是直接對抗分隊比賽,「僻脫承便,蓋像兵戍」。雙方隊員身體接觸就像打仗一樣。唐代分隊比賽,已不是直接對抗,而是中間隔著球門,雙方各在一側,以射門「數多者勝」。從足球技術來說,是一種發展:而間接對抗,從體力訓練來說,卻是足球運動的一個退步。
古代還有馬球,一種騎在馬上用球桿打的球。應該在唐朝以前,就已經有了。在唐朝,由於這個王朝統治者遊牧人的血液,這樣的馬上運動,十分流行。長安少年,走馬擊球,蔚為風尚。當年的大唐,就是今天的美國,世界各地的人們,能來的,都會來。大唐風靡什麼,他們也風靡什麼。所以,世界好些地方都興玩馬球,老是跟大唐動刀兵的吐蕃人也會玩,玩的還挺好。
吐蕃當年是唐朝的勁敵,兩邊戰戰和和,糾葛不已。有文成公主的佳話,也有刀兵相見的故事。無論好也罷,歹也罷,兩邊經常較勁兒是常事兒,即使是和平往來,也每每暗藏殺機。從唐太宗到武則天這四、五十年,唐朝國力強盛,吐蕃也就消停一點。武則天死後,唐中宗李顯復國做了皇帝,吐蕃要求和親,遣使來迎娶金城公主,也暗合著刺探虛實的意思。勁敵來使,唐人不敢怠慢,中宗李顯招待吐蕃使臣觀看馬球比賽,原本就是觀賞性的,招待客人看個熱鬧。哪知道看著看著,吐蕃使臣說話了,說他帶的隨從中,也有好此道的,能不能下場一試?中宗哪有不答應的道理,於是吐蕃人整裝下場。那裡知道吐蕃使臣原是有備而來,一群高原上玩馬的人,到了平川,身手大好。下場之後,立馬把唐人打得人仰馬翻,賽一場勝一場。這下,皇帝的臉上有點挂不住了,這時候,救駕的人來了。當時做臨淄王的李隆基,也就是中宗兄弟李旦的第三個兒子主動請戰,要求跟吐蕃人比試比試。李隆基找了三個平時的玩伴,都是王公貴族,大刺刺地非要以四人敵對方十人。吐蕃人連勝之後,見對方只有四人,未免輕敵。可是李隆基他們上場之後,形勢驟轉,只見李隆基東西驅突,風回電激,所向無前。一場下來,把吐蕃人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大敗虧輸,讓中宗皇帝大樂,賞賜千百,眾文人出來,作詩祝賀,馬屁拍了又拍。
唐代開始有了女子足球。女子足球的踢法是不用球門的,以蹴鞠踢高、踢出花樣為能事,稱為「白打」。唐代詩人王建有一首《宮詞》說在寒食節這一天,宜春院的伎女以踢球為樂。唐太宗、玄宗都愛看踢足球,當時球門是「樹兩修竹,絡網於上,以門為度球。球又分左右朋,以角勝負」。唐代不僅有了女子足球,而且有的女子踢球技術還很高超。
不僅皇帝宮中有這樣的習俗活動,民間也有。詩人王維《寒食城東即事》詩中說,「蹴鞠屢過飛鳥上,鞦韆競出垂楊裡」,可見踢球之高。杜甫《清明》詩中也說,「十年蹴鞠將雛遠,萬里鞦韆習俗同」,也說明瞭踢球習俗的普遍。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南宋時期,詩人陸游在《春晚感亭》詩中描寫過這個情景:「寒食梁州十萬家,鞦韆蹴鞠尚豪華。」又《感舊四首末章蓋思有以自廣》詩中有「路入梁州似掌平,鞦韆蹴鞠趁清明」的詩句。
有比賽就有球星。當時以踢球出名的都是些什麼人呢?如果你讀的古書多,大概已經猜到了:惡少年。更出挑的是唐代的若干皇帝,例如唐文宗,常常爬上一個「勤政樓」去居高臨下看人家蹴鞠和摔跤,這場景可真夠諷刺的,比起列祖列宗,市井氣重了不少。當然,也不只是他一個人如此,等到幾代之後的唐僖宗,自己就變成了一個惡少年,親自蹴鞠鬥雞,而唐代的末代皇帝昭宗被朱溫逼迫著從長安搬遷到洛陽的路上,六軍都跑光了,只剩下一批神策軍或者惡少年出身的「打球供奉」跟著他,可見感情深厚。中唐以後的軍隊當中,本來就有不少是惡少年,平日間就在街上蹴鞠鬥雞賭博的。
蹴鞠在宋代獲得了極大的發展。施耐庵的《水滸全傳》中,寫了一個由踢球發跡當了太尉的高俅。書中第一回中提到街頭幫閑混混高逑,因球踢的好得到了端王即後來的宋徽宗賞識。當年端王在玩蹴鞠時,球落到了高逑面前,只見高逑,抖擻精神,使了一個漂亮的「鴛鴦拐」,把球踢還給端王。高手一出手,便知有沒有。高逑憑這個鴛鴦拐,一下子把全場的人都給鎮住了。高逑如果活在今天,李毅怎麼也出不了名。高逑會被球迷尊稱為「高逑大帝」,並有體育記者為其撰寫「高逑本紀」。羅納爾多也會在記者招待會上一臉真誠的說:「我的護球,很像中國的高逑。」大宋流行的是踢球,球技不高的人難免會受到排擠。就拿那個八十萬禁軍教頭林衝來說吧,雖使得一身好槍棒,卻踢得一腳臭球。難怪幫閑混混高逑還能執掌白虎堂,林沖卻最後家破人亡,被逼上樑山。估計武松、魯智深輩也不是踢球的料,三五腳都停不了球,一場比賽下來還會把蹴鞠踹壞幾隻。球場不得意,前途沒有希望,所以這些人最後只好上了梁山。這真是:月兒彎彎照九州,幾人踢球幾人愁。只要球藝超一流,皇上面前充大牛。
《水滸傳》畢竟是文學作品,人物、情節都是虛構的。不過歷史上真有像高逑這樣的,以高超的蹴鞠技藝,受到皇帝的欣賞進而陞官發財的。《宋史王榮傳》曾提到,宋太宗一次談話中說:「張明起賤微中,以蹴鞠事朕,潔己小心,見於輩流。」可見蹴鞠並非不入流的雜藝,只要機遇好,蹴鞠技藝高超,就如身負登龍術一般,前途不可限量。
高俅因踢球而發跡,告訴了我們這樣兩件事:一是宋代的皇帝和官僚貴族是喜愛踢球的,有些人本身愛踢球,有些人愛看踢球。宋徽宗趙佶是個足球迷,他看了宮女踢足球後寫詩道:「韶光婉媚屬清明,敞宴斯辰到穆清。近密被宣爭蹴鞠,兩朋庭際再輸贏。」《文獻通考》介紹:「宋女弟子隊153人,衣四色,繡羅寬衫,系錦帶,踢繡球,球不離足,足不離球,華庭觀賞,萬人瞻仰。」上海博物館藏一幅《宋太祖蹴鞠圖》,描繪的就是當時情景。
宋代社會上還有了專門靠踢球技藝維持生活的足球藝人。據記載,北宋汴梁城和南宋臨安城,在皇宮蹴鞠宴會上表演踢球的名手,就有蘇述、孟宣、張俊、李正等;在市井瓦子裡的踢球藝人,有黃如意、範老兒、小孫、張明、蔡潤等。
宋代的足球和唐代的踢法一樣,有用球門的間接比賽和不用球門的「白打」,但書上講的大多都是白打踢法。所謂「腳頭十萬踢,解數百千般」,就是指踢球花樣動作和由幾個花樣組成的成套動作,指用頭、肩、背、胸、膝、腿、腳等一套完整的踢技,使「球終日不墜」。由此看來,宋代的足球,由射門比准已向靈巧和控制球技術方面發展。
宋代制球工藝比唐代又有提高,球殼從八片尖皮發展為「十二片香皮砌成」。原料是「熟硝黃革,實料輕裁」。工藝是「密砌縫成,不露線角」。做成的球重量要「正重十二兩」。足球規格要「碎湊十分圓」。這樣做成的球當然質量是很高了。當時手工業作坊製作的球,已有四十個不同的品種,每個品種各有自己的優缺點。制球工藝的改進,促進了踢球技術的發展;而制球手工業的發展又反映了社會需要量的增加。
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發揚互助,至少在南宋時期,宋代的踢球藝人還組織了自己的團體,叫做「齊雲社」,又稱「圓社」。這是專門的蹴鞠組織,專事負責蹴鞠活動的比賽組織和宣傳推廣,這是我國最早的單項運動協會,類似於今天的足球俱樂部;也可以說,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俱樂部。
到了元代,關漢卿等人的散曲中記述了男女對踢足球的情景。但這種男女對踢,已不是雙方尋求自身的娛樂,而是以婦女踢球作為一種伎藝供他人欣賞。薩都刺《妓女蹴鞠》散曲中說:「畢罷了歌舞花前宴,習學成齊雲天下圓」。可見踢球和歌舞一樣,都是宴會上的伎藝。「佔場兒陪伴了英豪」的婦女,大都是「謝館秦樓」、「鳴珂巷裡」的「絕色嬋娟」,可見踢球成了妓女娛客的手段。踢球娛樂的社會性已大大縮小,它不再是節日的活動內容,也不再是宴會上的節目,而是和放蕩行為相聯繫的娛樂。
《明史》上記載,擁兵三吳、稱兵割據的吳王張士誠的弟弟張士信,「每出師,不問軍事,輒攜樗蒲(一種賭具)、蹴鞠,擁婦女酣宴。」可見踢球已和淫樂連在一起。所以,朱元璋稱帝之後,傳下聖旨,嚴厲禁止軍人踢球。朱元璋的聖旨只能禁止軍人踢球,但並不能改變足球的娛樂性質。被稱為明代社會百科大全的小說《金瓶梅》中,有一段描寫西門慶在麗春院看妓女李桂姐踢球的事:西門慶吃了一回酒,出來外面院子裡先踢,又教桂姐與兩個圓社踢。「一個捎頭,一個對障,拗踢拐打之間,無不假喝采奉承。」上述描寫,也很能表明明代踢球的娛樂性質。滿族人曾將其與滑冰結合起來,出現了「冰上蹴鞠」的運動形式。清代中葉以後,隨著西方現代足球的傳入,中國傳統的蹴鞠活動被現代足球所取代。
到了清代,在史籍上有關足球活動的記載,就寥寥無幾了。我國古代的蹴鞠活動,自戰國起經歷了幾千年,在漢、唐、宋時代,曾經像彗星一樣,發出閃亮的光輝;後來,投入清代社會的水中,只留下一點泡沫,終於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