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貪官的「籬笆牆」與「遮羞布」

監察部日前向公眾報告一條好消息:「成功防堵一批企圖外逃官員」。這條反貪捷報,可以解讀為中紀委近期要求「嚴防官員外逃」的成果反饋。中紀委稱當前形勢複雜艱鉅。各地裸官紛紛外逃,形勢已到了遮羞布都被捲走的地步。

官位之顯赫如省委書記,權力之末座如鄉長科長,貪飽就跑,跑了就了。新華社在兩年前曾報導,我國貪官外逃4000多人,人均捲走一個億。而在當前「複雜艱鉅」形勢下,不知道又逃了多少?還有多少蠢蠢欲逃?有多少被「成功防堵」?「一批」,只是虛數,充其量是一種政績用語,未能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的做法,起碼應該把這些被防堵的外逃官員名字統統公布,在大庭廣眾之下「晒一晒」。

貪官的外逃和引渡,近些年一直是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話題。今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曾指出,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完善境內外追贓追逃機制,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這是去年一年外逃貪官的官方統計數字。

中國央行發布的一份報告稱,中國貪官在過去15年將估計達到8000億元人民幣的不義之財轉移到境外。這份篇幅達67頁的《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內參顯示,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2008年,大約有1.7萬名官員和國有企業高管逃離中國。很多官員在出逃前,將家人妥善移民到有關國家,為自己留好後路。貪官們因此創造了世界政治史上獨一無二的新名詞:「裸官」。真可謂「有特色的地方,一定有特產」。

全國貪官外逃成風,各省市無一倖免。據媒體發布《中國官員外逃排行榜》顯示,地廳級或以上官員,最多的是廣東省,170人,捲走1770億;第二是福建省,102人,捲走365億;第三是上海市,66人,捲走250億元。外逃官員較多的省市,還有北京、遼寧、雲南、山東、浙江、黑龍江、山西、江蘇等。縣處級官員外逃的前三名,分別是廣東、河南、福建。

貪官成災,已是一國政治的詬病;而貪官外逃成風,更是把國家臉面丟到國際上去了。貪官為什麼要逃?我們的社會制度比別國都優越,應該是外國貪官逃中國才是啊。為什麼我們的官員貪飽了,一門心思就往外國逃?

公眾的反思,不僅著眼在一個「逃」字,貪官因為被打擊才會選擇「逃」,可見當前中國反貪力度非常大。公眾的聚焦,更在貪官的一個「貪」字,官員不貪,或不能貪,或不想貪,或不敢貪,不貪又何必外逃?沒有貪,不外逃,紀律、監察部門又何必苦心積慮構建一套「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防逃制度體系」?

就像一間堆滿穀子的倉庫,裡面養著一群老鼠。如果不把穀子保管好,不把老鼠看管好,老鼠是一定會貪吃穀子的。無他,天性使然。更不堪的是,連看守的貓也禁不住誘惑,不抓老鼠吃穀子,那就杯具了。日復一日,鼠患成災,糧倉千瘡百孔。作為主人,更重要的是關門打老鼠,還是亡羊補牢呢?眾所周知,正確答案是,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不關門打老鼠,法律尊嚴和國家利益、人民利益不能得到捍衛;不亡羊補牢,更多老鼠又將前仆後繼,繼續為害,子子孫孫無窮盡。

為什麼在某些地方,在相當短時間裏,經常出現數位廳級幹部在同一領域接連「落馬」?保先教育、廉政教育輪番上場,紀律、監察部門常抓不懈,表面上看起來都是「依法辦事」,但實際上卻是體制內的運作,結論是「自己監督自己,等於沒有監督」。試問世界上,誰有本事提著自己頭髮離開地面的?

貪官屢禁不絕,撇開幹部提拔的政治弊端因素,在財政制度建設方面至少存在五個缺陷:其一,上級官員的財產不公開,反而讓下級和普通百姓公布財產和收入。原本是上級得「病」,卻讓下級「吃藥」。而官員財產公示,世界民主國家已證明是反腐法寶。其二,管理的公共財產缺失有力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常常是「聾子的耳朵」成了擺設,或是馬後炮。沒有民眾和媒體參與的監督,根本起不到監督的真正作用。其三,百姓和下級不瞭解本單位的內幕資金往來情況,只有核心層領導瞭解真實情況,那些屬於「機密」,於是像臺灣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一樣,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其四,審計檢查審計不嚴格,絕大多數是在走過場,或者審計嚴格了,司法又蔫吧了。雞毛撢子高高舉起,最後都輕輕落下,毫無威懾作用。其五,財務人員由領導選拔,往往與領導沆瀣一氣,成為利益共同體。腳趾頭怎能監督腦袋?

世界反貪共識是,沒有公開性,沒有公民的廣泛參與,沒有開放自由的新聞輿論監督,就不能形成「眾目睽睽難逃脫」的威懾,腐敗就不能得到根本遏制。因此,與其紀委、監察的三令五申、苦口婆心,不如踐行一個公開透明的「陽光」制度,那就是,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進行全面的政務信息和公共財務公開,政府要敢於接受公眾和媒體監督,要謙恭地尊重公民知情權、監督權。紮緊「外逃」籬笆牆不如扯下「遮羞布」,亡羊補牢猶未晚矣。沒有遮羞布的陽光政府,「晒」出的不僅僅是政務,更是一種民主態度、一種法律責任、一種民本情懷,是政府的威信。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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