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之子被冤殺(圖)
讀過《荷塘月色》的人都知道朱自清。
朱自清,中國著名文學家,清華大學最有名望的一代文化人,「五四」運動時期的愛國知識份子。毛澤東《別了,司徒雷登》曾如是寫道:「朱自清一身重病,寧可餓死,不領美國的‘救濟糧’……我們應當寫聞一多頌,寫朱自清頌,他們表現了我們民族的英雄氣概。」
朱自清於一九四八年八月去世。他的長子名叫朱邁先,曾經參加過抗日戰爭。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朱邁先在廣西桂北第八專署任秘書,代表桂北國民黨軍政人員向共產黨的桂林市政府聯繫「起義」,獲得成功。朱邁先隨桂北軍區司令周祖晃等七千餘人在桂北接受和平改編。是年底,朱邁先進入廣西軍政大學學習,一九五O年結業後,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學任教。
一九五O年毛澤東大搞「鎮反」運動。是年十二月朱邁先被捕,次年十一月竟以「匪特」罪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時年三十三歲。當然,這是一樁徹頭徹尾的冤殺案。一九八四年經法院複查後承認錯判,為死者「恢復名譽」。
嗚呼,冤案鑄成,頭顱已碎,「平反昭雪」,何補於事?既屬冤屈,何如不殺?殺人唯恐不多,誰之罪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