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名的抗日烈士們
兩千萬「無名」烈士
去年四月中共新華社曾有記者報導——自革命戰爭年代以來,先後約有二千萬名烈士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這些先烈大多數沒有留下姓名。目前,有姓名可考、已列入各級政府編纂的烈士英名錄中的僅有一百八十萬人左右。
為什麼居然有高達百分之九十的烈士沒有留下姓名?
中共建政之初公開承認抗日戰爭戰場上陣亡的國民黨政府軍人屬於烈士範圍:
中共《土地改革法》規定:家居鄉村的烈士家屬應分給與農民同樣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烈士本人得計算在家庭人口之內。
劉少奇在《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中說:烈士家屬「應包括辛亥革命以來歷次為革命陣亡和死難烈士的直系親屬及抗日陣亡將士的直系親屬在內」。
中共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決定說:「凡稱革命烈士家屬,是指辛亥革命以來歷次為革命陣亡和死難的烈士、抗日陣亡將士和人民解放戰爭中陣亡將士的父、母、妻(或夫)、子、女及十六歲以下的弟妹。」
但由於中共暴力奪權後,對國民黨持徹底清算的態度,確認國軍抗日戰爭陣亡烈士身份的任務基本上被擱置了,普遍沒有辦理相關烈士身份認定手續並對家屬給予撫恤;筆者的親戚中就有國民政府軍隊抗日戰爭陣亡烈士及烈屬沒有得到中共確認和撫恤,而且因為壯勞力陣亡(兄弟二人從軍,一個陣亡,一個病死)、家中勞動力不足而不得不雇工,從而被評定地主成份,受到中共體制的欺凌。中共出於鞏固獨裁政治需要,將精力放到打擊國民黨軍政人員親屬方面去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許多國民政府為抗日戰爭陣亡將士建立的墓碑被破壞……
中共經濟改革以來,兩岸關係日漸緩和,中共本來已經具備條件為抗日戰爭陣亡國民政府軍人辦理追認革命烈士的手續,然而,無恥的事情發生在一九八○年,由中共老軍頭程子華任部長的中共民政部悍然發布規定:對抗日戰爭中陣亡的國民黨官兵,自《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發布之日起,不再為他們辦理追認革命烈士的手續……(此後中共僅出於統戰需要為個別國民政府抗日戰爭陣亡將領辦理追認革命烈士的手續)!
能夠留下姓名的一百八十萬革命烈士,絕大多數是中共體系的人,他們為獨裁政權而流血,其中有內戰死亡的百萬軍人、民夫,有死在朝鮮聯合國軍手上的十幾萬或說幾十萬炮灰,秘密死在抗美援越戰場的有數千人,有為紅色高棉出頭而進攻越南(官方稱對越「自衛還擊」)陣亡的一萬多人,有紅色恐怖下階級鬥爭內亂傾扎死亡的一批人,甚至有一批像張志新一樣被紅色法院判決死刑、死在紅色刑場上的人,但卻絕少抗日戰爭正面戰場的英雄。
筆者曾經閱讀過廣西某大縣的縣誌,當中密密麻麻記錄著上千個國民政府抗日戰爭陣亡軍人的英名和部隊番號,其中只有三人列入中共「烈士」名單,這三人可能是朝中有人,得以捷足先登在一九八〇年之前獲當局認可烈士身份,家屬享受了撫恤,而絕大多數陣亡人員遇阻於中共民政部一九八〇年的那個獨裁政策,不再獲「辦理追認革命烈士的手續」。他們是貨真價實、有名有姓的烈士,但他們居然被中共搞成「無名烈士」了,不屬於官方烈士名冊的一百八十萬烈士之內,而屬於中共官方所稱的近兩千萬的「無名英烈」,在縣誌中有名有姓的英烈被中共民政部門「無名」了,這應當不是一個縣的孤例,應屬各地普遍現象,否則怎麼會有高達百分之九十的烈士沒有留下姓名?
中共稱中共政權是「成千上萬革命先烈用鮮血換來的」,但卻有許許多多有名有姓的烈士被中共「無名」掉。假如閻羅殿上有選票,中共大約只能得十分之一的支持票,恐怕高達百分之九十的「無名烈士」不會把選票投給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