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楊梅鎮黃槐垌村一些村民稱,只有辦「年例」時,他們才能進入村「文化活動會所」。 陳華偉表示,其家族中目前只有自己生活在大陸,其餘都在境外。
化州富豪陳華偉回應質疑:「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產權歸集體
站在廣東茂名化州市楊梅鎮坡咀村黃槐垌自然村(以下簡稱「黃槐垌村」)村口,一座7層建築格外醒目,雖然門前的牌子上標明此處為「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但在一些村民口中,這裡卻是一處「私人豪宅」,其「主人」是當地富豪陳華偉。
陳華偉現任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華訊偉業集團董事長,據稱身家30億,2010年在胡潤慈善榜上排名全國第85位。2005到2010年,陳華偉在慈善方面的投入是4760萬元。
去年底開始,網上陸續出現了針對陳華偉的「舉報」,稱「陳華偉假公濟私,佔用農村集體土地72.3畝,修建屬於其私人的風水豪宅,當地政府為了掩蓋事實,將陳華偉的豪宅命名為‘黃槐垌村會所’」。
網友:會所內部裝修豪華
3月8日,南方農村報記者來到這棟被稱為「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的建築前反覆敲門,裡面無人應答。
此時,一輛小轎車開到大門前,車上下來3女1男。記者上前和來者攀談起來。3位女士告訴記者,她們特意來此處拜訪陳華偉的家人。另外一位男性長者為楊梅鎮楊梅村黨支部前任書記。「也不知道他(陳華偉)母親在不在家。」同樣敲門未果之後,一位女士有些遺憾地說。
一位村民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你來得不是時候。每年正月,我們這裡辦‘年例’(粵西地區的一種民間文化習俗)的時候,你就可以進去了,吃飯喝酒都沒問題,陳老闆很大方的。」按照當地一些村民的說法,「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雖然平時大門緊閉,但每到「年例」之時卻熱鬧非凡,會所大院外的停車場停滿了各種高檔轎車,紅地毯從大院門口一直延伸到客廳大門,迎賓小姐站立於客廳門口,上百臺酒桌擺在客廳內,數百位村民坐在一起大快朵頤,美食中有鮑魚、龍蝦等名貴菜品。同時進行的還有深圳華訊偉業房地產公司的新春晚會,其中不乏港臺知名藝人獻藝。
今年2月3日,一位吳川網友路過黃槐垌村,正值當地「年例」,他得以進入「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大樓內部。該網友拍攝的圖片顯示,會所內部裝修豪華,除鎏金吊燈、紅木傢俱外,樓內不時可見名貴字畫、玉琱巨型龍舟,有帶乒乓球臺的活動走廊、佔地數十畝的露臺和帶游泳池的樓頂,院內還有佔地數十畝的人工湖。在一樓客廳右側牆壁上,懸掛著30幅陳華偉和黨政官員、社會名流的合影照片。在樓內的一幅字畫上,紅色落款上寫著「恭賀陳華偉先生新居落成誌慶」。根據媒體報導,大樓的「每個房間都按五星級賓館的標準建造」。
村民:會所只在「年例」開放
多位黃槐垌村村民說,「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的作用僅限於過「年例」時供人們「免費吃喝玩樂」,「平時都是陳華偉家裡人在用。」而根據某媒體去年11月22日刊發的一篇報導,「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是陳華偉捐資數千萬元修建的,供村民免費吃喝玩樂,會所產權歸村集體。
對於村民的質疑,楊梅鎮黨政辦一位工作人員回覆南方農村報記者稱:「那棟樓是村裡的集體會所,屬於村集體所有,村民共用。」化州國土局執法大隊一位負責人則表示:「誰說村裡的會所就一定要經常向村民開放?」
而對於化州市楊梅鎮楊梅村王欖山村小組村民陳欽福及其家人來說,他們更關心的是「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用地是否合法的問題。按照他們的說法,陳華偉投資修建「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強佔了其3畝林地。去年下半年,陳欽福開始就此問題在網上舉報。
2012年1月1日,陳欽福因涉嫌濫伐林木被刑事拘留,並於1月22日被逮捕。化州市公安局宣傳科負責人否認陳欽福被抓與舉報陳華偉有關。
陳欽福被抓後,1月12日,陳的家人收到了一封寄出方署名為「化州市國土資源局」的郵件。這封郵件對陳欽福舉報的相關問題作出答覆:「為了豐富村民的文化生活,發展體育運動,增強村民體質,經該村民小組全體會議研究,規劃建設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並不是所謂的‘華府’。該會所於2010年4月2日經化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批復立項,2010年12月29日經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有關機構代碼證。經化州市建設局批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化州市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該土地的用途是建設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土地的權屬性質沒有改變,仍然屬該村集體所有。」
陳家人隨後前往化州市國土局核實該信件真偽,對方卻表示,這封信不是化州市國土局寄出的,也不知信件來自何處。「你看,這封信上連公章都沒有。」化州市國土局工作人員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
雖然信件來源成謎,但回覆中提到「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所取得的各種證件卻獲得了證實。不過,陳欽福家人發現,「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是2010年底修好的,但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卻是2010年12月30日發出的,化州市國土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准書》和用地批復都是2011年才發出的。「這不違規嗎?」陳欽福家人質疑道。
而在化州市工商局出具的《核准設立登記通知書》上,「化州市楊梅鎮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被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企業營業執照號為440982000013094,投資人為陳華偉,投資金額5萬元。
陳華偉:舉報者想敲詐勒索
幾經周折,南方農村報記者通過電話聯繫到了陳華偉。他告訴記者,「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那棟樓的產權是村集體的,「你可以去房產局的電腦裡查我的名字,我名下一套房子都沒有。」
「我拿錢出來修那個樓,就是為了過年回家,大家在一起能有一個吃喝聚會的地方,平時都是過節或者嫁娶的時候使用。」陳華偉說。
「陳欽福舉報我,是為了敲詐勒索,想弄點錢。」陳華偉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據我所知,被抓的不止他一個,有五六個。」
對於「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被登記為其個人獨資企業住所的問題,陳華偉稱,黃槐垌村將集體會所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主要是為了報建方便,「提出報建總需要一個主體,所以才需要成立這個企業。不過,我們不經營,也不盈利。」「這主要是村裡面在操作,我不清楚詳情。」他表示,誰提出報建,房屋建成後,產權便歸誰,「雖然投資人是我,但是村裡提出報建的,所以會所建築的產權歸村裡。」黃槐垌村小組組長陳亞新表示,雖然「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大樓屬於村集體所有,但其對該會所具體情況和被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的問題並不瞭解。
陳華偉表示,其家族中目前只有自己生活在大陸,其餘都在境外。記者表示,曾有當地村民前往「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試圖拜訪其母,陳華偉稱「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是你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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