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我們是這樣見義勇為的(組圖)

3月30日是美國三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也是我們大學授予新生獎學金名單決定的截止日期。今年,我們系毫無懸念地集體通過,將四年的全額獎學金給了一個應屆高中畢業生,他在聖誕之前鄰居的一場大火中,憑藉自己在救火自願者(firefighter volunteer,作者譯)培訓之中學到的技能,在救火人員趕來之前,成功地幫助困在房子的一位老人和小孩逃生。實際上,在所有申請獎學金的考生之中,這個孩子入學標准考試(SAT)和在高中的平均成績(GPA)都屬中游,但是他的勇敢、他在關鍵時刻表現的鎮定、和他對社區作出的這一巨大貢獻,征服了獎學金申請委員會(Scholarship Committee,作者譯)的所有成員。

由此,我想起了另一位廣被世人傳頌的英雄 Wesley Autrey ,這位50多歲的紐約建築工人、海軍退役者,被人們授予了很多好聽的稱號,如:地鐵超人(Subway Superman)、哈勒姆區英雄(The Hero of Harlem,Harlem是紐約最不安全、最亂的區域,作者譯注)、和地鐵英雄等。2007年1月2日,在紐約的某地鐵站,20歲的學生Cameron Hollopeter突發顛癇,失去意識後墜落到了鐵軌上,此刻,一號列車的燈光已經出現視線裡,正帶著孩子在不遠處等車的Wesley Autrey先生迅速判斷了局勢,奮身跳進軌道,將Cameron拖到鐵軌的縫隙間,緊緊地將他按在地面,火車從頭頂呼嘯而過,但Cameron的生命卻保住了,Wesley Autrey也只受了點輕傷。

為了表彰他在關鍵時刻的見義勇為,美國時代雜誌(Time Magazine)將他選入了2007年世界上最有影響的100個人(Time 100)之一,獲這項榮譽的多是世界領袖和名人。2007年1月23日,當時的美國總統喬治·布希親自邀請Wesley Autrey參加了在美國國會山舉行的一年一度的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作者譯),當他現身在議會大廳的時候,包括總統在內的全體人員起立鼓掌,向他表達了美國人最高級別的敬禮。而他本人卻堅持說自己不是英雄,他只是說:We have got to show each other some love。說得多好,我們人類之間相互應該是充滿著愛的,這應該是人性和人道上最基本的閃光點。

Wesley Autrey被授予的另一個稱號是「地鐵撒瑪利亞」(Subway Samaritan,作者譯),撒瑪利亞是記錄在聖經新約裡面的人物。耶穌在 Gospel of Luke (見10:30-37) 中這樣講述,有一個旅行者被搶劫、暴打後留在路上等死,很多人經過都裝作視而不見,但好人撒瑪利亞卻停了下來,幫助了這個受傷的人,耶穌用這個例子闡述了什麼叫「鄰居(neighbour,作者譯)」和人與人之間互愛的概念(見 19:18)。美國是一個基督教佔主流的國家,因此這個品質自然地留傳了下來,見義勇為已經是一種人性和人道主義的最基本表現,而不是什麼需要通過特殊的鼓勵和張揚才能促進的行為。

以下是幾個最近的例子。

今年2月6日,華盛頓州某女子駕駛的車輛和卡車相撞後起火,兩個孩子被困在變形的車裡,路人及時施救將兩個孩子拖出,待救援人員趕到時,車輛已經被熊熊烈火淹沒(見下面照片)。

今年3月4日,密爾沃基的男子Kevin Pratt散步時見到一個人(後來證實是37歲的Wayne Howe)在冰水裡游泳,後陷入掙扎,他和周圍的幾個人馬上展開了接力營救,儘管Pratt沒有經過救生員的專門訓練,但他常進行水上運動,而且他深知,這樣的冷天落水人員根本無法支持到營救人員的趕來,Pratt的果斷決定救了Wayne Howe寶貴的生命(見下列照片)。

記得弗吉尼亞理工學院那場槍殺慘案的人,恐怕還記得那個以色列裔教授Liviu Librescu,他用身體擋住了房門,爭取到了時間讓學生從窗口跳出去逃生,自己卻殞命於槍口下。現在,他的照片被永遠掛在了出事現場Norris Hall,供人們憑弔。該校還專門以他的名字設立了獎學金,讓人們永遠記住這位用自己的生命保護了學生的老師。

在這場慘案中還有我們的華裔英雄助理教授Haiyan Cheng(程海燕),她見到殺手接近屋子時,鎮定地組織學生一起用障礙物堵住了教室的門,殺手開了幾槍無法打開門後離開,一屋子的學生都獲救了。

這樣的例子我可以舉出很多很多,我自己就經歷過一些。

十幾年前深夜開車在波士頓迷了路,一個素不相識的美國人主動停下車來,向我問明情況後,她前面開車、讓我後面跟著找到了我要去的地方。

在美國我一共有兩次丟了錢包,卻都被素不相識的人送到了警察局,警察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取回來後,發現裡面分文不少。

還有一次我目睹了一場車禍,前面的一輛車被撞後翻到了溝裡,我們後面跟隨的幾個人馬上都停了下來,打911電話叫警察的,察看每輛車情況的,有個醫生馬上開始檢查翻車的司機,見車有著火的趨勢,又組織人員對傷員儘可能以損害最小的方式弄出車子,不到十分鐘,救援人員趕到了。我們這些人將傷者交給了專業人員、並給警察做了事故的目擊筆錄後,安靜地離開了現場,而整個過程中,救火人員一直都在誇那個醫生,說他的救助避免了一場燒傷甚至死亡的發生。

在美國,有專業救助人員、警察等在場的時候,這一類的救援工作是一定要交給專業人員來做的,除非專業人員提出需要幫助,否則插手會有妨害公務的嫌疑。在專業人員到來之前,法律也保護在場的任何人員有權不施援手,因為這是一種自由,但是多數美國人會選擇幫忙。尤其在很多事故發生伊始,時間就是生命,在場的人會根據實際情形迅速作出判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施以援手,如果不知道怎麼辦的話,可還以挂通911電話,接線員會詢問情況、指導你按正確的步驟救援直到專業人員的到達。美國所有的州也都有法律保護施救的人員不受法律追究,有趣的是,這個法律的名字就是好人撒瑪利亞命名的,叫「Good Samaritan」法,弗吉尼亞州法條款§8.01-225就詳細羅列了在緊急情況下施救或者助產不能被追究責任的法規(Persons rendering emergency care, obstetrical services exempt from liability),這個法律的基本意思是:在事故、火災、或威脅生命的現場,任何出於好心、免費施救生病或受傷的人員的時候,沒有法律責任,不得追究民事賠償。

見義勇為是一種最基本的人道和美德,全人類都一樣。

而不同的,只是道中有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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