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公開財產,是對納稅人的交代,也是公權者的義務,本無任何藉口和條件可講。何況有法規規定,民間呼聲比雷聲還大,但是,這層紙就是無法捅破。原因何在?
與財產隱匿相對應的是官員普遍腐敗和鉅額「三公」消費引發的巨大民憤。三者皆指向個人特權和不當得利。民間普遍認為去年「三公消費」高達九千億元,官方不會公開這種數據。「三公」特權受到社會強烈詬病,全在於隨處可見,即刻激起民眾不滿反應,不像官員財產隱匿。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賀鏗曾表示,作為副部級官員,靠工資自己買不起房子。今年兩會上,這位全國人大代表、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表示:「靠工資現在仍然買不起房!」,但是,他遺忘自己「三公」消費樣樣有份。因此,財產不公開僅是吏治腐敗的一部分。
官員財產申報據稱在體制內部已形成制度,但是,貪官監督貪官,等於老子管兒子。這種內部申報,只有作為把柄整治政治對手和懲治不聽話官員時才發揮威力。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雲,今年兩會將第六次向全國人大遞交官員財產公開提案。他表示現在財產內部申報不是問題,關鍵是公開,只有公開才有監督。這只不過是望梅止渴,給政府貼標籤而已。
曾有官員公開叫囂「當官不貪,我當官幹嘛啊?」。專制制度賦予貪腐正當性,所謂政府反貪有三個作用:一是權力鬥爭需要,二是殺雞儆猴,三是做樣子忽悠老百姓。制度性腐敗,尚有一個最大的制度特性,即權力與忠誠交易──上級庇護下級,下級對上表忠誠得到的賞賜。所以,制度賦予官員貪腐正當性、合理性。
之所以要求官員公開財產,這既是國家主權歸民、權力讓渡的需要,也是納稅人供養官員應得到的報答。最主要還在於「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中國貪官數量和貪腐數額一再被刷新,動輒窩案、數億計。何況反貪局官員貪腐常有曝光。這並非人性貪婪,而在於專制制度縱容並豢養貪官。
當然,不公開財產,還有一個主要因素──恐懼。既怕喪失權力、財產和澤被子孫親友的特權等既得利益,更怕因貪腐家產太多而受到人民反抗和清算。人們想像不到貪官有多貪,貪官想像不到人們有多仇官。這是一個死結。上下皆貪、無官不貪,這當是專制制度特性之一,也正是制度潰敗的症候。
說真的,政府官員已沒信仰,也不相信法律和報應,他們只迷信權力本身。新聞監督和權力制衡,本是限制貪腐的兩大利器,但這二者牢牢被政府控制。所以,對官員主動公開財產不容樂觀。當寄望於公民社會發育和民主憲政制度出現,那時,恐怕有一大批貪官將被投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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