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3月7日刊文,指胡錦濤在政協內部已經打過招呼,會以「腐敗」和「叛國」罪來給王立軍定調,且不提王立軍在重慶「打黑」期間刑訊逼供的問題。
王立軍事件令中共勢成騎虎,不解釋則內鬥各派競相向境外媒體放水,意在保護自己、打擊政敵。但越解釋越難以自圓其說,越描越黑,越說越離譜。
這裡本人提出幾點疑問。第一、如果王立軍是腐敗分子,為逃避刑責而出走美國領事館,那麼他一旦走出領館,則需承擔「腐敗」和「叛國」兩重罪,也許還應該加上 「泄露黨國機密」罪。進領館前的「腐敗」罪,已經讓王立軍害怕得鋌而走險;出領館後再加上「叛國」和「泄密」罪,王立軍竟然不害怕了,而且還「願意跟我們出來」(黃奇帆接受鳳凰網採訪時語,原文是「經過我們的溝通以後,說服了他,他願意跟我們出來」)。除非是王立軍吃了迷魂藥或者黃奇帆說謊,否則其做法不該如此毫無邏輯、自相矛盾。
第二、「腐敗」罪受到美國庇護嗎?如果王沒有申請庇護,美國方面直接否認就是了,中共也巴不得美國否認有申請庇護這回事。但美國國務院既不願意證實,但也絕不否認。這反證了王是申請了庇護的。中美之間雖然沒有直接引渡的協議,但是美國早在2004年就有向中國引渡貪官的先例。且不說王立軍因腐敗而請求庇護不會得到批准,就算王已經到了美國本土,也有被引渡回中國之虞。以王立軍這個警界大佬的身份,怎麼會不瞭解這些常識性的問題?那麼去領館豈不是自討沒趣、自加罪名嗎?
第三、「腐敗」和「叛國」值不值得黃奇帆三百公里奔襲成都,用警車圍困領館?儘管黃奇帆稱他只帶了三個人去成都,沒有帶警車,把圍困領館之事說成是四川警察所為,但四川省公安廳發言人在接受《聯合早報》的採訪時,否認了黃奇帆的說法,即該發言人「也沒聽說事發時,四川省公安廳警力涉入王立軍事件。」現在球又回到了黃奇帆的腳下。黃奇帆應該解釋(1)當時圍困領館的警車是哪裡來的?(2)薄熙來對此是何態度、有何指示?(3)該涉外事件為何不由外交部出面解決,而由他黃奇帆出面?
由以上三條,我們可以得出結論:(1)王立軍的主要問題絕對不是腐敗問題,他申請政治庇護的理由絕對會是政治迫害,並且提供了很過硬的證據。(2)黃奇帆圍困美領館,是鬧出了天大的外交風波,足以讓薄和黃因此而仕途中止。但他還孤注一擲,一定是要掩蓋薄熙來和他本人更嚴重的罪行,因為該罪行一旦暴露,要比「圍館」更能致薄和黃於死地。
這些明顯的結論,胡、溫也一定清楚。但是中共已無法承受政治上的風吹草動,只能以「腐敗」來搪塞。如果我們由此認為,王立軍腐敗只是個人問題,與薄熙來無關,那未免太過天真。「用人失察」和「圍館事件」已經讓薄、黃與王無法切割。
我估計處理薄的時候,給他定的罪也會毫無懸念的是「腐敗」,除非美國方面公布薄的「謀反」罪證。從薄熙來「兩會」表現憂心忡忡、軍委副主席徐才厚與薄熙來相鄰而坐卻「零接觸」來看,薄的政治前景已有結論。薄熙來這個經常羅織罪名、宰割別人的惡棍,現在也在等待著胡溫的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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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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