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未婚女子領養外國孩子的艱辛道路(組圖)
美國賓州州府哈里斯堡有一條叫薩斯奎哈納的河經過,河的上游離州府不遠處,有個小鎮叫米勒斯堡,人口只有兩千多。麗貝卡 莫羅克的家就在這裡,她高中畢業後,到60公里外的的彌撒亞學院完成大學學業。
麗貝卡路過兒童用品店的時候,總會停下來,彷彿想進去買什麼東西。她總是感到,某個孩子需要某件用品,某個單親媽媽需要幫助。她認為,是主讓她有這樣的想法。2008年,她28歲,麗貝卡做出一個對她一生來說都是最重要的決定。她賣掉了她所有物品,隻身一人去印度幫助貧困兒童。
麗貝卡來到印度北部,位於尼泊爾和不丹之間,靠近西藏,一個叫佩東的小鎮,通過基督教教會照看那裡被遺棄的病殘兒童。幾週後,她接到一個從二十三公里外一所醫院的護士打來的電話,一個新生兒要被丟棄到垃圾堆裡。她一聽,放下手中所有的活,急忙找車前往醫院。
一個印度未婚女孩懷孕9個月,最後被家人發現,送到醫院生下一個男嬰。家人及女孩想隱瞞這件事,如果被他人知道,女孩及一家人的名聲都會受到損害,無法在當地生存下去。麗貝卡明白,她是這個小生命唯一的希望,如果她不救助,這個嬰兒就會被悄悄扔進垃圾堆。麗貝卡接過這個只有1600克重的嬰兒,為印度女孩禱告,願她有個美好的人生。
麗貝卡居住的條件很差,沒有自來水,飲用水都要到別處用桶提回來燒開喝。經常停電,屋裡經常有老鼠出沒。奶粉和尿片可以寄來,但嬰兒實在太小,沒有合適的尿片,直到三個月後,才能用最小號的。當地醫院的注射器和針頭都是反覆使用,麗貝卡自己帶注謝器自己買藥品到醫院給孩子打預防針。當地不僅物質條件差,社會條件也不好,從郵局寄來的物品,有時會拖很長時間都送不到。為了孩子,麗貝卡搬到了德裡。因為印度的法律限制,麗貝卡不能工作,經濟上靠美國的家人及教會資助。
生活上的困難還容易想辦法克服,法律上的困難就更艱苦了。印度的法律規定外國人不能直接在印度領養印度兒童,必須在自己的本國經過代理向印度政府領養機構提出申請,批准後才能領養。為了辦理合法的領養手續,麗貝卡耗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與印度政府部門打交道。兩年後,麗貝卡終於成為了孩子的合法監護人。
印度的法律問題解決了,美國的法律問題又呈現在眼前。麗貝卡跑美國駐印度大使館無數次,都被拒絕給予孩子到美國的簽證。美國大使館的的回答是,根據移民法,這樣的例子不能給予簽證。麗貝卡求助於美國國會的參議員、眾議員,也無濟於事。法律規定必須在美國辦理完領養手續,才能給簽證。但麗貝卡沒有孩子的簽證,就無法帶著孩子回美國辦理領養手續。
經過家人、律師及有心人的幫助,終於想到一個辦法,通過網路視頻,在麗貝卡家所在的縣法院辦理領養手續。麗貝卡的父母有4年沒見到女兒了,他們在2011年聖誕節前想著女兒及她的孩子就可以回家,準備了大量的聖誕禮物。可是,聖誕節過了,仍沒拿到簽證,新年過了,還是沒拿到。麗貝卡的媽媽看著聖誕樹下堆積的禮物,堅持不清理掉。她說,什麼時候麗貝卡及孩子回來了,什麼時候才是他們全家的節日。
經過漫長的官僚程序,美國駐印度大使館終於在2012年2月,給孩子發放了簽證。麗貝卡在推特上說,也許2012年3月底,她就可以和孩子一起回到賓州的家。
通過網路辦成領養手續的縣法院大樓,建於一九四二年。我的持槍證也是在這裡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