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迫賣淫百多次 事隔5年二審(圖)
女童和母親
【看中國記者張佑宇綜合報導】2006年,湖南永州11歲女童遭男子強姦並強迫賣淫接客100餘次。案發5年多後,2月21日該案二審開庭,庭審於當天下午4時結束,7名被告均對此案的主體事實予以否認,鑒於案情重大,該案將由湖南省高院擇期宣判。
早先媒體報導披露,事發當時女童被家人救出後,公安機關多次拒絕其母立案要求;同時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少女被禁錮的娛樂場所仍照常營業,當地警方並阻撓家屬上訪;案件審判後又多次重審。二審消息再次引發公眾關注。
7被告均否認犯罪事實
昨天(21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永州二審開庭審理此案。東方早報22日報導,這樁5年前發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逼賣淫案,歷經三次判決兩度發回重審,昨天由湖南高院開庭再審,但鑒於案情重大,將擇期宣判。
在翻閱該案此前的判決材料時,早報記者震驚地發現,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冷水灘區看守所公然偽造該案第一被告人羈押期間的「立功材料」,企圖為該被告逃避法律責任提供虛假證明,被法庭識破後,至今無人被問責。
而據當地媒體報導,有3名警察因失職、秘密通報消息、暴力阻訪,分別被處以嚴重警告、黨內警告和通報批評等黨紀、政紀處分後,並未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的庭審持續了整整一天,7名被告人均對此案的主體事實予以否認。在庭上,面對公訴方和法官的詢問,被告人大多都以「沒說過」、「不清楚」、「不知道」等詞語來回答。
兩位律師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庭審已於昨天下午4時結束,鑒於案情重大,該案將由湖南省高院擇期宣判。
事件回顧:女兒身心受創 母親艱難維權
回顧事發2006年10月1日,11歲女童樂樂被朋友周軍輝以看影碟為藉口,騙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強姦,周軍輝還威脅,如果樂樂把事情張揚出去,他將殺了她全家,要樂樂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學了。
兩天後,周軍輝再次威脅,樂樂便留下一張紙條後離家出走了。
之後樂樂被帶到一家休閑中心,跟幾個「姐妹」一起接客,三個月裡接客一百多次,當年12月的一天,還遭四人輪姦,並被拳打腳踢。
當母親唐娟(化名)得知女兒在休閑中心時如晴天霹靂,在休閑中心附近撿了十幾天垃圾後,才透過大門看到了女兒。她不得不請兩名親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兒。
媒體報導,救出女兒後,唐娟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幾經波折後才被立案。而樂樂則身心受創,期間,樂樂染上了性病並被醫學鑑定中心鑑定有創傷後應激障礙。
據湖南《三湘都巿報》2010年11月30日報導,案件審判過程中,少女被禁錮娛樂場所照常營業,當地警察曾阻撓家屬上訪,後3名警察僅因此被通報批評。2010年11月24日,該案再次不公開審理。
2011年3月,永州中院對7名被告人一審宣判,休閑中心老闆娘秦星和周軍輝被判死刑,四人被判無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時7名被告人賠償樂樂20萬元。
民眾質疑司法扮演的角色
博客作者柳隨風在天涯觀察發文披露稱,除了當庭認罪的周軍輝,其父母是農民,其餘六位可謂是樹大根深。據記者調查,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長何頻是柳情緣休閑中心老闆陳剛的同學兼鐵哥們,現已調到接裡橋鎮派出所任職;而秦星的堂哥秦愛群更是零陵區公安分局政委,現被調任市公安局。何頻與秦愛群之間,又是女婿與丈人的關係。在秦愛群的老家富家橋鎮,一位鄰居向本刊記者證實,秦愛群有個女兒確實嫁給了個當警察的。還有人稱,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檢察院裡當領導。
文章並指,在案發後地方的相關警務人員罔顧事實,規避真相,利用職務之便進行串供,與案犯狼狽為奸,妨礙司法公正。2010年6月,樂樂之母唐娟,曾被零陵公安分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拘留了37天。坊間傳言,唐娟真正被拘留的理由是「荒唐的私下接受媒體採訪」。
柳隨風質問:「面對被害人的身心創傷,為什麼相關執法者卻冷漠置之,反而當起了犯罪人的保護傘?這些執法者和色情行業又是什麼關係?警察一方面在掃黃,另一方面也看到有警察和色情行業暗通款曲,自古兵匪一家,由此可見一斑! 」
網路輿論批:國家執法者成了「合夥人」
該案5年多後再次審理,也再一次引起網友輿論關注。該新聞消息發出後,一天內至21日晚間在網易新聞已有13萬5千多個跟帖。
許多人將矛頭直指整個權力、體制問題:「能去天上人間的都是些什麼人?當然是有錢的人,有權的人。如果這些地方沒有了,公檢法的外快從哪裡來?晚上憋得慌,去哪消遣?」「是因為國家的執法者成為了合夥人!中國──賣淫的為什麼這幾年這麼多?」
「為什麼要拖延五年後二審?五年來女孩的家人和女孩的傷痛和傷疤是否又被揭開?司法公正、公開、公平、及尊嚴何在?這就是法治社會嗎?」
「全國百姓都懂的,時間越拖,就是給他們串供翻案的機會,給他們製造不死的證據的機會。然後法律會滴水不漏判他們徒刑或減輕處罰。也給了當初不立案的面子。」
另外,據一年多前湖南法院網報載消息:「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發生一起重特大槍擊事件,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干警中彈受傷,凶手當場開槍自殺。」網上論壇、博客轉發的一帖爆料稱,「行凶者朱雲軍為郵局保安。在該槍案發生後,曾經網傳稱朱因為乾女兒被姦一事無法尋求公正報復,但該說法在當時沒有得到進一步的印證。後經查明,自殺的開槍者朱軍正是樂樂的乾爹。」
目前,已經17歲的樂樂比同齡孩子安靜許多,幾年裡除了親人外從不跟男人接觸,一家人全靠樂樂父親在外打工維生。經過5年多的身心折磨,唐娟期待還女兒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