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男子的十年非人經歷
【看中國記者林雨晴報導】近日,海外媒體明慧網披露了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劉和清十餘年來的非人經歷。他數次被關進縣市看守所,三次被勞教,二次進精神病院。在監獄曾被刑訊逼供至昏死。
消息披露劉和清原是湘潭縣曲軸廠的技術人員,今年40歲;2000年因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單位開除;因為對外界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當年10月份,第一次遭到勞教一年半。
關進縣看守所被吊銬至昏死
劉和清被單位開除後,在易俗河鎮菜場口以開摩托車載客為生。2003年3月10日下午,易俗河鎮派出所所長謝正苗和前任所長唐正明以坐他的車為名,將他誘騙至派出所,早等候在此的縣「六一零」及國安隊隊長熊糧軍等五個人,把劉和清圍住,蠻橫把他從車上拖了下來,然後把他帶到一個房間進行搜身。劉和清不從,幾人就把劉和清扳倒在地,用腳踩他,並且把他的雙手扭向背後上了銬。
兩小時後就把他關進了縣看守所,他被強迫脫光衣服檢查,被牢頭指使犯人打了他五、六十個耳光,最後一拳打在臉上,連皮都被打開了,血流了出來,犯人方才住手。
第二天劉和清被帶到一間有鐵柵欄的審訊室,熊糧軍與六、七個人把他的雙手扭到後背銬住,用尼龍繩從銬子中間穿過,然後把繩子的另一端穿過鐵柵欄,幾個人把他吊了起來。劉和清只能腳尖著地,熊等人還不時拿竹棍子戳他的腳尖,不讓他有片刻舒服。
到了中午,劉和清說餓了,熊糧軍說不招就沒飯吃,要上廁所,熊糧軍卻要他拉在褲子裡。從上午九點開始,劉和清一直被吊在鐵柵欄上,兩個肩膀劇烈疼痛,手銬陷進肉裡,像剜肉一樣痛。下午六點多,劉和清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了,所方才把他放下來。
人放下來後,劉和清渾身像篩糠一樣發抖,幾個犯人把他抬進了監室,據同室的人說,他當時就像死人一樣。醒來以後,兩手臂失去知覺,一個月後才能活動,至今兩手還有銬過的疤痕。
被司法醫院鑑定為「精神分裂症」
2005年3月份,劉和清在無任何手續下再次被湘潭縣公安局及市岳塘區馬家河派出所直接被關進了湖南新開鋪勞教所。6月9日,他被勞教所七大隊分隊長豆湘林、大隊長胡奇峰、教導員周石雄關禁閉七天,禁閉室獄警熊式英指使犯人用罰站、罰坐、面壁、電擊、毆打、長時間保持單一姿勢等方式折磨他。由於高壓電棒多次電擊導致他右腿變得麻木而致殘,走路一瘸一拐的。
8月初,獄警何珺及分隊長豆湘林又把劉和清拉到長沙市司法醫院做 「司法鑑定」,稱他有「精神分裂症」,8月20日,打電話讓劉和清的家人到新開鋪勞教所把其接回了家。
2006年2月25日,「兩會」之前,片警趙建祥探到劉和清在家後,就由湘潭縣國安支隊教導員韓小林和易俗河鎮派出所教導員盧谷帶一群人,不由分說把劉和清抓上警車,當天上午就將他送到湘潭市精神病院。他們給劉和清帶上腳鐐,強行注射了藥物,讓其昏睡。
後來醫生發現劉和清精神正常,不是精神病人,但卻說要等「兩會」過了才放他出去。
正好開「兩會」了,又要關你一回
此後劉和清多次被關押進縣市看守所。2007年6月被關進市公安局看守所,他被要求執行監規,劉和清表示:「我不是犯人,規章是治犯人,不是治好人的,這不是我呆的地方」。隨即遭到所方指使的犯人毒打,胸部被打得青紫;三十五天後,劉被放出。
2008年2月26日晚上九點多鐘,他途經易俗河譚煤宿舍時,被當地派出所巡邏隊抓住,因為從他身上搜出一份傳單,隨即被抓到當地派出所。
第二天,劉和清質問湘潭縣「六一零」賀建平、國安支隊長熊糧軍:「好人走路都沒有自由了嗎?你們非法搜身是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易俗河派出所所長陳一新說:現在正好開「兩會」了,又要關你一回。隨即晚間八點多將他送到縣看守所。
3月17日,他開始絕食絕水、抗議關押。絕食絕水第五天,劉和清臥地不起,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打電話催易俗河派出所將人放了。
2010年5月份,在縣「六一零」主任賀博及鎮政法書記婁湘輝的授意下,劉和清被片警趙建祥和李學軍,強行從家中拖上車,送到洗腦班。在洗腦班,他多次被警察周某某暴打,一次拳頭打在下顎上,險些脫臼,吃飯都困難。此次他在洗腦班住了二十四天。
第二次進精神病院
2011年8月26日早上,劉和清被當地易俗鎮「六一零」及鎮工作人員唐勇、杜某,新任易俗河鎮政法書記朱廣武及當地派出所警察譚青松等人從家中抓至本市精神病院(市五人民醫院)。主任醫生周繼前親自動手叫幾個人把劉和清雙手雙腳銬在床上,給其打了精神病藥。劉和清被打針後精神恍惚,全身乏力,長時間昏睡。
隨後劉和清絕食抗議,第九天,主任周繼前叫人用膠皮管從鼻孔插入進行灌食,致使劉和清幾次哮喘復發。鑒於劉和清的身體狀況,他的家人和親戚多次找鎮政法書記朱廣武要人,直到國慶節後,朱廣武才叫唐勇、杜某把其送回家。
據瞭解,目前劉和清已應聘回到湘潭縣鼎峰曲軸廠上班,但經常遭到居委會書記郭秋蓮等人的日夜跟蹤盯梢,生活難以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