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化運動奴役農民

1958年,在毛澤東的倡導下,中華大地農村掀起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

3月,在成都召開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通過了《關於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併為大社的意見》。中共中央文件下達後,全國農村掀起了並社高潮。

7月1日出版的《紅旗》雜誌第三期上,毛澤東的秘書陳伯達發表的文章中使用了「人民公社」這個名稱。7月16日出版的《紅旗》雜誌第四期上,陳伯達引用毛澤東的話說:「我們的方向,應該逐步地有序地把‘工(工業)、農(農業)、商(交換)、學(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裝)組成為一個大公社,從而構成我國社會的基層單位」。河南省遂平縣嵖岈山附近的27個農業合作社,共計9369戶,4月份剛由小社合併為大社,這時一馬當先改稱為人民公社——衛星人民公社。

8月6日,在視察河南新鄉七里營人民公社時,毛澤東說:「看來,‘人民公社’是一個好名字……」同時指出,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曰大,二曰公」。8月9日,在山東視察時,毛澤東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便以領導。」8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登消息:毛澤東發出「人民公社好」的號召。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

為了推動人民公社運動的發展,毛澤東派陳伯達等人8月到遂平縣衛星人民公社,幫助起草了《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草案)》。其要點為:各個農業合作社並入公社後,應該將一切公有財產交給公社;農業社社員轉入公社時,應該交出全部自留地,並且將私有房基、牲畜、林木等生產資料轉為公社所有;公社實行集中領導,將全公社劃分為若干生產大隊,每一大隊又劃分為若干生產隊;生產隊是組織勞動的基本單位,生產大隊是管理生產的單位,盈虧由公社統一負責。

在《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下達的同時,9月1日出版的《紅旗》雜誌第七期刊登了《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草案)》,接著全國各報刊相繼轉載,作為楷模向全國推廣。[1]

9月10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來》的社論。

到1958年10月底,僅僅兩個月時間,除港澳臺地區和西藏外,全國農村基本上全部實現公社化。全國共建立人民公社26578個,參加農戶12325萬戶,佔全毛統區總農戶的99.1%,平均每社4637戶。[2]

毛統區的農民,從此進入了政社合一(政府與農民的生產合作社政社合一,實際上是共產黨、政府、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便於共產黨指揮,終極而言便於毛澤東指揮)的人民公社體制——頭戴五彩花冠的奴隸制社會。幾億中國農民,失去私有財產、失去人身自由,成了失去個人生活、必須參加強制性體力勞動否則沒有飯吃的奴隸——下等毛奴。

有了奴隸制一樣的人民公社體制,毛澤東就可以強迫無數毛奴們幹活了。

1958年中華大地上的人民公社化運動,在地球村其他村民眼裡,就是瘋狂、搞笑、禍害人類的玩意,當時就遭到很多人的質疑、嘲笑、漫罵,丟盡了中國人的臉。但是,瘋狂的舵手、始作俑者毛澤東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毛澤東在1959年8月11日為了收拾彭德懷而發表的講話中說:「共產黨不挨罵,算什麼共產黨?!比如罵人民公社,從杜勒斯起就罵了差不多一年了,國內資產階級、地富反壞罵,富裕中農不贊成,兄弟國家懷疑。」[3]

鄙人寫了兩首七言打油史詩《三面紅旗之人民公社》,用來概括1958年開始的人民公社的災難:

其一

人民公社澤東定,一大二公為綱領。

大即公社規模大,合作社們大合併。

公即公有程度高,私產變公真要命。

農民失去自主權,挫傷生產積極性。

其二

人民公社最荒唐,一平二調大食堂。

自欺欺人放衛星,放開肚皮寅吃卯。

社員砸鍋去煉鋼,公社食堂缺油糧。

神州無糧吃糠菜,餓死路邊無人葬。


註:
[1] 朱榮:《當代中國的農業》,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148—153頁。
[2] 張晉藩、海威、初尊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大辭典》,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28頁。


[3] 李銳:《廬山會議實錄》,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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