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裸官正副有別 反腐敗自欺欺人
廣東出臺「禁止裸官」文件,規定配偶及子女都在境外國外、孤身一人的官員不能當一把手。這個規定表面看是反腐新政,其實留有「正副有別」的尾巴,說到底還是暗度陳倉,官官相護,放裸官一條生路。
根據這一規定,裸官原則上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也就是說,只要不當書記、市長和縣長,裸官依然我自為之。問題是,裸官不能任正職,為甚麼就能任副職?難道正職是官,副職不是官?這種自相矛盾的反腐規定不過是挂羊頭賣狗肉,沒有人相信。
當官的將家庭財產轉移國外,表明對國家已喪失忠誠,也喪失了為官的基本條件,當然不會真心實意執政為民。身在漢營心在曹,除了撈錢還能做甚麼?很簡單的道理,要「裸」就不要做官,要做官就不准「裸」,正職副職,概莫能外。當局讓裸官繼續留在官場,根本就是包庇貪腐,愚弄百姓。
其實,在這個「官本位」的國度裡,正副職的界限和權力大小本來就沒有甚麼區別,譬如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副市長兼公安廳長等,他們是正職還是副職?更重要的是,禁止裸官任正職,根本不能遏止裸官瘋狂斂財的勢頭,不當正職當副職,還不是照貪不誤?退一步說,只要有油水可撈,當正職副職又有甚麼分別?
心中有鬼 官官相護
事實上,近年各地被查處的副職「裸貪」不計其數,最典型的是前山東省副省長黃勝,貪污九十億美元,包養四十多名情婦,擁有四十多套物業,家屬全部移民海外,真可謂「裸」得其所。
當今神州,裸官人人喊打,而裸官所以成為民怨焦點,一是人數愈來愈多,有內地媒體披露,自一九九五年到二○○五年間,全國裸官人數近一百二十萬,平均每省四萬名、每縣數十人;二是十個裸官九個貪,僅二○○五年就有數千裸官外逃,捲走國有資產五百多億美元,而只憑正當收入,裸官根本不可能把妻子、兒女送出國外,取得外國護照或綠卡。
在共產黨的辭典裡有句名言: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汪洋治下的廣東省,既然想在「反腐偉業」中實踐制度創新,領先全國,為何不來個「徹底革命」,將粵省裸官趕盡殺絕,還政壇清廉,讓百姓滿意,而偏要搞甚麼「正副有別」來自欺欺人?
這不禁讓人想起網上有個笑話段子,說某市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是該改善學校條件呢?還是該改善監獄條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最後書記一言驚醒眾官,「各位覺得自己以後回學校的可能性大呢?還是覺得進監獄可能性大?」於是乎,眾人一致投票──改善監獄條件。這雖是笑話,但現實中絕對有這種可能,如今官員大多心中有鬼,不得不給自己留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