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統治區內的億萬個體農民被迫參加了集體性的農業合作社,先是土地入股分紅的初級社,不久就是實行「不勞動者不得食、按勞分配」社會主義原則的高級社,換言之「土地充公了」。毛澤東統治區內的農民被迫參加了集體性的農業合作社,不久就是實行「不勞動者不得食、按勞分配」社會主義原則的高級社,換言之「土地充公了」。(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由散漫的農民們,本來只願實行田間勞作的互相合作,而不願將自己的土地、農具等生產資料入到合作社裡去,因此對辦合作社並不熱心。土改後得到土地的貧苦農民,珍惜、愛護自己的土地,他們說:「分到了田,一粒穀子都是自己的,一定落力生產」。有的增加了犁耙田的次數,有的增加了耘草次數,工作更週到細緻[1]……這就是土地所有權的魅力所在。貧苦農民熱心改良、耕作自己的土地而不熱心合作社,中農更缺乏熱心,原來的富農、地主,就不必論了。所以毛統區合作化進程不順利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雖然合作化的進程並不順利,但也基本上按中共中央的計畫在發展。儘管合作化按計畫在發展,急於求成、一心創造歷史的毛澤東卻並不樂意。1955年7月31日,毛澤東對以鄧子恢部長為首的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提出了嚴厲的批評,說什麼「像一個小腳女人,東搖西擺地在那裡走路」。
堅持按早先中共中央政治局決議行事的鄧子恢成了罪人,而任意踐踏共產黨決議的毛澤東反倒頤指氣使,肆意訓人。1955年7月31日的毛澤東,已經走火入魔地瘋狂衝刺進入了1953年6月15日自己鼓吹過渡時期總路線時所批評的左傾道路上去了。
在毛澤東時代,奴才幹部的人生命運完全靠的是權力地位。為了保住既得的權力地位和爭取得到更高的權力地位,奴才們自然迅速貫徹執行毛澤東火燒屁股的指示,拚命跑步把毛澤東要的東西拿回來,獻給最高統治者毛澤東。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到毛統區農戶總數的96.3%,其中參加高級社的農戶佔毛統區農戶總數的87.8%。原來預計到1967年完成的農業合作化,在1956年就提前十一年完成了。[2]
1956年,毛澤東統治區內的億萬個體農民被迫參加了集體性的農業合作社,先是土地入股分紅的初級社,不久就是實行「不勞動者不得食、按勞分配」社會主義原則的高級社,換言之「土地充公了」。億萬普通農民就像前幾年在土改、複查中被剝奪土地等生產資料的地主、富農一樣,也進入了無法保護和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私有財產的低等人的行列。由於人丁單薄而明顯吃虧的老農只能私下發出哀號:「那些不過日子的人倒好了,若知今日,不如把地早早賣掉,吃了喝了呢!這比強盜還厲害呀!一輩子積攢的土地一夜就沒有了……」[3]
農業合作化對農業的危害,這裡拿安徽省鳳陽縣來簡單說明一下。從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起,直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鳳陽農村經濟連續遭到破壞。[4]
註:
[2]胡繩:《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30∼332頁。
[3]任彥芳:《民怨》,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頁。
[4]王洪模:《改革開放的歷程》,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7頁。
(原文以毛主席稱呼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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