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稱曾在深圳GUCCI旗艦店工作過的員工在網路上發表了一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GUCCI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控訴GUCCI公司 100多項行為規定中限制員工: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孕婦一站就是十幾個小時等,甚至懷孕7個月員工仍要上夜班,最終致使孕婦流產;並要求 GUCCI支付加班費。GUCCI公司對媒體稱正調查此事。9日,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表示,由於相關法律存在漏洞,GUCCI註冊於上海,深圳勞動部門難以監察GUCCI公司。
>>員工
喝水如廁需申請報告
一直以來,人們對「血汗工廠」的理解往往是一些製造,而與GUCCI這樣知名的跨國奢侈品巨頭距離很遠。然而,「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店舖裡丟了東西所有員工‘連坐’賠償,孕婦在店裡吃東西補充營養被告知‘只要吃一個蘋果,將被記過,吃八個蘋果將被解雇’」。離職員工的一封公開信讓GUCCI以被懷疑是「血汗工廠」的另類方式成為近期網民關注的焦點。
接受採訪的數名GUCCI旗艦店離職員工表示,GUCCI實行的是所謂的「綜合工時制」,上一天班輪休一天,一天的工作時間大約為10小時,但每晚10點下班後,員工們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點貨物到凌晨兩三點鐘」,因為這樣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計算加班工資。
丟失貨品員工連坐賠
一名何姓離職員工說,最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連坐」賠償,要店員既賣貨又當保安,商店只要丟了一件商品,所有人都要連帶賠償。員工們出示的丟失事故報告顯示,僅2009年到2011年8月,深圳GUCCI店舖共計15宗16件商品丟失,總計金額近7 萬元,這些金額全是從全體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據一名已離職的GUCCI公司中國高層領導透露,GUCCI為自己的每件商品都購買了保險,GUCCI將從丟失的商品處獲得雙份賠償。「丟一件,賺一件,丟得越多賺得越多。」一名員工憤然表示,他的一位懷孕生產的同事,回到店裡上班沒有看到公司的賀喜紅包,卻要上交大筆賠款。
在公開信中,辭職的員工希望GUCCI能夠支付他們「長期拖欠的應得加班費用」,同時賠償因為「GUCCI惡劣勞動條件造成的身體傷害」。
>>GUCCI
不存在未付加班費
據員工介紹,他們今年1月就向GUCCI提出了賠償請求,但GUCCI(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回覆離職員工的公開信表示:根據核查電腦中全部歷史考勤記錄及加班記錄,「確認公司不存在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
雖然GUCCI方面堅決不承認存在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但得到的一封GUCCI公司高管發給各門店經理的郵件顯示:「嚴謹提醒關於晚上點數一事,現在規定不管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到晚上11點還沒有點數正確,必須立刻打電話給我報備,並讓所有員工下班」。
一直關注這一事件的深圳大成律師事務所楊乾武律師表示,這封信表明,GUCCI在社會的輿論壓力下做出了改進,但仍違反自己公司下班時間為晚上10點的規定,過去情況比現在更加糟糕。
向員工下達「封口令」
雖然事發後,GUCCI方面曾向媒體回應「正在積極對此特殊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並將盡快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但員工至今為止仍未收到GUCCI公司的道歉及賠償。與此同時,GUCCI公司卻向員工下達了「封口令」,給每位店員發放了關於「敏感問題」的標準應對答案,並要求對疑似暗訪記者的顧客要特別注意,並完整記錄其對話過程,向公司進行報告。
記者拿到的一份員工上交給GUCCI公司的談話報告顯示,當有一位顧客向店員問如果丟了東西是否你們自己賠償時,該員工則按GUCCI的標準答案回覆:「不好意思,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
>>勞動部門
異地註冊難以監察
9日,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接受採訪時表示,辭職員工與GUCCI公司在加班時間和加班費計算方式上存在較大爭議,且雙方都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建議辭職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
但這一表態並不被投訴員工和律師認可。楊乾武說,GUCCI方面出示的證據有兩個:一是電子考勤記錄,二是所謂上海靜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GUCCI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公式工作制的批復,但兩份證據都有問題。他說:「一方面,GUCCI公司的電子考勤記錄並未按照一般慣例讓員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對照,而電子考勤記錄是可以被進行人為修改的,同時‘先打卡再加班’的情況也無法在考勤記錄中顯示。其二,不能拿上海的地方行政許可適用深圳,這是顯而易見的。」
對此,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有關負責人稱,相關法律仍存漏洞,因為GUCCI在上海註冊,所有深圳員工均以勞務派遣方式簽約,在深圳的店舖並未成立公司,連分支機構都不算,就相當於GUCCI「在深圳的櫃臺」,勞動監察部門難以獲得相關信息,他們也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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