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出真相:勞教所保外的「四項要求」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於2009年歐巴馬訪華期間,因到北京公安局上訪被判勞教2年的湖北大冶市民尹旭安近日決定站出來公開勞教所違反人道的舉措。他表示,自己的身體狀況是不適合勞教的,但勞教所枉顧人權,不讓他所外就醫,後來在對他提出四項要求後,才於今年7月30日讓他到外面就醫。
尹旭安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鎮金塘村人,2009年歐巴馬訪華期間因身穿狀衣到北京公安局上訪,因此被判勞教兩年。尹旭安表示,之前勞教所一直不讓他所外就醫有幾個原因,一方面因為他家人起訴勞教所,他起訴公安局;此外,涉及他居住地金塘村的違法土地徵收,尹旭安一直抗爭。因此勞教所認為讓他所外就醫無異讓他再投身維權運動。
今年7月在尹旭安家人起訴勞教所上訴期限已滿、當地土地也被徵收完,而他起訴公安局二審已經結束的情況下,勞教所才讓尹旭安所外就醫,並要求他遵守四項要求:一、撤回家人起訴勞教所的訴狀;二、不准參與當地政府征地的維權運動;三、不准發錶帶有煽動性的言論;四、不許上訪,不管是否為正常的程序。如果不同意上述條件,就不允許他所外就醫。後來尹旭安妥協,於7月30日獲得所外就醫,但勞教所強調,他只要違反他們給他定的規定,就立即再把他關進去。
尹旭安表示:他認為自己不應該再保持沉默,所以要把這些違法的情況向媒體反應。他說:「我做的事情沒有違反法令、法規,我是正常行使一個公民的權利,諸如投訴、控告、申訴等,他們沒有權利剝奪我,即便他現在還要把我關進去,我也想讓外面知道這樣的情況。」
尹旭安於2009年因為當地政府非法徵收他們的土地,他強烈抵制,被扣上「阻礙當地經濟發展、破壞當地形象、專門跟政府作對……」,後被判勞教2年。在勞教所他患有嚴重高血壓,血壓最高達268/158,多次暈倒吃急救藥,但勞教所不讓他所外就醫。後在當地政府完成土地強征後,才在去年5月讓他所外就醫。他於6月17日開始起訴市公安局,後再次被關押,直至今年7月30日才再次獲得所外就醫。
尹指出,在勞教所他曾被強迫加班加點工作,大概從上午7點半持續到凌晨1點。勞教所的醫生為了關押他虛報他的病情,說他正常,卻又加重藥量,出了勞教所後,在中心人民醫院時,醫生說他病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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