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會計10年貪污1800多萬
聽到檢察官總結其因貪財、貪色、貪賭、放縱等淪為階下囚時,她突然嚎啕大哭起來
10年間,小會計劉迪採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虛報冒領等方式貪污挪用公款1800多萬,年均180萬,月均15萬,日均5千。檢察官稱令人驚駭。
昨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結束時,當聽到檢察官總結其因貪財、貪色、貪賭、放縱等幾大原因淪為階下囚時,一直鎮定自如的劉迪突然嚎啕大哭起來。據瞭解,劉迪將贓款全部用於和小男友賭博、購物、高消費揮霍。
本報記者全欣 通訊員劉習書 張正寧 益陽報導
10年貪污挪用1800多萬
上午8時30分許,益陽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裡,座無虛席。備受社會關注的赫山區地方稅務局原計畫財務科經費會計劉迪貪污、挪用公款案一審在此公開開庭審理。
旁聽席上,數名益陽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邀到庭旁聽。發案單位赫山區地稅局組織幹部職工100餘人旁聽庭審,予以警示。
法官敲響法槌,宣布開庭。身穿「黃馬甲」的劉迪被法警帶上法庭。
站在被告人席上,劉迪顯得很鎮定。她短髮,皮膚白皙,身體顯得有些單薄,誰都不能將其和階下囚聯繫起來。但根據起訴書得知,就是這麼一個女子,在10年間貪污挪用公款達1800多萬元。
劉迪,38歲,沅江市人,中專文化。2010年10月21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1月4日,被檢方批准逮捕。
檢方指控,劉迪在擔任益陽市赫山區地方稅務局計畫財務科經費會計期間,自2000年8月至2010年10月8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虛報冒領等方式侵吞、竊取、騙取益陽市赫山區地方稅務局公用經費共計14962663.03元;採取直接用支票從單位開戶行取款或轉賬的手段挪用單位公用經費共計人民幣3477693.24元。
與小男友一起揮霍贓款
「劉迪於2004年2月至12月,採取虛列支出、私開支票支取的手段,分6次竊取單位公款共計521253.82元。」
「2010年10月8日,劉迪通過網上銀行向省地稅局申報虛假的津補貼,申請撥付經費165770.15元,省財政廳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賬號付款165770.15元到赫山區地稅局賬戶內,劉迪採取虛列支出的手段進行處理,把此款轉入其個人的工資卡上。」
檢察官稱劉迪瘋狂作案達100多次,令人驚駭,貪污挪用公款1800多萬,年均180萬,月均15萬,日均5千。
劉迪將貪污的公款用於本人及男友鄔某賭博、購物、高消費等,全部揮霍。挪用的公款除供其父母用於經營活動外,均被劉迪及男友鄔某揮霍。
據瞭解,劉迪在沒有離婚時就與比自己小的鄔碩超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還為其購買了豐田越野車。因此,劉迪和丈夫離婚。
鄔碩超也承認其賭博、購車、購物、高消費的錢均是劉迪給的。而劉迪貪污挪用公款的事,他也是在2005年知道的。
地稅局三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審
「貪財、貪色、貪賭。」在法庭上,檢察官總結,劉迪淪為一名階下囚,主要有這幾個原因,讓其沒能管住自己。與此同時,還有單位、家長放縱其行為,「2005年4月,劉迪得知本單位進行財務清理,將自己貪污、挪用公款的情況告知本單位領導及父母,在本單位領導承諾不追究責任的情況下,劉迪父母資助,歸還了2479030.88元。」
據瞭解,因劉迪貪污、挪用公款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赫山區地稅局有三人涉嫌犯玩忽職守罪,已接受赫山區法院的審判。
庭審中,劉迪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當聽到檢察官宣讀起訴意見時,她突然嚎啕大哭起來,悔恨當初。因案情複雜,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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