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12年逃亡終結 中國還殺不得他

當地時間7月21日傍晚,加拿大聯邦法院宣布駁回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遣返最快可能週六就會進行。中國政府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維權人士則對其在中國能否受到公正審判表示懷疑。

加拿大聯邦法院週四做出裁決,認為賴昌星遣返中國不會面對任何風險,因此正式拒絕其"遣返前風險評估"上訴。這樣,已經在加拿大逃亡12年之久的賴昌星就已經窮盡了所有能夠阻止自己被遣返的法律途徑,並很有可能在週六就被遣送回中國。

隨著賴昌星即將被遣返,多年以來一直影響加中兩國關係的一根"刺"也就被拔除。週五,中國政府對加拿大司法部門的這一決定表示歡迎。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說,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賴昌星於1999年攜家人逃往加拿大,並稱中國司法當局對他的調查是有政治動機的。

就在加拿大法院最終裁定遣返賴昌星之前不久,該國外長貝爾德(John Baird)剛剛訪問了中國,並表示"中國和加拿大人民都無法在白領騙子身上花費太多時間"。中方在一份外交照會文書中向加方許諾,賴昌星在中國不會受到虐待,也不會被判處死刑。因為加拿大沒有死刑,因此它也禁止遣返可能會面臨死刑的嫌疑犯。

賴昌星自稱:「如果我回去,中紀委至少有10個人應該被判死刑。」

人權觀察組織的研究員凱恩(Phelim Kine)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回答路透社記者採訪時指出,加拿大政府表現出願意接受中國政府合法審判的保證,實際上相當於對中國今年2月中旬以來人權狀況惡化的蔑視。鑒於幾個月以來,司法公正在中國多次受到踐踏,中國政府多次採取非法的手段打壓維權人士、律師和藝術家,加拿大政府還對中國的司法體系如此信賴,實在令人感到意外。

紐約大學中國法律研究學者科恩(Jerome Cohen)認為,除非辦理賴昌星案件的中國調查人員、司法人員願意打破"潛規則",否則賴昌星難以受到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或加拿大司法準則的公正審判。科恩曾經受加拿大政府的邀請,參加關於賴昌星申請難民身份的聽證會。他指出,真正的問題在於,中國究竟提供了怎樣的具體條款來向加拿大保證,賴昌星在被判決之前不受酷刑,而且在被判刑之後的長年鐵窗生活中也不受虐待。

總部位於美國的中美對話基金會主席康原(John Kamm)對路透社記者表示,假如賴昌星在中國遭到了虐待或被判處死刑,這不僅會嚴重影響加拿大與中國的關係,而且也會使中國在要求其它國家遣返其境內的中國籍嫌犯時面臨更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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