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夫妻三年賣三子 稱賣了可換錢(組圖)
90後夫妻的孩子
李娟(化名)
李林(化名)
7月17日下午,永州江永縣看守所。
「你們想過孩子嗎?」
「不想。」
「如果把小孩找到,你們還要嗎?」
「千萬不要帶回來,我們不要。」
面對民警的訊問,一對90後小情侶一點都不緊張,反而笑著說:「我們什麼時候出去?」
就是這一對看似天真的小情侶,3年內接連賣掉自己的3個親生孩子,而且毫不留戀,他們的答案非常簡單:「不想養,賣了可以換點錢。」
網吧相識,少年偷吃禁果
1991年3月12日,李林出生在永州道縣,1歲半時父親去世,13歲輟學跟隨母親到廣東惠州打工。
2007年6月的一天,李林偶遇某中學讀初二的15歲女生李娟,女孩清純的大眼睛讓李林怦然心動,他主動搭訕,第二天又在網吧相遇,當晚兩人便偷吃了禁果。
相識一個月後,李林辭掉了工作,李娟也輟學離家,兩人在外租房,過上了「夫妻」生活。
賣女換錢,立刻揮霍一空
不久,李娟發覺自己的肚子逐漸隆了起來。她說,最初是想打掉孩子,可李林的母親極力反對,並將他們從惠州帶回了道縣老家。
2008年9月6日,李娟生下了一男嬰。然而,上網成癮的「小兩口」並沒有因為孩子的出生而收心,這對年輕的父母在月子裡就曾5次偷偷跑到距家30多公里的道縣縣城網吧上網,每次都被母親追回。
兒子滿月不久,李林把兒子交給母親撫養,李娟也不敢把自己生小孩之事告知父母。兩人再次來到東莞,由李林打零工來供李娟上網,兩人就這樣度日。
沒多久,沒有任何避孕常識的李娟又懷孕了,於2009年12月16日產下一名女嬰。
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小情侶日子更加艱難,李林說,不如把女兒送給條件好一點的人家,自己也可拿到一筆「補償費」,李娟同意了,於是李林以3000元的價格將女兒送了出去,錢被兩人揮霍一空。
嘗到「甜頭」,再賣兩個兒子
3000元錢很快用完了,李林只好和李娟回到了湖南。他倆今天去這家親戚吃幾餐,明天那家親戚吃幾餐,日子久了,親戚們都看不起「小兩口」,母親也不再資助,而此時,李娟又懷孕了。
2010年底,李林跟李娟商量再把兒子賣掉,李娟立即同意。2011年2月,兩人帶著大兒子跟隨介紹人鄒某來到冷水灘,將未滿3歲的親生兒子以3萬元的價格賣給陌生人,鄒某得到7000元的介紹費。
李林二人拿著3萬元錢來到了廣東惠州市惠陽區淡水鎮,幾天後,李娟再次產下一名男嬰,李林則以7000元的價格再次將孩子賣出。
孫子失蹤,奶奶報警揭出真相
6月15日,李林的媽媽蔣某帶著這對小情侶報警,她說,去年將孫子寄養在江永縣自己娘家,被兒媳李娟帶走,下落不明。
經過詢問,兩人供述了3年販賣3個親生骨肉的犯罪事實,所述經歷讓人目瞪口呆。「李林二人以獲利為目的,3年內竟將3個親生骨肉賣出,道德淪喪至極點。」根據我國法律,親生父母賣掉自己的小孩也屬於販賣兒童罪。
目前,李林、李娟已被刑事拘留,二人今年2月從廣東惠州賣出的男嬰已經找到。另外兩名被販賣的孩子正在尋找。其他涉案人員也在追緝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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