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跳水選手胡佳2008年在馬德里的國際比賽中
在中國大陸,名字叫「胡佳」的人或許有成千上萬。但到目前為止,具有毫無爭議的國際知名度的胡佳可以說只有兩位。一位是跳水運動員胡佳,一位是人權和環保活動家胡佳。
前一位胡佳現在幾乎完全淡出公眾視野。後一位胡佳則被中國當局強行排除在公眾視野之外。中國大陸政府控制的媒體不得自行報導剛剛服刑三年半之後獲釋回家與妻女團聚的胡佳。
兩個胡佳,雙雙出名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夕,兩位胡佳一度大約同時引起國際媒體注意。
體育用品公司阿迪達斯定做的跳水運動員胡佳的廣告海報在那時的北京街頭非常惹眼:「與胡佳一起2008/沒有不可能/Impossible is Nothing」。然而,在北京奧運會臨近之際,胡佳是否能參加奧運會成為懸念。
與此同時,人權和環保活動家胡佳在北京一家中級「人民法院」被秘密審判,同年4月3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三年半。在此之前,胡佳被長期軟禁在家,與妻子經常受到當局人員的騷擾,甚至毆打。
2008年,人權活動家胡佳被投入黑牢。在同一年,跳水運動員胡佳則因為訓練傷害,終於跟北京奧運會絕緣。
人權活動家胡佳的現狀
6月28日,日本主要報紙《讀賣新聞》發表駐北京記者關泰晴的報導說,「人權活動家胡佳(37歲)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3年零6個月,26日刑滿出獄,在北京同家人一起被軟禁在家。在28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洪磊表示,胡佳現在依然處於政治權利被剝奪狀態,根據公安機關的決定,在剝奪期間不能接受採訪,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觀察。」
另一家日本主要報紙《每日新聞》6月27日發表駐北京記者工籐哲的報導,題目是「中國:人權活動家胡佳出獄當局不放鬆監視。」
報導說,「中國著名人權活動家、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的胡佳26日凌晨時分刑滿出獄,返回北京市內的寓所。然而,警察在他的住所附近盯視行人,也可能是限制他與外部接觸。在中國共產黨創建90週年紀念日(7月1日)即將到來之際,中國當局在本月22日准許藝術家艾未未保釋,但實際上使他繼續處於軟禁狀態,不放鬆監視。「
法國《生活》週刊28日以「異議人士胡佳獲釋,將繼續戰鬥」為題發表報導說,「三年半的監禁之後,胡佳被北京釋放,並被置於軟禁之下。這位中國異議人士立即表示,要繼續在中國爭取人權。」
加拿大發行量最大的英文報紙《多倫多明星報》26日發表記者比爾·習勒從北京發出的報導,題目是「中國活動家胡佳獲釋,但家庭監禁不見盡頭。」
報導說,「37歲的胡佳在2008年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那之前,他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並與他人共同起草一封信函,批評中國在北京奧運會之前的人權記錄。那封信函表示,中國政府非但沒有履行爭辦奧運會期間做出的改善人權的諾言,而是耍弄了全世界:奧運會導致中國增加而不是減少了(對自由的)限制。」
英國《衛報》26日發表記者塔尼亞·布蘭尼根的報導說,「中國異議人士胡佳出獄之後只是相對自由。這位人權活動家與妻子和活動家曾金燕團聚了,但還要受警方和保安警衛的監視。」
美聯社27日吉連·黃從北京發出的一篇報導,題目是「一些政府批評者獲釋並非表示中國對異議軟化。」
報導說,「一些活動家和學術界的人士星期一表示,儘管最近一些著名的政府批評者獲得釋放,中國的專制政府看來跟以往一樣下定決心讓異議人士閉嘴,並掃除掉他們本來就不多的法律保護。
「活動家們歡迎異議人士獲得釋放,但表示國際社會不應當把這些境況發展看作是政府對批評者的態度軟化。他們指出,以顛覆罪判刑的胡佳只是在服完了3年半的刑期之後才獲釋的。」
另一個胡佳,另一種命運
人權活動家胡佳不同尋常的經歷,從某種意義上說可說是當今中國的一個縮影。而跳水運動員胡佳的另一種不同尋常的經歷,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說是當今中國的一個縮影。
《紐約時報》記者霍華德·弗倫奇在2008年6月20日發表的一篇長篇報導,大概為運動員胡佳勾勒出迄今為止最生動的文字素描。那篇長篇報導的題目是「中國為了獲取金牌而對受傷的運動員施加壓力。」那篇發自上海的報導以胡佳開頭:
「中國10米跳臺跳水冠軍在贏得2004年雅典奧運會金牌一年後,在訓練期間視網膜脫落。他的家人和粉絲旋即猜測,一個成就傑出的運動員生涯即將結束。
「跳水運動員胡佳的父母在他10歲的時候把他交給中國體育機構的教練,自那時以來很少見到他。在胡佳受傷之後,他的父親接受一家中國報紙的採訪,表示這種犧牲已經夠了。他說,假如他知道胡佳有可能失明,‘我決不會送他去跳水。」
弗倫奇在報導中講述了中國當局為了贏取金牌,讓很多運動員帶傷訓練。尤其是那些能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更是從小就在生活上被嚴密控制起來:
「這種嚴密控制包括居住、教育、醫療以及跟公眾和新聞媒體的交往。在這種體制中,有關訓練方法和身體損傷風險的決定得不到多少公開。」
「根據2004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中國跳水運動員有24%發生視網膜損傷......北京體育醫院醫學專家汪永利在1990年代末進行了一項普查,發現有很多(跳水運動員)視網膜損傷。」
汪永利認為這跟中國的過於強化的訓練方式有關。弗倫奇援引汪永利的話說,「就訓練的時間和跳水的次數而言,外國運動員的訓練方式跟我們的沒法比。中國的跳水運動員都是專業的,也就是說,他們要全天訓練;而澳大利亞、加拿大運動員可能只是個銀行職員或牙醫,只是下班之後才訓練兩個小時。」
儘管「與胡佳一起2008」的廣告招貼引人注目,儘管中國官方媒體在2007年12月發出報導,「胡佳:跳水冠軍視網膜脫落為參加北京奧運不怕失明,」然而,中國最優秀的10米跳臺跳水運動員胡佳長期帶傷訓練,終於與北京奧運會無緣。
一個胡佳從事人權活動,被長期軟禁然後再判刑,服刑,刑滿釋放,繼續被軟禁。
另一個胡佳長期帶傷訓練,最終傷損過重,與北京奧運會無緣。
兩個胡佳,一個出生於1973年7月,一個出生於1983年1月,相差不到10歲,可以說是同一代人。
兩個胡佳,哪一個讓父母感到更驕傲?更幸福?更欣慰?哪一個是更好的丈夫?哪一個是更幸運的人?更不幸的人?兩個不同尋常的胡佳,是否是當今中國的象徵?
對這些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
但毫無疑問的是,兩個胡佳都是特定的國家、特定的時代的產物。兩個胡佳都是當今中國的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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