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明星的血淚「賣身契」(組圖)
韓國娛樂業從在亞洲紅極一時的造星王國,到頻頻爆出性醜聞、藝人自殺、解約,也開始重新被人審視發展模式是否扭曲。相比之下,中國娛樂圈藝人和經紀公司的關係則寬鬆得多,甚至有「藝人是爺,公司是孫子」的說法。
最剝削的賣身契:蔡依林平價「賣」身,天價贖身
1998年,蔡依林被經紀人吳大衛、左克蕙夫婦發掘並簽下「賣身契」,推出首張專輯,但2001年蔡依林卻和吳大衛夫婦爆發合約糾紛,因蔡依林無法承受半年發行一張專輯的合同,與經紀公司關係惡化。隨即蔡依林遭到「封殺」,事業陷入低潮。「賣身契」給她帶來了無限煩惱。但蔡依林沒想到更大的損失在後頭,一方面她無法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她被封殺後也不能出唱片賺錢,最終蔡依林無奈賠償經濟公司900萬新台幣了事。這個價格與蔡依林當初簽約的價格相差數倍,可謂天價贖身。
最有人情味的賣身契:王菲與經紀人情同母女
王菲把自己「賣」給了金牌經紀人陳家瑛,這個決定讓她的星途在事業早期十分順利。雙方12年的合作,沒有出現過太多的問題。王菲已經把陳家瑛當成乾媽,陳家瑛也把王菲當作女兒。就算是在王菲最痛苦的時候,陳家瑛也十分照顧她,不強迫她去賺錢,現在王菲身為人母,能夠用來拍戲的時間更短了,但是陳家瑛並沒有因此表示不滿,甚至還主動為王菲分擔壓力。這種「賣身契」堪稱最有人情味的賣身契了。
最大手筆的賣身契:周傑倫成1分鐘簽下的「贈品」
1998年,周傑倫寫了一首非常奇怪的《菜譜歌》參加吳宗憲主持的《超猛新人王》,吳宗憲只看了一眼樂譜就驚為天人。他立刻和周傑倫及詞作者方文山簽下了「賣身契」。年僅18歲的周傑倫開始為吳宗憲賣命。吳宗憲包吃包住還在自己的辦公室專門騰出一塊地方給他寫歌,並承諾寫夠10首歌就給他發片。2000 年,周傑倫的首張個人專輯《JAY》發布,阿爾發音樂公司也因此名聲大噪。這張專輯獲第12屆金曲獎最佳演唱專輯獎。2001年,吳宗憲以4億台幣將阿爾發唱片公司80%的股份賣給好樂迪集團,身價不菲的周傑倫成為份量最重的「贈品」。兩人關係也漸漸疏遠了。
最糊塗的賣身契:劉德華自己做老闆,招來天價索賠
2000年,劉德華與麥紹棠合組天幕電影公司,劉德華出任行政總裁,並簽約成為公司旗下藝人。不久因劉德華想以天幕名義入股銀河影業,麥紹棠有意見分歧而鬧起內訌。隨後中建電訊暗中將劉德華行政總裁職位架空,雙方關係惡化。2002年6月4日,麥紹棠以天幕股東名義通知幾大片商封殺劉德華。劉德華極為不滿,發起反擊,追討為數1500萬元的演員酬勞。但中建電訊完全封殺劉德華,並提出高達1.5億元巨額賠償。此後,一度傳言劉德華將付給中建電訊8000萬港元換回自由身。但數月後事件突現轉機,劉德華與麥紹棠在鏡頭前握手言歡,聲稱「大家是好兄弟,完全不涉及金錢。」
最愚蠢的賣身契:F4真實的謊言,走紅後還吃不飽穿不暖
F4走紅之初,經常與柴智屏親如一家地出現在媒體面前,而她與F4成員言承旭的緋聞也一度傳得甚囂塵上。不過謊言再美麗也有被揭穿的一天,對於新人而言,「賣身契」往往是名副其實的「賣身契」,得不到利益保障,意外走紅之後,暴漲的名氣和所得不成正比,矛盾便產生了。2002年,言承旭炮轟經紀人,說自己的一切都被經紀人控制,F4雖然大紅大紫,但是他們竟然吃不飽穿不暖。但隨後經紀人與F4開始口水大戰,究竟孰是孰非我們也不好判斷,但是經紀公司的剝削是顯而易見的。
最「安全」的賣身契:周迅過分安全隱私全無
真正讓周迅在娛樂圈脫穎而出的,是1998年電視劇《大明宮詞》中的太平公主。李少紅和李小婉的慧眼識珠,造就了今天的周迅。隨後,周迅與榮信達公司簽下經紀合約。《人間四月天》、《橘子紅了》等一系列精品電視劇將周迅捧成了一線女星。私下,她們的感情也親如家人,周迅把李小婉稱作乾媽,連交男朋友也要先給乾媽過目。這樣的合約堪稱安全,不過凡事都被過問的生活也不是誰都受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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