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開放陸客自由行後,中國大陸來臺旅客數量將劇增,財政部31日表示,將自7月1日起,開放退稅金額在新台幣1千元以下者,都可以在當天向貼有核准辦理現場退稅標誌的店家退稅,以紓解旅客在出境時聚集在機場或港口的大批退稅人潮。
兩岸交流日趨熱絡,大陸旅客來臺觀光數量也大為增加,為紓解旅客在出境機場或港口排隊等候退稅人潮,同時,外籍旅客購物現場退稅,還可增加其再次購物消費 的誘因,可帶動旅宿、餐飲、娛樂等周邊產業之商機,交通部、財政部因而在今年3月22日修正發布「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可望自 7月1日起上路。
財政部關稅總局表示,實施辦法正式上路後,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的退稅金額在新台幣1千元以下者,可在消費當天向貼有核准辦理現場退稅標誌(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的商店辦理現場退稅。
新法7月1日實施後,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在1千元以下者,除了可自購物日起30天內,在出境時向海關申請退稅外,也可在購物當天向核准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的商店辦理退稅。
不過,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的外籍機長、機組員或空服人員及外籍船長、船員或服務於船舶人員,仍必須在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出境時,才可向海關申請退稅。
根據外籍旅客主要進出點的臺北關稅局統計,99年度辦理外籍旅客退稅的件數約25萬件,退稅金額近4億元,其中,陸客就佔了一半,其次是日籍旅客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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