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
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星期三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進行審議,希望為來臺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人士訂出法源依據。
根據瞭解,多數大陸民運人士都是違法進入臺灣,這次修法將針對他們非法入境的情形,免除有關的刑事責任。
兩岸當局審查機制
針對外界質疑,開放個人自由行之後,部分大陸民眾可能會借由這個渠道在臺灣尋求政治庇護?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則指出,開放陸客觀光之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大陸人士尋求政治庇護的情形,至於個人自由行,兩岸當局也將有一定的審查機制。
她說:「我並不擔心因為觀光,自由行或什麼,因為我們還是有一個審查機制。」
逃跑偷渡社會困擾
在野的民進黨立委翁金珠則表示,就算陸客來臺不尋求政治庇護,而是出現逾期不歸的情形,對臺灣社會也將造成困擾。
她說:「我們看到一些人士利用團進團出的方式,仍然會逃跑,偷渡,跳機,流竄在臺灣的社會上,這樣的問題,過去都有發生過。」
翁金珠委員還指出,陸客自由行,政府不要為了開放而開放,尤其在把關上,應該要有更多審慎的研究。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範麗青表示,大陸民眾赴臺個人游、也就是自由行,可望在今年6月底之前,開放試點辦理。
臺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樂觀的重申,今年6月底之前,開放陸客自由行,應該可以落實。
至於兩岸第七次江陳會的進度,賴幸媛表示,協商的內容仍是以投資保障與核電安全為主,舉行的時間則在今年下半年。
人道原則生活安置
此外,臺灣陸委會指出,2009年之前,來臺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人士有8個人,臺灣方面依照個別的要求向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政府提出前往申請,但是都遭到了婉拒。
依照現行法令,這些人不能在臺灣找工作,基於人道原則,臺灣政府提供每個月兩萬元台幣的生活費,並協助就醫,目前由內政部負責有關的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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