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國民教育 遭人權監察斥為洗腦

宣稱是為了加強香港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特區政府5日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諮詢文件,但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斥此其實是「洗腦教育」,淪為中共的宣傳工具。

所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將規定小學生須建立國民身份認同,初小生須尊重國慶及國歌,高小須鞏固國民身份認同;初中須深化對一國兩制的理解,探討國家憲法和重要機構的職能及與香港特區的關係;高中則須認同世界公民身份的同時,亦能從國家國情的角度理解世界議題,作出理性判斷,及平衡個人與群體的利益等。

新課程將於明年及後年,分別於小學及中學推行。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張永雄表示,國民教育科將佔每學年25至50小時,每週一至兩節,現時學校普遍有德育科,因此預計老師工作量不會大增。課程著重學生多元思考及孕育情感,與其他學科相輔相成,也不設計分或公開考試。

但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就諮詢文件舉辦簡介會時,卻多次迴避敏感的六四及劉曉波等人權課題。

張永雄雖然強調,課程著重學生討論、判斷、分析及反思能力,題材選擇權由教師自決,「任何事件都可以討論」。但官員在簡介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多次避免提及六四、劉曉波、艾未未、社運等敏感字眼。

委員會成員梁偉傑於簡介會分享試行國民教育課的經驗,強調絕不迴避政治敏感的「生活事件」,當被問及如何介紹劉曉波獲諾貝爾獎的新聞時,梁偉傑卻答非所問,說是「學生也不會贊成警察捉拿無牌小販」云云。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閱過課程內容後批評,港府集中資源增設國民教育科,卻犧牲了人權教育,只會淪為洗腦教育,宣傳祖國「一片光明」的正面形象,多過批判思考,只系「走過場」、洗腦式教育;至於官員貪污腐敗、打壓新聞自由等人權問題的探討,並不足夠。

人權監察挑出諮詢文件當中的四個例子,作為批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教材是洗腦教育的佐證:

學習階段:小一至小三

教材例子:《我學會了唱國歌》介紹作詞者田漢生平,包括被國民黨拘捕的經歷。但人權監察回應:對田漢於文革時在獄中被「斗死」的史實隻字不提,避重就輕;

學習階段:小四至小六

教材例子:《我是中國人──內地時事我要知!》講述四川數百名家長於地震後徒手挖掘學校瓦礫找尋子女。人權監察回應:避談豆腐渣工程及地方政府腐敗問題,也沒有觸及父母為子女討回公道的舐犢之情;

學習階段:中一至中三

教材例子:《我為國家隊打氣》講述人民為國家運動員感到自豪;「注意事項」一欄提醒教師提醒對國家民族感情不強烈的學生「自我反省」。人權監察回應:強迫學生感情上接納國家運動員,手法與文革無異,應反省的是教育局;

學習階段:中四至中六

教材例子:《我參加了選舉》的處境故事講述學生會選舉,一名學生指民主精神「即是以多數人意見交流,磋商達成共識才執行的決定」。人權監察回應:把民主簡單化及表面化,民主還包括個人基本權利受保障及結社自由等。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廖亞全及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出,國民教育科的內容與中史和通識科重疊。何漢權擔心課程過於繁複,令學生退卻,「作為一個學生,就算願意學、不怕沉悶,也會疲倦,聽完又聽,我覺得非常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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