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魚死」古代小縣令的斷案手段(圖)
據清朝《補洗冤錄集謳》一書中記載:明朝成化年間,江西鉛山縣有一樵夫喜食鱔魚,一天恰逢其妻烹鱔魚,樵夫飽飽地美食了一頓。不料食後片刻,樵夫腹痛如絞,夫及就醫即命喪黃泉。樵夫暴亡,鄰居將其妻告到衙門,雖經縣衙嚴加刑訊,樵妻卻高聲呼冤。知縣無法結案,只得將其羈於獄中。
一年後,新任縣張咼審閱此案,診斷案件蹊蹺。為進一步查證,張知縣命當地百姓捕捉黃鱔魚百餘條,放入盛水的大缸內,細心觀察,發現鱔魚群中有七條昂頭露出水面約二寸高。張咼感到奇異,令廚子把這七條鱔魚烹熟叫一死囚食用,死囚很快腹痛喪命。於是,張知縣判定樵夫系吃有毒鱔魚身亡,樵妻沉冤得以昭雪。
原來,鉛山縣在明朝是我國造紙業頗為發達的城鎮,遠近聞名的「連史紙」就產於鉛山。「連史紙是用嫩竹漿為原料,經漂白打漿後由手工抄制而成。由於紙的漂白和打漿都是在水中進行,久而久之,大量的有毒物質污染了水源。黃鱔長期生長在污染嚴重的水域,毒物便通過食物鏈在其體內慢慢積蓄。人若服用了這種鱔魚就會中毒,食用過量則可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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