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人場面下的活人碎屍事件
比活人碎屍更恐怖的——黃鳴皋之死

筆者少年時,是個典型的乖乖女,「五分加綿羊」的角色。學校裡凡學生可以得到的獎,我幾乎都得到過,黨的話對於我就是一切。漸漸的我到了這個程度:我會用種種革命理論,對一切正常生活加以對照,從中找出「思想落後」「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等可供檢討之處;除了把被灌輸的主流意識奉為圭臬外,我還能用腦中塞滿的這一套來「糾正」看到聽到的事實。例如,在上世紀60年代初,看到蓬頭垢面,衣衫襤褸,瀕於瘐斃的「盲流「,心想,他們為什麼不聽黨的話,在原地好好生產,要跑出來當盲流?因而不去幫助他們,反而是害怕他們,躲避他們,(他們因餓極了,會搶奪城裡人正在吃的食物),希望快點把他們趕走就好(他們不斷的遭到追捕)……哪裡知道他們是因為親人父老紛紛餓死,而跑出來尋一條生路!文革中,看到這裡工廠停產,那裡商店起火,很是心疼,但又想:這是支流,林副主席說了,「文化大革命的成績最大最大最大,損失最小最小最小」……1968年武鬥和「清理階級隊伍「中,有各種駭人聽聞的傳聞,例如活人綁上炸藥包被炸飛等。我一律不信。」我們國家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我想,」一定是派性作怪,以訛傳訛……「我甚至感到自己很正確,那傳播的人是派性大,偏激……

然而事實終究是事實。事實是地下的奔突的岩漿,事實是冰下的湧動的激流,事實是巨石下尋找春天的草根,事實是被冰雪掩埋的原野,他們總有一天會在陽光下陳說歷史的真實,讓你醍醐灌頂!

我們來說說黃鳴皋之死。

黃鳴皋,男,1927年生,漢族,家庭出身地主,個人成分店員。1952年由中南軍政學校畢業後參加工作。先就職於廣西平桂礦務局人事科,1958年調廣西冶金局人事處,(行政19級)1966年調柳州鋼鐵廠勞資科。1967年根據廠黨委號召,下放到煉鋼車間擔任統計員。

也許「出身不好」是原因之一,黃鳴皋一直工作努力,為人低調,在十多年的工作中,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文革中,黃更是謹慎低調。柳鋼是文革重災區,停工停產,打人抓人,竄到社會上武鬥……成為不少人的常態。黃鳴皋一直堅持在廠內上班。

1968年4月柳州鋼鐵廠成立「革委會」。

筆者在《革委會是個什麼東東》一文中曾說過,「革委會」這個所謂「新生的紅色政權」,是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怪胎,一個非法政權。雖然打著「三結合」的旗號,但沒有也不可能代表民眾利益,而只能是少數人剪除異己,鎮壓群眾,實現個人野心的工具。柳鋼革委會又是一個例證。

群眾組織分裂為兩大派後,柳鋼多數派佔了絕對優勢,革委會的權利也就順理成章的掌握在這一派別的骨幹分子手中。而對立派又依然存在。因而,革委會的成立並沒有給局勢帶來穩定,而更趨惡化。

1968年5月,柳州市武鬥升級。有許多跡象表明,在那個省份,武鬥並非兩個群眾組織之間的自發行為,而是有一隻無比巨大的大手,在後面統一指揮,對少數派進行徹底剿滅。因而多數派武鬥人員的活動,是在全地區統一調動的。

6月11日,柳鋼革委會成員之一,多數派主要頭目之一蒙志恆,被調到離柳鋼十多公里遠(柳鋼地處柳州市遠郊)的柳州市洛埠攻打另一派,武鬥中被打死。這成為柳鋼革委會主要成員之一,殺人凶手劉目忠等瘋狂報復,把黃鳴皋活人碎屍的直接原因。

7月10日,劉目忠,張盛坤等把一直在廠內上班,於蒙志恆之死完全無關,雖然參加過對立派別,但僅為一般群眾的黃鳴皋抓捕關押,多次嚴刑拷打。

8月10日上午,召開「‘蒙志恆烈士’追悼大會」(從現在收集到的材料看,這個會是多數派的一個派會,尚不是以革委會的名義召開的。弔詭的是革委會的主要成員都參加了這個追悼會。原廠黨委書記,革委會主要成員譚某在會上為蒙志恆帶黑紗。而在革委會成立後仍召開派會,在當時也是違法政策的,是分裂行為。)會上,付志明,吳文獻等把黃鳴皋五花大綁,推上劉目忠早就準備好的汽車,拉到柳鋼後山歐陽嶺下蒙志恆的墓前,梁躍舉,劉俟奇把炸藥包捆在黃鳴皋腰上,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當著參加大會的1000多柳鋼柳州市各廠礦群眾的面,引爆炸藥包,把無辜的活人黃鳴皋炸得血肉橫飛!

隨後,孔有榮等人還把黃鳴皋的心肝挖出,拿回去炒食下酒。

夠恐怖的了!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個完全無辜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眾廣庭之中,被轟然碎屍!你在日本鬼子那裡聽說過嗎?你在「國民黨反動派」那裡聽說過嗎?你在「萬惡的美帝國主義」那裡聽說過嗎?但是它發生了,發生在1968年8月10的柳州鋼鐵廠。

而且,儈子手的這種慘絕人寰的的暴行,不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在暗中進行的,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一千多與會群眾的面!

更恐怖的是,這1000多人,竟然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反對,沒有一個人出面制止,也沒有人對為什麼要殺死黃鳴皋表示質疑。

有許多人不忍看。他們以手掩面,或者回過頭去。但是,黑壓壓的人群只有沉寂,死水一般的沉寂。

假如有人站出來大喝一聲:住手!殺人犯法!即使是殺人越貨,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盜,對他們的懲處也要經過法律程序,由法庭判決!你們無權殺人!

假如再有幾人跟著吶喊,那麼,劊子手們必將會受到震懾,很可能停止他們的行動。因為,他們內心,也是明知黃鳴皋無罪的(這從1974年劉目忠尚在柳鋼革委會當權時,柳鋼革委會給黃鳴皋做的死亡結論可以看出來)他們是極其虛弱的。

但是,沒有,沒有一個人站出來。

在那個時代,絕大部分,絕大部分人,特別是新政權建立起來後才開始懂事的人,是基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一個叫做「法制」的東西的。隱約知道一點兒又怎麼樣呢?毛澤東不是說「我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麼?下面的人又為什麼要留著發,打著傘呢?

應該說,在這1000多人中,從內心講,肯定有人會對黃鳴皋的「罪行」質疑,會反對這樣做。但這種想法,無法強大到時他們站出來的程度,他們沒有足夠強大的思想和理論武器,來對抗劊子手一夥所倚恃的正燒得滾燙的階級鬥爭理論。

有人說,這是因為派性,當時參加會議的都是多數派,是與黃鳴皋對立的。我不同意這種說法。誠然,派性是文革中的一種重要存在。由於謊言和惡意煽動,1968年的廣西,派性尤其嚴重。但是,人們身上除了派性之外,還有另外一種東西,一種與生俱來的東西,那就是對自己同類的同情,對殺人的本能的反感和厭惡,那是人性。人性可能被扭曲,但只要人類存在,就不可能被消滅。另一方面,文革中的派性又是一種很複雜的東西。一方面兩派嚴重對立,另一個方面,對立的另一派群眾又多是自己昔日同學,同事,朋友,甚至兄弟,父子,戀人,配偶……就說黃鳴皋吧,他一直在廠勞資科工作,文革中雖短暫參加過一個組織,但沒有參加過任何活動,一直在廠內上班,柳鋼的人們應該是認識他也基本瞭解他的。那麼,當他腰上被綁上炸藥包,被引爆碎屍的時候,派性會強大到眾口一詞的支持這種登峰造極的殘忍行為?這是不可能的。絕大多數人一定在內心會反對這樣做,至少是對這種做法心存質疑……

但沒有一個人發聲。

這不是因為認同,而是因為恐懼。

文革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好人怕壞人,正常思維怕極端思維,人性怕獸性。在1966年的打殺教師、校長,知識份子,及所謂黑五類的狂潮中,有人出面制止嗎?沒有。在1968年清隊和革委會成立後針對平民的大屠殺中,有人出面制止嗎?沒有。儘管那被害者昨天也許還是笑容可掬的為你解答難題的老師,或者前天在你搬煤球上樓時助你一臂之力的幾十年的老鄰居。大部分人表現為死水一般的沉默。有些人甚至在口頭上或行動上,儘管言不由衷,卻極力的表現出支持擁護的樣子……

這不是因為對受害者的仇恨,而是出於施暴者及其所依仗的那種理論和勢力的恐懼。

極其強勢的「輿論一律」,是文革的重要特點。(決不是像有些人說的那樣,文革時擁有「民主」)來自權力中心的一個口號,一個部署,一個行動,都會形成一股風暴,一股主流輿論。面對這股風暴,順之者存,逆之者亡。任何懷疑,猶豫,溫情……都會被指斥為動搖,不堅定,右傾,進而懷疑你的立場動機……假如你再有點出身等方面的什麼問題,你就可能把自己也牽扯進去,一腳被踢到受害者的一邊……

面臨荷槍實彈,氣勢洶洶,又戴著新生的紅色政權革委會的主要成員光環的殺人凶手,那1000多與會者,又怎敢發出內心的聲音?

活人隨時夠恐怖了。然而比這更恐怖的是——

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劊子手不但沒有被繩之以法,反而一路青雲,飛黃騰達!

就在8.10後不久的11月1日,殘酷殺害黃鳴皋的主謀劉目忠,到柳州市作「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報告,而報告的主要內容,竟然就是這樁慘絕人寰的活人碎屍行為!他不要任何事實根據的污蔑黃鳴皋是」階級敵人「,」分裂工人階級隊伍」,「炸死是他應該有的下場,」大講自己如何「英雄」,如何敢於鬥爭……

隨即,他又出席了廣西壯族族自治區「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份子代表大會」。

這裡要對文革時尚不諳世事的青年解釋一句,所謂「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份子大會」,就是通常所說的先進文物,英雄模範代表大會。

凶殘殺人的劉目忠,既已成為「英模」,被「新生的紅色政權」重用,也就順理成章了。

劉目忠本是柳鋼煉鋼車間的一個普通工人,文革時當了柳州市一派造反組織的頭目。多次參與策劃和指揮大規模武鬥。68年四月,柳鋼成立革委會時,被結合進革委會,成為柳州鋼鐵廠黨委副書記,柳鋼廠革委會副主席。他就是以廠黨委副書記,廠革委會副主任的的身份殺害黃鳴皋的。

殘酷殺人後「再立新功」,劉目忠再上青雲。不久又進入柳州市革委會任常委;最後竟官至自治區總工會副主席!

不僅劉目忠,其餘參與策劃和直接殺害黃鳴皋的凶手都得到了重用和提拔:

張盛坤,柳鋼煉鋼車間工人,殺害黃鳴皋的策劃者。革委會成立後任機修車間黨支部書記殺害黃鳴皋後任無縫車間黨支部副書記。

付志明,煉鋼車間工人。參與殺害黃鳴皋凶手之一。任煉鋼車間黨支部副書記

吳文獻,原煉鋼車間工人。參與殺害黃鳴皋凶手之一。任運輸車間武裝幹事。

梁躍舉,原煉鋼車間工人,往黃鳴皋腰上捆炸藥包,直接殺害黃鳴皋的凶手之一,事後被提拔為運輸車間辦事組長。

孔有榮,原煉鋼車間工人。就是那個把慘死的黃鳴皋的心肝拿去炒食下酒的人,事後被調任柳州市總工會文化宮負責人。

黃鳴皋究竟犯下何種滔天大罪,竟遭此橫禍?

換一種說法,凶手為什麼要用極端殘忍的方法,將尚在廠內正常上班的黃鳴皋活人碎屍?

我們來看看處於官方的兩份關於黃鳴皋死亡的結論的相關敘述。

第一份,1974年11月17日柳鋼革命委員會《關於黃鳴皋同志非正常死亡的結論》:

……黃鳴皋同志自參加工作後,(這是個病句,原文如此)十多年來,在組織的幫助下,思想覺悟有所提高,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本職工作,能完成任務,表現尚好。

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由於劉少奇和林彪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干擾和破壞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煽動資產階級派性,挑動群眾鬥群眾,在這種情況下,黃鳴皋同志於1968年8月10日非正常死亡。屬人民內部矛盾。」

此時,劉目忠尚當權。

第二份,1979年5月29日中共柳鋼委員會《關於黃鳴皋同志死亡的調查結論》:

「……黃鳴皋同志參加工作後,努力學習馬列和毛主席著作,工作認真負責,積極肯干,能夠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表現較好,為革命事業做出了一定貢獻。

1968年8月10日,黃鳴皋同志在林彪‘四人幫’極左路線的破壞下不幸逝世。強加給黃鳴皋同志一切不實之詞全部推倒,恢復名譽。」

這兩份「結論」可圈可點「的地方很多,在此我們只講一點,那就是這兩份結論,包括劉目忠尚當權時柳鋼革委會作的那份結論,都不得不承認:黃鳴皋是無罪的。

再看看黃鳴皋的具體情況。

文革前的情況,這兩份材料已說明。文革中,像黃鳴皋這樣有著先天原罪(地主出身)的人行事都十分謹慎。但你不參加是不行的。不參加是不關心國家大事,不響應毛主席號召,是不革命。較好的辦法是參加「緊跟」的那一派,黃鳴皋一開始參加的是多數派,也即是說,與劉目忠同派。但到了1967年,無產階級的最高司令部肯定的是另一派!於是在稍加徘徊以後,黃鳴皋退出多數派,於當年十月參加了另一派。到1968年元月,看看不對勁,他又退出少數派,只在廠裡埋頭生產。他先後參加兩派群眾組織時,也都是一般群眾,沒參加過任何活動,更與蒙志恆之死沒有任何關係。

可以說,為了自保,他已經把自己蜷縮到了最小程度。

可他仍然被活體碎屍了。

所以,他的被慘殺,就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被需要慘殺。

在1968年8月,一些喪心病狂的野心家,為了搶奪權力,或者為了鞏固已經搶到的權力,需要最大限度的撈取政治資本,需要不斷的以暴力威懾群眾。其中一些素質很低,人性很差從49年已來的過往經歷中得到啟發和好處的暴民,人渣,群氓,就選擇了殺人。而殺那些帶著原罪的政治賤民,幾乎不要付出任何代價。

筆者一個小學老師的先生,一位很好的畫家,就這樣被殺點了。

筆者一位好友的的伯父,一名優秀的內科專家,醫院院長,就這樣被殺掉了。

私下認為,在那個省份,1968年清隊和革委會成立後刮起的所謂十二級颱風中,殺掉的十五萬人(根據八十年代任中顧委副主任的嚴佑民先生取各種統計數字作折中估計),蓋出於這一原因。

在情況較為明朗的黃鳴皋案件中,這一分析可以從後來凶手劉目忠等人的進一步表現和他們火箭般速度的升遷中得到印證。

活體碎屍夠恐怖了。

更恐怖的還有死者家屬漫長艱苦的上訪之路。

殺父之仇、乃血海深仇。更何況黃鳴皋這樣慘絕人寰的活人碎屍!儘管黃鳴皋冤死後,他的遺屬生存十分艱難,妻子被逼瘋,一個十五歲的孩子被關押到勞改農場,孩子們的檔案裡被塞進黑材料,受盡政治賤民的歧視和侮辱,全家五口人(其中四個孩子上學,黃妻被逼瘋須就醫)在長達21個月的時間裏,僅靠被逼瘋了的黃妻每月29.5元的工資生活……從1973年起,黃鳴皋的剛剛成年的大孩子黃再稀,開始了艱苦而漫長的上訴之路。

家屬的要求主要有五條:

1、給黃鳴皋平反昭雪,公開恢復名譽;

2、按幹部被迫害死亡的待遇,給予黃鳴皋發放安葬費,召開追悼會;

3、給予家屬發放撫恤金;

4、對塞進家屬的檔案中的污蔑不實之詞予以清除;

5、按照黨紀國法,嚴懲殺人凶手及主謀人員。

要點是兩個,一是為黃鳴皋受迫害致死正名,二是嚴懲凶手。

1973年,他上訴到區黨委,區革委,區冶金局等上級單位。天朝慣例,百姓的上訴材料從來都是打回到他的投訴對象那裡,那些犯罪者,只要他是掌握了權力的,那麼他就必然同時是他自己犯罪事實的調查者,審判者,處理者——這也許就是我們今天仍堅持「絕不……絕不……絕不……」拒絕普世價值,堅持「領導一切」,拒絕司法獨立的原因和好處吧。

黃鳴皋的冤案也是如此。

申訴材料由柳鋼革委會處理。

時凶手劉目忠尚當權,位居柳鋼革委會副主任。

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劉目忠也無法像他當初作「活學活用」先進報告時一樣,找到殘酷殺害黃鳴皋的任何理由了。他們草草的給黃鳴皋做了這樣一個死亡結論:

關於黃鳴皋同志非正常死亡的結論

柳鋼74革字第137號

黃鳴皋,男,漢族,1927年10月出生,湖南長沙縣人。家庭出身地主,

個人出身店員。初中文化,1952年10月參加革命工作。1966年由冶金局人事處調來柳鋼勞資科工作,原是煉鋼車間統計員。

黃鳴皋同志自參加工作後,十多年來,在組織的幫助下,思想覺悟有所提高,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本職工作,能完成任務,表現尚好。

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由於劉少奇和林彪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干擾和破壞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煽動資產階級派性,挑動群眾鬥群眾,在這種情況下,黃鳴皋同志於1968年8月10日非正常死亡。屬人民內部矛盾。

據黃鳴皋的兒子黃再稀先生的申訴材料,這份結論還有幾條補充規定:不公開宣布,不撫恤家屬,不發給安葬費,不照顧家屬」。

我們來對這份「結論」略加分析:

關於黃鳴皋的死因,結論只有寥寥兩句:一是「由於劉少奇和林彪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是這樣嗎?莫說黃鳴皋被殺時劉少奇早已被批倒被囚禁,你劉目忠何等革命之人,這時候還會按他們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辦事?殺人之後,你不是以此事為功,到處做「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報告,怎麼此時又往劉少奇身上扯呢?

二是「煽動資產階級派性,挑動群眾鬥群眾,在這種情況下……」,言下之意,黃鳴皋是派性殺死的,是群眾殺死的。你要抓凶手?找派性找群眾去吧!幾個窮凶極惡,赤膊上陣的凶手,就這樣輕飄飄的隱到兩個大而空的概念後去了。

既然黃鳴皋是派性殺的,群眾殺的,那你死了白死了,所以「不公開宣布,不撫恤家屬,不發給安葬費,不照顧家屬」,對你們家屬的迫害你們也就白挨啦。你們找鬼去吧。

最為惡毒的是「屬人民內部矛盾」這句話。這是一句含糊其辭的話。是說殺死黃鳴皋的暴行「屬人民內部矛盾」?那麼這是對殺人凶手明目張膽的包庇;

若說黃鳴皋屬「人民內部矛盾」,——現在的年輕人大概已經聽這話不懂了。這是那個時代給被殺被整的人作結論所找的一句遁詞,意即你是有問題的,殺你整你是有原因的,不過對你從寬,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讀者諸君,這是不是對無辜慘殺的黃鳴皋的再一次惡毒污蔑?

黃再稀的申訴,就這樣三拳兩腳的被踢回去了。不錯,也對黃鳴皋講了三兩句不咸不淡的好話,但那是講申訴的人聽的:可以了,不要再上訴了,別破壞安定團結……

什麽問題也沒給你解決。

不過你要知道,這時候劉目忠還在當權,還是柳鋼革委會的副主任,這一切不是很正常嗎?由劊子手來調查劊子手,來處理劊子手,你還想好到哪裡去呢?

黃再稀不服,又一次次不屈不撓的找上級申訴,一次次沒有結果。

「四人幫「被打倒了,他感到有了給父親徹底平反,追查凶手的希望,又再次到上級單位上訪,追問柳鋼革委會。

1878年,柳鋼落實政策辦公室領導找他談話,說「你父親的案子很快就會解決」,「要平反,要公開宣布」,「要撫恤家屬,開追悼會」……

這是黃再稀聽到的最好結果。但僅僅是聽到而已。

1979年,他們的說法變了——

「不好調查,問題很複雜。」

——光天化日之下當眾殺人碎屍,幾個凶手赤膊上陣,有什麼不好調查的?而且,在黃鳴皋被關押期間。他的家人去送飯,就聽見看守人員說,「還給他吃這麼好幹什麼過幾天就要拉去殺頭了」,這說明殺害黃鳴皋事先有預謀;且8月9日柳鋼革委會召開了緊急會議,不需在8月10日開追悼會時殺人。這也說明要殺害黃鳴皋,早有預謀,而柳鋼革委會清楚的知道這一預謀。現在為什麼卻變得「不好調查?」

「不追凶手好嗎?」「你還要追凶手嗎?」「派性殺人區裡有文件,不追凶手。」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何況是慘絕人寰的虐殺!為什麼當時在已知道有預謀殺人的情況下,無人出面制止殺人行為,現在卻反複製止追查凶手?什麼叫「派性殺人」?當時兩派嚴重對立,幾乎人人都有派性,(但不會人人都去殺人),發個文件規定「派性殺人」不追查凶手,實質是赤裸裸的包庇殺人凶手,讓他們在空乏的「派性」框框下逃之夭夭。

這裡也可見天朝的法制的特色。一個地方政府的文件,就可以輕而易舉赦免罪大惡極的殺人碎屍犯,把刑法推翻!

「要朝前看。考慮廣西安定團結的局面。追查凶手會又有派性出來。」真是奇怪極了的邏輯。把一個完全無辜的人當眾慘殺,殺死後還要把他的妻子逼瘋,15歲的孩子無端送去勞教,讓他們政治上同於賤民,生活上掙紮在幾近乞丐的貧困線上,凶手青雲直上,飛黃騰達,這就安定團結了,而要求給冤死的父親平反,要求按黨紀國法將凶手繩之以法,就是不考慮安定團結了,這是什麼邏輯?是什麼人的邏輯?

又把派性拿出來說事了。窮凶極惡的殺人,搬出派性來,凶手無需追查;受害者要追查凶手的時候,怕派性出來,就不許追查……這派性到是個什麼東西,怎麼一會兒被捧出來幫壞人,一會兒被壓下去坑好人呢?

黃再稀的申訴再次泡湯。

距離上一次結論,時間過了五年,他得到關於他的慘死的父親的第二份結論。這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決議,取消革命委員會制度。這個關於黃鳴皋的死亡結論就由中共柳鋼委員會作出:

1979年5月29日中共柳鋼委員會《關於黃鳴皋同志死亡的調查結論》:

「……黃鳴皋同志參加工作後,努力學習馬列和毛主席著作,工作認真負責,積極肯干,能夠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表現較好,為革命事業做出了一定貢獻。

1968年8月10日,黃鳴皋同志在林彪‘四人幫’極左路線的迫害下不幸逝世。強加給黃鳴皋同志一切不實之詞全部推倒,恢復名譽。」

這份結論,仍然迴避了黃鳴皋之死的真實和具體原因,也就是說,仍然把凶手置於他的保護之下。其中的「迫害」二字,還是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加進去的。

對黃鳴皋的評價,比前次好了一些。加上了「努力學習馬列和毛主席著作」。不知讀者是否記得,凶手劉目忠在凶殘的殺害黃鳴皋後,以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份子的身份,大肆宣揚的就是這樁殺人的英雄事跡,而此時,被這個「活學活用積極份子」殘酷殺害的黃鳴皋,原來也是個「努力學習毛主席著作」的人!且不說其中邏輯和事實的悖謬,權力在其中翻雲覆雨的玩弄概念的技巧,作為一級政權機構,畢竟太不嚴肅太不負責吧。

凶手劉目忠,於1983年終於被逮捕。柳州日報是這樣報導的:

「在文革期間凡有參加組織、策劃在非武鬥情況下殺害無辜群眾嚴重罪行的劉目忠,……最近已被政法機關依法逮捕。

劉目忠原是柳州鋼鐵廠工人,……曾參與策劃指揮大規模武鬥,造成嚴重惡果。並且策劃、指揮在非武鬥情況下殺害無辜群眾。劉目忠靠造反殺人起家,曾先後竊據……」

劉目忠怎樣判決的,我們現在不得而知,可以比照的是,據《柳州日報》1984年9月14日報導,同在歐陽嶺發生的另一起殺人碎屍案(將兩名無辜群眾先用刺刀刺死,再用炸藥碎屍,情節與劉目忠手段堪比)的主要決策者,策劃者楊錫弟,植樹清,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估計劉目忠也就是個十來年。

1984年12月19日,黃再稀得到中共柳鋼委員會關於他父親死亡的複查結論.。這份結論,最主要的進步是將第二份結論中關於黃鳴皋的死亡原因「在林彪四人幫極左路線的迫害下不幸逝世」改成了「於1968年8月10日被迫害致死「。有了具體日期,死亡原因就有了具體所指。

這時劉目忠已被逮捕。

這時黃鳴皋已冤死16年。

這時苦孩子黃再稀已在貧困,無助,受歧視,受侮辱的日子中艱難申訴14年。

現在我們對比一下:殺人的時候,是何等的膽大妄為,肆無忌憚,氣勢囂張,迅猛激烈,一時間,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誰敢說個不字,光天化日之下,行慘絕人寰的曠世酷刑,竟震得千餘人眾,莫不噤聲!

受害者平反的時候,又是何等的艱苦,曲折,漫長,遮遮掩掩,猶抱琵琶,千般扭捏,萬般不願!一紙結論,空講好話,力避要害,虛虛實實,花招耍盡!

對窮凶極惡的殺人凶手,先是樹為功臣模範,花翎要職加身,待到法律重器在上,實實不得已時,又千般包庇,極力從輕!

這是為什麼?難道我們這片土地上,本該壞人得勢,好人受難?是一股什麼強大力量,如此欣賞壞人,縱容壞人,包庇壞人,而任憑弱者或任人屠戮,或在生死線上掙扎?

讓我們回到題目上來吧。

比活人碎屍更恐怖的究竟是什麼?

是1000多人目睹這曠世殘酷的一幕,表現出死水一般沉默,是那種邪惡壓倒正義,恐懼凌辱良知的比恐怖更恐怖的力量;是迫使眾口噤聲的助紂為虐的「輿論一律」;

是渾身沾滿鮮血和人肉碎末的凶手,迫不及待的身挂紅色綬帶,以英模人物身份,唾沫橫飛的宣揚他殺人業績,一路花翎戴頂,官至自治區工會副主席的那強大的幕後推手;

是死者冤死,他的遺屬再受株連,逼的逼瘋,勞的勞教(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幼小的孩子檔案中被塞進誣陷之詞,從此斷送他們的的上升之道,政治上飽受歧視,經濟上在生死線上煎熬的那種生存環境;

是黃再稀艱難曲折,長期孤苦無助的漫漫上訪路……

是整個文革。是讓文革得以瘋長的那片土壤,是文革的理論基礎,體制缺陷,思維方式,文化氛圍,強盜邏輯……

你恐懼嗎?

我恐懼。

當著一切都沒有得到應有清算的時候。

特別希望現在還在喊「文化革命就是好的」的左派朋友看到我的這篇文章。假如,又一次文革按你們的呼聲應聲而至,你是做黃鳴皋呢,還是做劉目忠?都不願意。你會說,那就做個沉默的大多數吧。

可是,請你不要忘記,黃鳴皋在被害之前,也是十分低調,沉默到了極致的。

(本文的基本事實材料,系楊建平先生收集。在此致以感謝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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