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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亦有道,貪官是否有道乎?

古典瞬間:盜亦有道乎

 2011-03-03 23: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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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編者按:2010年遭到逮捕專偷官員的兩億大盜王俊才曾經表示「我不偷窮人,文物販子的家我也從來不去。他們這些人辛辛苦苦,多年才有點收藏,不像那些當官的,心裏有鬼就不報案了。...要是我當官,我還用得著去偷去搶嗎?坐在家中就有人送呢。」這段話成為當今官場最真實的寫照,王俊才是竊盜仍有其一定的原則,而收受賄賂的官員們呢?

古文學作品裡面,盜賊的身份角色經常是亦正亦邪的——他們不軌於法,卻又以正義的面目彰顯其名,且常被與豪俠混為一談。如《史記》裡面助孟嘗君脫險的狗盜,唐傳奇《崑崙奴》裡到一品勛臣家中盜取歌姬的磨勒,《水滸傳》裡的時遷,近代的燕子李三等等。很多時候,文人們是根據自己的想像及生活感受,用「盜」這一形象寄託自己的社會理想,帶有很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

《老子》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意為法令繁苛,必將導致盜賊盛行。而活動在市井閭巷、江湖民間的盜賊,在經過文人的文學想像和修飾加工之後,也與遊俠劍客一樣,有自己的價值標準,行事有一定的規矩原則。如遇清官不盜;不過五女之門——凡生養了五個女兒、經濟負擔沈重的家庭不盜——在主持公道和正義方面有著很強的自覺性。再者是盜賊往往有著向善之心,可用誠心和義氣感化,導之於正途。如《後漢書》裡記載的東漢人陳寔,用絲絹和布匹贈給藏在屋樑上的盜賊,以德行敦勸其改惡從善。

尤其是遭逢亂世,民眾無力改變社會現實、卻又對公平正義有著強烈要求的時候,文學作品或民間傳說裡的盜賊,更是擔負了匡正扶弱、偷富濟貧、報恩報仇的重任,以期獲得與民眾心理需求的融合。《清代野記》裡有幾個義盜的故事:京城西河沿有寡母孤女兩人,女兒即將出嫁,母親把之前家裡做小販掙來的一點積蓄,全部用於為女兒置辦嫁妝,不想被盜賊盯上了。某夜盜賊翻牆而入,準備撬門行竊,母親聽到響動,知道家裡來了賊,就故意問女兒:「你舅舅又來了,他以為我們儲有錢財美食,卻不知道我們寡婦孤兒的苦處!你且把一件嫁衣扔給他,不使他空手而回,免得我們受了驚嚇。」

女兒一聽就明白了,取了一件新衣服從窗內擲到院子裡,說:「請舅舅拿了這件衣服到當舖換幾個錢作為賭本,我們母子倆還要靠你照應,不要逼迫太甚!」盜賊不做聲,拿了衣服就走。第二天晚上,母女倆又聽到有人翻牆,母親對女兒哭泣道:「你舅舅把我們當成了任意宰割的魚肉,一點也不體諒我們!」盜賊卻在窗外答道:「不要怕,我是來還帳的。昨天不知道情況,貿然冒犯,心裏很內疚。現原物奉還,我走了!」翌日清晨,母女倆開門一看,院子裡的石階上有一個用舊當票包裹的紙包,正是前晚丟出去的嫁衣,另外還有一個紅包,上寫奉二紋銀,作為姑娘出嫁的花儀,下面並無署名。想來是盜賊用嫁衣抵押作為賭本,贏了錢後覺得欺負寡婦孤兒不義,故前來報答。如此際遇,令母女倆又驚又喜。

另外京城有一個王姓司官,家中一貧如洗,囊篋蕭然,因貪圖租金便宜,租住了南橫街堂子胡同的一所常遭賊偷的房子。某日晚上,他獨自坐在院裡乘涼,見屋頂有人用火石打火抽煙,數打不著,盜賊以為王司官是更夫或廚子,也不以為意,就伸頭問他借火。王司官把火遞給他。盜賊又隨口問:「你家主人睡了嗎?」王司官答道:「我就是主人!」兩人就此交談良久,王司官自敘因家貧租住此間的原因。盜賊聽了以後感概地說:「今日親眼得見,方知王老爺做官如此清苦,我以後絕不再來騷擾。」

王司官又趁熱打鐵,說:「你是知道了,可你的同道卻未必知道,如果他們來了,我又沒有財物可以饋贈,當真是很為難。」盜賊又再承諾,當遍告同道中的朋友,絕不來與王司官為難。從此,王宅即使夜不閉戶,也絕無賊人前來光顧,人們都笑說王司官有賊道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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