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陳愛民因受賄222.6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1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正式披露了這一事實。至此,轟動一時的江西省國土資源廳3名副廳長腐敗案全部審結。(《法制日報》2月17日)
令人諷刺的是,這三位落馬廳官均為曾經名噪一時的「明星官員」:
陳愛民曾為政績突出的「經濟專家」
2002年4月,48歲的陳愛民開始擔任貴溪市委書記,至2006年任滿,成績突出,該市在全省縣級城市經濟實力由中下游一舉衝至全省第一。此後,陳愛民調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其分工為協助廳長分管計畫財務、規劃、新農村建設工作,協管計畫財務處、規劃處、土地勘測規劃院、礦業權交易中心。
據張忠厚披露,陳愛民在擔任鷹潭市委常委、貴溪市委書記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222.6萬元。
李江華曾為江西最年輕副廳級幹部
三名副廳長中最年輕的為李江華。
2000年,江西省委組織部在全省公開選拔副廳級幹部。時年37歲的貴溪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江華成績名列前茅。此後,李江華被越級破格提拔,直接調任江西省國土廳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政策法規、信訪、土地利用管理等工作,成為江西省最年輕的副廳級幹部。
張忠厚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披露:李江華在擔任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多次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574.4萬元。
許建斌曾為重點引進的博士人才
許建斌是三人中學歷最高的一位,人稱「許博士」。
2003年,作為中組部、團中央的「博士服務團」成員、國土部下派幹部,許建斌由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項目發展處(後更名為項目計畫處)副處長,調任上饒市挂職市長助理,屬於上饒市重點引進人才。
在上饒市工作4年中,許建斌曾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多次到國土、鐵道部門找項目,為上饒市爭取到總投資7.9億元的浙贛鐵路上饒城區段北移取直工程項目等。許建斌於2007年8月調任省國土廳副廳長,分管耕地保護和農民補償安置工作,協管耕地保護處、土地整理中心、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地產總公司等。
據張忠厚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披露,許建斌因受賄221.59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而邊腐邊升、越級提拔,暴露出中共已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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