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心動魄!父親口中的「土改」歷史

我的家在魯西一個小村,東南方十餘裡即為黃河,東面二十里為曹子建埋身處魚山,向西十餘裡是古運河。

村莊目前常住人口兩千餘人,方圓幾十里內,也算得上是個大村。據父親講,如果上世紀六十年代沒有那一半的人遷往東北,村莊人口恐怕就得超過四千了。這一說法的實證就是村莊裡有很多殘破的房屋,院內荒草叢生。上了年紀的人還能說得上來那是誰家的地方。我家對面的一塊空地,一直被我家用作堆放柴草之用,據爺爺說,那家人在去東北前,將那塊宅子托付給他看管,但此後再無音訊。

這樣的地方在村莊裡有很多,有的人家若干年後還會有老人或後代回來看過。偶爾也有老人回來養老,終老在這祖宅。村民們對這些宅子的產權是承認的,沒有人會去惡意侵佔這些宅基地,也沒有人敢侵佔。因為村民都是聚族而居,宅子的主人雖然不在,但其家族中的近親仍在,而且由於年代並不太久,很多近親還沒有出五服,未出五服即為一家人,所以,一旦有人侵佔,即會有人出面阻止。村民需要新宅基地時,村委會只能在村莊的邊緣重新劃定區域,也不敢打這些空宅的主意。但這樣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它造成村莊的規模不斷擴大,佔用耕地或使水塘縮小,生活環境受到侵擾。

如果按現行的法律,那些空置已久的宅子應該屬於集體所有,此前的主人沒有任何證件證明自己對宅子的所有權——即便從落滿灰塵的房樑上扒拉到發黃的房契,也不會被現在的官方承認——現在認的是宅基證。

但村莊的習慣性做法仍然為人所遵守,很少有的敢公然違反,這種習慣的權威性來自村民聚族而居的道德約束——鄉土的中國,道德和習慣在規範人們的行為上,常常比法律更有效。

但村莊的土地早已變換了模樣,也變換了主人。

最近的一次改變在去年。文件上說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期保持30年不變,但在實際上,由於這些年不斷地有人生老病死、讀書入城,有的家庭人口減少,有的家庭人口增加,但人口減少的土地不減,人口增加的土地不增,這就使得前者地多種不過來,後者想種而種不到,矛盾凸顯。

所以,去年,村裡重新分了一次地,由於經過多年的承包到戶,鹽鹼地早已被各家各戶的努力改造下消失,以前的孬地全都變成了好地,所以也就沒有了根據肥沃程度劃成小塊平均分配的必要,而且由於農用機械的普及,小塊土地的不便日益顯現,所以,每戶的地塊都集中到了一起,成了一大塊地。最終結果當然是皆大歡喜,而農村的現實戰勝了僵硬的30年不變的規定。

上一次意義重大的分地發生在我出生的第二天,那一次的名稱叫做「包產到戶」,也叫「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再往前,則是發生在我父親出生以前,是為1947年開始席捲所有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周立波先生寫過一部著名的小說反映此事,書名《暴風驟雨》。父親的講述中關於這一運動在我家鄉開展的情形,只是一些零散的細節,在他開始聽說並能記起這些細節的時候,已經是十幾年之後。此時,這些細節之所以在村民中還被記起,完全是被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這些故事有趣,但在我聽來,卻比《暴風驟雨》中的描述更驚心動魄,或者更準確地說,應該是血雨腥風。

這些事情雖然多是聽來的,但其中的很多當事人父親都見過,有一些在我記事的時候也還活著,而且有些事情我從其他人的口中也聽到過同樣的描述,有些事情則從另外的人那裡看到或聽到過類似的描述。所以,我對於它們的真實性毫不懷疑。

地主吃什麼?

地主可以吃得起白面,但也不是每天都吃得起。

地主地多,有車有牛有雇工,雇工分長工和短工。農忙時,長工和短工都會忙起來,收麥打場都是力氣活,所以吃得很重要。這時候,主人家就要給雇工「換飯」,就是說不再吃平時的飯,而是改吃農忙飯——白面饅頭。主人家自己則仍然是平時的飲食,雖然比窮人家要好,但也是白面、高粱面、玉米麵混合的面做的花卷子。

七幾年,村裡經常組織老貧農到課堂上「憶苦思甜」,村上也開「憶苦思甜」大會,定期還要吃一頓「憶苦思甜」飯,就是豆腐渣與野菜的混和物。

每個到課堂上做「憶苦思甜」的老貧農都要被集中起來搞培訓,以達到聲淚俱下、感天動地的效果。這其中,又有一些笑話。

張廣宗,因為輩份大,被稱為「佛江二爺爺」,我小的時候,他已經成了一個瞎子,夏天躺在家門口乘涼,我們一幫小孩子們唱著「老佛江,炸丸子,大成吃丸子,二成端盤子」,大成、二成是他的兩個兒子,大概他家最早是在集上擺攤炸丸子賣的。我們經常偷走他的拐棍,氣得他大罵。

「佛江二爺爺」在村裡的「憶苦思甜」會上發言說,過去的時候,我給張大賓家扛活,一年給我四百五十斤棒子(玉米),到冬天再給我做個棉袍子,我這一家人湊合著也夠吃的,這會兒裡弄的他奶奶的麼呀!——這位爺爺看來只知道什麼是「苦」什麼是「甜」了,但還沒有分清該說哪個「苦」該說哪個「甜」。

春厚的爹,在培訓時即被刷了下來。大隊書記運生是他的孫子輩,他叫著運生的名字,說,運生來,你說五八年那時候,你讓我去大隊裡放羊去,弄點泔水,我喝點稠的,讓羊喝點稀的,要不不得你奶奶的餓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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