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監獄服刑的維權人士謝福林要求法院重審自己的冤案,但他的申訴書無法傳遞到外界,湖南高院也拒絕受理謝福林家人的申訴。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的報導
謝福林是中國泛藍聯盟成員,長期從事維權活動,去年5月被以盜竊罪二審判處6年徒刑徒刑。他的妻子金焰星期五向本臺記者表示,她當天下午在長沙監獄探視了謝福林,謝福林目前身體狀況仍然不好。
「現在他的心臟病、高血壓完全是真的,他臉也腫了,手也腫了,也治不好。自己送藥進去,旁邊人沒讓要。」
案情始於2008年9月,謝福林和弟弟謝樹林經過不斷上訪,在收回了曾於上世紀50年代被政府沒收的部分祖屋,並將之改造為餐館。謝福林曾多次向長沙芙蓉區有關部門提出安裝電錶的要求,但區政府官員告訴他「你們先用著」。2009年7月,公安人員以竊電罪名將謝福林、謝樹林兄弟二人拘捕,2010年3月,兩兄弟被芙蓉區法院以盜竊罪判刑六年,同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兩人現在長沙監獄服刑。
金焰女士表示,判決書上只寫了兩人共盜竊2萬多元,沒提盜竊了什麼,也沒寫被竊的單位或人,這顯然是地方政府以刑事罪名對他們進行的政治迫害。謝福林在獄中寫了申訴狀,要求湖南高院重新公正審理自己的冤案,但獄方不許他把申訴狀遞交給外界,湖南高院也不受理家人的申訴。
「遞不上去,現在根本就不接受。我們湖南省的高院,高院不受理。它說你要拿謝福林的委託書來,謝福林關在裡面哪兒來的委託書了。總不能(為)寫字出來,他在裡面,他失去自由怎麼申請委託書呢?」
本臺記者於星期五晚間就謝福林兄弟二人在獄中的遭遇致電長沙監獄,電話無人接聽。
對謝福林的境遇,總部在美國波士頓的「公民力量」組織發起人楊建利評論說。
「中國的維權人士在中國逼迫過一些非正常的生活,比如說他自己的房子他要求你加電錶,政府方面就一定給你加電錶。這本來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生活,但他讓你生活邊緣化,讓你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進行。所以,逼迫你自己要去「偷用」一些電,做這樣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可以說在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是不正常的。政府逼迫你走這種路子,然後它用這種辦法來制裁你,用這個作為理由來打壓。 實際上很多的異議人士被逼迫的走到這樣的路上來。所以這是我們必須強調的。中國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已經被中國政府用各種辦法逼迫到非正常生活中去。這種非正常生活在某種意義上講,又被中國政府提供了打壓的口實。」
謝福林的妻子金焰呼籲關心外界關注這一冤案,向當局施壓,讓謝福林兄弟二人早日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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