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我們這麼大的國家,死幾個人算什麼
為了不再重演悲劇
《炎黃春秋》今年(2010年)第11期刊載一篇《道縣文革殺人遺留問題處理經過》,揭示1967年該縣發生的群眾性地、大規模地殺害「四類分子」及其子女4519人,並擴及其他10縣,造成全區被殺和被逼自殺共9323人的慘劇,其中包括四類分子的子女和未成年人近5千人!當時當地的領導幹部聲稱殺人「事先不要請示,事後不要報告,貧下中農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殺了就殺了。」殺人凶手事後還揚言:「上頭要我殺,我就殺;要是現在上頭又要我殺,我也會殺!」--何其毒也!讀之令人骨顫。
文革中類似的大規模殺人事件,有北京的大興縣對四類分子的大屠殺,五天內殺死325人,包括80歲老人和出生才38天的嬰兒,有22戶被殺絕;廣西柳州放水淹殺防空洞裡對立派別的群眾,有的地方甚至炒吃人的心肝;內蒙古殺所謂「內人黨」;各地武鬥中的殺人;在「清理階級隊伍」中,有3千萬人被鬥,50多萬人死亡。遼寧司法機關虐殺張志新烈士還狠毒地割斷其咽喉(據傳當地犯人臨刑被割咽喉的前後達30多起)。《往事微痕》第62期所載《血跡斑斑憶此生》、《難以忘卻的噩夢》、《朱寶銓慘死亞比克》、《假案的炮製與破滅》、紅河州勞教所的「人間地獄」,及其他回憶文章所記述的那些殘酷迫害和虐殺同胞的史實,著實駭人聽聞!
凡此種種打人、殺人甚至吃人的暴行,是中國當代史中最殘暴慘烈的一頁。其總根子固然在始作俑的暴君,但那些策動和指揮殺人的領導人和直接行凶的劊子手,在具體執行「最高指示」時不是打折扣,而是更加碼,應了魯迅先生的一句警世箴言: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這類人的罪惡是不能全推給暴君一人的。可以說,文革期間及以前無法無天的專制統治,除了迫害廣大幹部和群眾、坑害了無知又不講倫理道義的「紅衛兵」而外,還把一批社會上的人渣的獸性最大限度地調動出來了。
造成這種後果也有其政治文化根源,其中禍害最深的是對人權的無知和蔑視,突出表現在對人的生命權和人格權的踐踏。
生命權
革命領袖為了革命的「崇高目的」,對一般人的生命權是不大看重的。除了戰爭中必然要有大量犧牲外,內部左傾錯誤路線和各派山頭之間的權力鬥爭,也曾導致殺人盈野。早在蘇區,大搞所謂反AB團鬥爭,就殺了幾萬無辜幹部和戰士。以致造成被「自家人」殺害的同志比被國民黨殺害的還多。1943年延安整風後開展的「搶救運動」,十餘天中就「搶救」了成窩的「特務」「叛徒」,人人自危。對數以萬計的有正義感的革命青年進行拘捕審查和治罪下獄,《野百合花》作者王實味就是在這個時期被殺害的。
解放後的鎮反運動殺了71萬人,最高領袖多次下達鎮反命令和指標,說:「應當放手殺幾批」,「殺反革命比下一場透雨還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殺幾批反革命。」(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
抗美援朝我方總共犧牲了70多萬人(見《遠東朝鮮戰爭》),而美軍才陣亡54246人。被美軍抓去的中國戰俘2萬餘人,其中6673人在經歷絕食等「鬥爭」後返回大陸,卻幾乎全部被打成「投敵叛徒」,有的被開除出黨,有的逮捕法辦,很多人折磨致死。
在1956年黨的八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針對「波匈事件」說:鎮反運動「我們殺了70多萬人,東歐就是沒有大張旗鼓地殺人。革命嘛,階級鬥爭不搞徹底,怎麼行?」他聽到斯大林殺了100萬黨員幹部,卻說:「一百萬這個數字也不算太多嘛!」(參見《百年潮》1999年第3期)後來又說,導致匈牙利反革命事件就是因為起初沒有殺反革命。「我們鎮壓反革命,殺一百萬,極有必要。」「六億幾千萬人,消滅那個一百多萬,這個東西我看要喊萬歲。」1958年5月8日在中共八大二次會議上毛澤東作關於破除迷信的講話時,說「秦始皇是個厚今薄古的專家」,林彪插話「秦始皇焚書坑儒」,似有異議。毛澤東駁斥說:「秦始皇算什麼?他只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我們鎮反,還沒有殺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識份子嗎?我與民主人士辯論過,你罵我們是秦始皇,不對,我們超過秦始皇一百倍。罵我們是秦始皇,是獨裁者,我們一貫承認;可惜的是,你們說得不夠,往往要我們加以補充。太謙虛了,何止100倍啊。」(轉引自成林:《從秦始皇「焚書坑儒」到鎮壓反革命》,人民網《大地》2002年第十五期)
毛澤東在1957年莫斯科召開的世界共產主義領袖會議上說:「中國準備犧牲三億人,支援世界革命。」1958年的八屆二中全會上又說過,歷史上經常幾千萬幾千萬人死,能死掉一半人呢。後來他又說,不怕打核戰爭,這樣的一場世界大戰中國可能會死掉四億人口。但是中國用三分之二人口的犧牲,卻換來一個大同的世界還是值得的。死掉四億人,還剩兩億人,用不了多少年,中國就又可以恢復到六億人口了。--這種視生命如草芥的驚世駭俗放言,把外國同志嚇得目瞪口呆。
反胡風、反右、反右傾運動中被迫害而自殺、因勞改而折磨致死的知識份子和幹部無法統計。
至於瘋狂的大躍進造成人為的大飢荒,活活餓死達3755萬8千多老百姓,相當於中國有文字記載以來的兩千多年間因自然災害而死亡的全部人口,還多出764萬多人。(參見辛子凌:《千秋功罪-紅太陽的殞落》)歷史上從無飢饉的「天府之國」四川,也餓死了1250萬人。(參見原四川省委書記廖伯康《回憶錄》)
革命領袖認為死人的事固然不好,但也沒有什麼了不起:「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解放後本應是處於和平建設時期,仍鼓勁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1960年春,林彪來南京,江蘇省委領導向其匯報已出現群眾餓死的嚴重情況,林彪開導他們:「我們這麼大的國家,死幾個人算什麼」。(《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版第98頁。)
據不完全統計,文革中僅1968年8月18日到12月7日,全國先後有數十萬人被紅衛兵活活打死,有一千多萬戶人家被抄家。葉劍英在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曾說,文革造成了2000萬人死亡,上億人受迫害。據清華大學統計,該校文革期中被「四人幫」一夥非法審查、批鬥、關押、株連有案可查者就達上千人。一個學校就有一千個反革命和准反革命,不亦多乎?但在當時並不聳人聽聞。如魯迅在批判國民黨「殺人如草不聞聲」的白色恐怖暴行時所指出的:「文禁如毛,緹騎遍地,則今昔不異,久而見慣,故旅舍或人家被捕去一少年,已不如捕去一雞之聳人耳目矣。」
這裡也不妨援引俄國總統梅德韋傑夫在其個人博克上為紀念在斯大林大清洗中遇難的人們所說的一段話:
「對民族悲劇的回憶是神聖的,它的意義不亞於對勝利的回憶。讓我們好好想想吧,數百萬人因恐怖手段而喪生,而他們的罪名均是謊言。......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可以聽到這樣的說辭,那些眾多的犧牲品是為了某種國家的最高目的。我堅信,無論國家需要什麼樣式的發展,無論他的成就如何,狂妄的自尊自大不能以人的痛苦和傷亡為代價。任何東西都不能高於人的生命價值。因此,鎮壓是有罪的。」(見2009年10月30日斯大林大清洗遇難者紀念日,梅德韋傑夫在其個人博克上的留言)
人格權
中國古代士人(即知識份子)是最注重節氣、骨氣,貧賤不移,威武不屈,「士可殺不可辱」,「不為五斗米折腰」的。這就是注重人格尊嚴。而最高領袖則十分鄙視知識份子,蔑視知識份子的人格權,說他們吃共產黨的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從反右到文革的歷次政治運動中被整的對象大多是知識份子。他們被污稱為「臭老九」,對他們採取各種非人道的手段,諸如挂黑牌,戴高帽,坐「噴氣式」,跪玻璃,所謂「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極盡侮辱人格之能事。
一些視人格尊嚴的價值高於生命價值的當代文人學士,無法忍受對其人格權的侵犯,而被迫自殺者,歷次運動中都大有其人。特別是文革中更其悲慘。如老舍的投湖,翦伯讚夫婦、傅雷夫婦的雙雙自盡。他們雖是自殺,卻是一種曲線的維權鬥爭──維護人格的尊嚴,義不受辱,申張了天地的正氣!
死者已矣,生者何為。與這些被殺、自殺的人們不同,不少人以剛強的意志受盡折磨、渡過苦難後,在慶幸劫後餘生之際,又重新站立起來,繼續為人民爭生存、爭自由民主而不懈奮鬥。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拒絕遺忘,突破禁忌,將千古奇禍的真相和教訓昭告後人,也警示當年那些奉旨整人甚至助紂為虐者知所收斂,改過自新。現今出版的山寨刊物《往事微痕》、《黑五類回憶》等就擔當了這種使命。
在各次整人運動中,不少人在運動中跟風整人,執行惡法惡令,以求自保,傷害了一些人,包括自己老戰友、老同學和親人,事後深自懺悔,登門道歉。他們當時一念之差,沒有盡起碼的道德義務,做了些落井下石的事,以致備受良心譴責,遺憾終身。像《炎黃春秋》2009年第8期趙遐秋在其《跟風整人的懊悔》一文中誠摯的自責那樣。或像2009年第2期《炎黃春秋》一篇文章所反映的,一位老幹部臨終還唸唸不忘這個畢生欠下的良心債,死不瞑目。應當說,他們畢竟還是良知未泯的好人,這是千古悲劇。
也有很多隨波逐流、因無知而「無畏」的「紅衛兵」,參與「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干了殘害打殺幹部、師長的惡行。他們多是受「最最敬愛的偉大領袖」的思想理論和「最高指示」的蠱惑,以階級論抹殺人性論,以「劃清敵我」取代維護人倫,以為「對敵人仁慈就是對人民殘忍」,對「階級敵人」愈狠,「無產階級感情」就愈深。也有不少人還懷著怕被視為「立場不穩」或「喪失立場」的恐懼,擔心稍一不慎,厄運會降臨到自己頭上。「當發現'行惡'能嫁禍於人又能使自己避險,一些人就選擇了行惡。」(見《炎黃春秋》2010第10期王練利文;《我們為什麼會助紂為虐》)而全不顧維護起碼的人性、人權的道德底線。雖然他們也是受愚弄利用,後來還被拋棄,驅趕到農村,也受盡了艱難困苦,但不能以此否認和原諒他們作為整體在文革初期的惡行,特別是不應忘記清理這個歷史教訓,並向曾經受過他們殘害的人誠摯地道歉,以撫慰被害人的心靈創傷,也減輕自己良心的負債。需要指出的是,迄今這樣做的人並不多。而現今他們大都是正當50-60歲的壯年,許多人還是各級政府和企事業的領導骨幹,如果不認真反思和清理文革影響,就難免不會在其工作中有意無意地保留某些文革的思維方式和作法,貽害世人。君不見現今有的地方還在大張旗鼓地開萬人大會,將上訪公民捆綁遊街,挂黑牌示眾。有的地方派員跨省夜半闖入民家捕人查抄。這無異於文革遺風的重演。
至於有些成心不良、別有圖謀的人,在歷次運動中積極捲入,充當打手,助紂為虐。有些人甚至是借紂為虐,即借運動的大旗,為個人私利或某一宗派的利益,排除異己,乘機打擊報復,甚至如有本書所揭發的,為奪人妻而做出滅絕天良的暴行。這些人至今仍不見有所反思和懺悔,更從不道歉。造成這種局面,主要基於他們本是一些社會渣子或政壇痞子,又得到執政者當時無法無天的鼓勵縱容和事後對此的寬容包庇。雖然文革後也搞了一陣「清理三種人」的專項鬥爭,卻並不徹底。過去一貫的政策是所謂「保護運動中的積極份子」,而不嚴加懲處,導致他們成為歷次整人運動的職業打手。近年還把反右和文革等歷史真相列為禁區,不讓揭露和總結教訓,以致年輕人還不知有此悲慘的歷史;當年整人乃至殺人者,有的還繼續橫行鄉里或稱霸文苑政壇。
對比一下二戰後德國當局處理納粹分子的態度,即使他們隱姓埋名,逃到天涯海角,即使他們已是七、八十歲的風燭殘年,也要將他們追捕回國,繩之以法。當然,中國有「以德報怨」的文化傳統,我們也不是以暴易暴的報復主義者,對那些手上有血債的歷史罪犯可以從寬處理,但不能聽之任之。我們不能只要求外國「以史為鑒」,而對自己本國的痛史卻有意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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