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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被騙沒人憐 錢從何來最關鍵

 2011-01-09 23: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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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法院早前審理一宗涉及女高官的詐騙案,一名自稱北京某裝飾公司設計總監的騙徒,以談戀愛為名騙取一名女副市長二百八十六萬元,事情敗露後被判入獄十五年。

有趣的是,詐騙案曝光後,輿論關注的不是騙子的作案手段,而是這筆巨款的來龍去脈。人們質疑,副市長年薪不過十二萬元左右,就算不吃不喝,也要二十多年才能儲蓄二百多萬元,她被騙走的這二百八十六萬元巨款從何而來?有網民直言,騙子是罪犯,副市長財產來歷不明,現在一個被判刑,另一個逍遙自在,實在太不公平。

事件反映了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大凡官員被騙,民眾不會同情官員,反而會認為被騙走的錢財是貪污所得。例如廣東某縣一名篤信風水的局長被冒牌風水大師騙走一百六十萬元,民眾不但高呼「活該」,還要求當局查清這筆錢的來歷。

事實上,從官員被騙被盜案件中順籐摸瓜揪出巨貪的事例屢見不鮮。某地有位官員出國公幹期間,家中遭爆竊,損失慘重,他第一時間從國外致電家人,叮囑千萬別報警,但官夫人不忿小偷竟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堅持報警。結果,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官員的財產與收入嚴重不符,其後紀檢部門介入調查,該貪官最終鋃鐺入獄。

陽光法案 沒有陽光

按照內地法律,公職人員財產與收入不相符屬嚴重違法行為,事實上,據此法律給貪官定罪並不容易,原因是官員的收入不公開。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當局盡快推出陽光法案的呼聲愈來愈高,但卻遭遇來自官場內部的巨大阻力。

經過反覆的較量,當局去年推出「官員財產和個人事項申報制度」,令人遺憾的是,這並不是真正的陽光法案。陽光法案的真諦在於將官員的財產昭告天下,交由民眾監督,但新制度只要求官員向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財產,有關資料由相關部門妥善保管,還規定申報的材料只准在選拔任用幹部、監察機關履行職責,以及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等情況下方可查閱。

就是說,官員申報了什麼,民眾一無所知,民眾更無權查閱官員申報的資料,難怪有人直言,這是「沒有陽光的法案」。內地官場腐敗成風,這種保密式的申報,只會為官官相護提供機會,同時也為官場的爾虞我詐提供新戰場。

自申報制度面世後,不少法律學者要求當局盡快作出修訂,引入向公眾公布官員財產的條款,可惜當局置若罔聞。在這種情況下,民眾只可以從官員受騙或被盜案件中瞭解官員的收入情況,有人戲言,應向騙子和小偷頒反腐倡廉獎。這雖是笑話,卻反映了平民百姓的無奈。

来源:太陽報網站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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