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
首先,必須要說的是現在網上「不明真相群眾」說的四個人拉著村長讓車壓過去,這還是不太可能的, 原因也比較實在,解放車很寬,要是有人拉著村長的腿,那些個人也是要被壓倒。所以說村長的死法至少不是一般人想像的幾人拉著,讓車緩慢的開過去。
從事故現場的圖可以看出,解放車的確是有剎車痕,村長遺體前也被推起了小土堆,說明村長被汽車拖行了一段距離,鞋子也在留下了托痕(畢竟有下圖有真相),但是即使按照官方的說法,這車有5.4米的剎車痕跡,那我們來看看這段剎車距離意味著什麼?
補充一個速度公式:v*v=2as=2sF/m=2smgu/m=2gus
g為重力加速度可取9.8
u為摩擦系素(正常乾燥瀝青路面的摩擦係數為0.6,雨天路面摩擦係數降為0.4,雪天則為0.28,結冰路面就更低,只有0.18)
s為車輪痕跡,,即5.4米
V*v=2*9.8*0.4*5.4
V=6.5m/s
1m/s=3.6km/h
V=23.4km/h
所以得出的結論當時車的速度是23.4千米每小時,開車的朋友可能都知道,這個速度要撞死人,司機得閉上眼睛,我們的村長也要閉上眼睛和耳朵。
其次,我們來說說汽車逆向行駛的可能性,全景圖我們可以看到,汽車的前方是個不知何用的雨棚,而且高度比貨車底,我們也沒有看到官方所稱道路邊上有施工(司機因為有施工所以逆行了)即使有施工,難道汽車看見前面有個這麼低的雨棚,汽車一點拐彎的痕跡沒有?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貨車前輪的方向是向前的,一點轉彎的意思沒有,也就是說汽車沒有看見「打傘的村長」同時也沒有看見前方低矮的擋雨棚,逆行以23.4km/h的急速「‘逕直」「撞到了村長,一點轉彎的意思沒有?
最後,來說說村長最後的姿勢,村長右手打傘(傘明顯在村長右手側),在撞車的一瞬間他把右手放到了身體下側,然後把左手舉得過頭頂?
也許有的人會說,這是村長被撞想要起身的姿勢。那請問,你的身體左側被撞了,那左手應該動不了了吧,那是什麼力量讓村長的左手舉起來的?
當然最後一條當然也不敢保證,畢竟一個人倒下的時候有太多可能,只是最後一個一點可以退出一個比較順暢的結論……
好了就這麼多,謝絕跨省,其他的我也分析不出來,我也不敢說「村長是被人拉著左手踩肩膀,他本來撅著屁股站起來的,這時候被車不小心撞了」可是我又不敢說,路要一步一步走,不能太急,走太急容易扯著蛋。讓子彈飛一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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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