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中產階級的行動能力與制度限制
有關中國中產階級的斷想(二)
最近《南都週刊》發表了一篇「中產萬稅」,描述城市中產階級在日益沈重的稅收壓迫下的艱難生活。與早些時候相繼發表的「今天的中產,明日將無力養老」、「中國白領壓力重重,中產階級夢或只是夢想」等文相比,這篇「中產萬稅」集中於一個問題,那就是中產階級在稅收方面並不具備任何與政府討價還價的權利。無論是政府開徵新稅種還是重新釐定稅率,中產階級(當然還包括全體國民)都只能被動接受,沒有任何機會對這一事關國民經濟權利的大事發表任何意見。
在民主國家,稅收是重要的社會公共事務,無論是增加稅率還是開徵新稅,公民都有權討論並充分表達意見,最後通過本選區的民意代表國會議員在國會會議上投票表達贊成或反對意見。這就是利益表達與利益博奕的常態化操作。
一個國家如果以追求建立中產階級為主的橄欖形社會為目標,不僅是因為中產階級的經濟狀況優於貧困階層,更主要是因為這種社會結構能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建立一種新的關係,這種新的關係模式可以達致社會穩定。道理也很簡單:中產階級普遍受教育程度較高,其權利意識與行動能力普遍居於貧困群體之上。通過中產階級廣泛的社會參與,能夠形成一種健康的利益博奕機制,可以限制權貴的濫權,最大限度地保證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實現。也就是說,中產階級為主的社會結構,其優勢並非在於其數量龐大,主要在於中產階級的社會參與與政治參與可以使社會成員擺脫對國家權力的依附關係。
現階段,中國政府很樂於展示中產階級的數量,儘管政府公布的數據(包括政府引用的外國諮詢機構的數據)根本無法得到民間認同,比如前一向亞洲開發銀行公布,中國中產階級數量達8.17億,但國內網民對此數據及中產標準都普遍表示質疑,認為自己「被中產了」。但在有關中產階級的社會參與方面,政府不僅不想方設法提供製度平臺,反而採取種種限制措施,結果導致中產階級不僅缺乏行動能力,甚至也缺乏參與意願。
根據社會運動理論,成功的集體行為多由以下因素決定:運動參與者本身的利益驅動,運動參與者的組織能力與動員能力,個體加入社會運動所面臨的阻礙或推動因素等等。從這些因素來考察,可以分析中產階級的行動能力及其受到的各種制度限制。
從利益驅動來看。「中產萬稅」以及其它類似的文章表達了中產階層因過重的稅負而產生的剝奪感與壓迫感,在納稅人權利缺失之時,國人也普遍不以逃稅為恥。樂觀一點看,這些可以被理解為社會成員的權利意識覺醒,近幾年以城市中產為主體的幾起環境維權活動也都表明中國人的權利意識在覺醒。
從利益表達的方式與動員能力來看,目前中產階級面對利益受損的局面時,多以發牢騷為主,缺乏有組織的集體行動。這裡可能牽涉到集體行動的規模問題。例如稅負過重不能形成集體行動,是由於稅收波及面大,利益相關者容易產生「搭便車」心態,反而缺乏動員能力,不易形成集體行動。從現在已有的幾起成功案例來看,這種集體行動的利益相關者不宜太多,幾千人的規模反而比逾萬人更易組織;利益訴求必須具體;利益相關者受損過大且無退路。如2009年11月廣州番禺居民反對建垃圾焚燒場的環境維權,就具有上述幾大特點。
從動員工具來看,網路確實為社會運動提供了合適的動員工具。過去數年以來相繼發生的孫志剛事件、鄧玉嬌案件、新疆七五事件都顯示了網路作為動員工具的強大能力。但這種動員工具正受到中國特有的制度限制,比如Facebook在香港有很大的動員能力,但在中國就被視為顛覆國家政權的工具。中國政府目前不僅嚴加管制網際網路的門戶網站,對討論區與各種微博亦採取嚴厲管制的方式。面對國家的強控制,行動者依法維權的空間極其有限,其人身自由也面臨著來自政府的極大威脅。
中產階級的行動能力還受其思維慣性的影響。在「家國一體」思想影響下,中國人對國家(包括國家的代表黨與政府)有比較突出的一體化傾向。這一思維慣性通常表現為兩極化:當面臨利益可能受損之局時,人們普遍對政府抱有幻想,「國家總得為我們著想」這類言論在中國任何一個地方都能聽到。在利益受損成為定局之後,人們雖然對政府充滿不滿怨恨,但通常會以「我們小小老百姓有什麼用呀」這類言論發牢騷,少數人則以極端的反抗方式如自焚等表示抗爭。
由於以上種種原因,中國中產階級的群體行動能力反而不如部分地區的農民。中國每年發生十萬起左右的群體性事件,主要是農民因共同利益(如征地、污染)以地緣與血緣等關係組織起來的反抗,城市裡的拆遷戶反倒是孤軍奮戰。最近,上海市民在火災之後的獻花行動曲折地表達了對政府的不滿並展現了市民的勇氣,但還算不上有組織的集體行動。
第三波民主化理論有一個重要發現,即貧富差距過大的國家裡,權貴集團對可能使其利益受損的政治體制改革持完全排斥的態度。中國目前的情況正是如此。前些年官方曾經提過擴大統治社會基礎的設想,認為「新社會階層」(即中產階級)貢獻了全國近1/3的稅收,應該「成為統戰新著力點」。當局當然也知道中產階級的政治態度比較保守,普遍求穩,大多不願意介入政治活動,其利益訴求往往限於經濟利益,而非權利訴求。但即使這樣,中國政府也不願意為中產階級的社會參與和政治參與建立制度平臺,讓他們有暢通的利益表達渠道。從目前越來越嚴厲的維穩措施來看,這種官方著力設定的制度限制還將存在很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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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