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涪陵文革大屠殺
趙樹金等人的殺人罪行

關於發生在文革期間的大屠殺事件,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披露在網上的(用百度均可搜到)有五個地方,這五個地方分別是:

(1)北京大興縣屠殺事件(見遇羅文寫的《慘絕人寰的殺戮——駭人聽聞的文革中大辛莊屠殺暴行調查》,66年8月31日夜裡,大興縣大辛莊一夜之間殺了一百餘人);

(2) 湖南道縣大屠殺(見章成遇羅文寫的《鮮為人知的文革大屠殺之二:湖南道縣大屠殺——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縣農村大屠殺紀實》,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1590個生產隊,2778戶,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殺4193人);

(3) 廣西吃人狂潮(見作家鄭義鄭建宣寫的《文革期間廣西吃人狂潮真相》,及《鮮為人知的文革大屠殺之一:廣西文革人吃人事件》,廣西大屠殺始於l967年秋冬,到1968年8月達至頂峰,其屠殺規模之大——被殺者達十萬之眾,殺人手段之殘忍——剖腹挖肝吃人肉,在全國皆首屈一指);

(4) 湖南省邵陽縣大屠殺(見童六春寫的《文革四十週年祭------老虎坪記事》,文中說,據《邵陽縣誌》記載,在1967年6月15日後的短短兩個多月時間裏,「黑殺風」波及全縣八個區四十三個公社、場、鎮,272個大隊,523戶,被殺295人,被逼自殺277人,合共572人);

(5)重慶(原四川)涪陵清溪大屠殺(見作者墨蠛寫的《艱難的歷程(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 六十七、人對人為啥要如此慘絕人寰?》http://www.zigui.org/article.php?id=278417,在1967年8月初到9 月中旬的近50天裡,在涪陵清溪區查實有二百八十一具被害人的屍體,在這二百八十一個被害人中,男性二百四十九人,佔總被害人數百分之八十九,女被害者三十二人,佔被害總人數百分之十一;對立派即「忠實派」九十四人,佔總被害人數百分之三十三;一般群眾九十七人,佔總被害人數百分之三十五;當時所謂的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五十一人,佔被殺總人數百分之十八;無名屍體三十九具,佔總被害人數百分之十四)。

從墨蠛寫的《艱難的歷程 (一百二十四、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 六十七、人對人為啥要如此慘絕人寰?》及前後幾篇文字中,我們可以知道,四十二年前,作者墨蠛作為涪陵清溪大屠殺的現場調查人(也是最早發現這一慘案並立即用書面報告給當時的涪陵地區支左領導小組的那個書面報告的起草人),因而是有相當的信度的。

然而,可能是限於資料方面的原因,他只是寫了當時涪陵大屠殺中一個區的情況(當然也是最厲害的一個區)。

雖然在他的《艱難的歷程(一百二十五)》的「資料五」(直接指揮策劃批准殺了三十九人的代理區武裝部長吳家治——文革後期判刑死緩,後減刑,坐二十年牢後釋放回家——的供詞)裡,提到「我(吳家治)和平安(註:當時屬清溪區下轄的一個公社)陳邦立、區供銷社劉永祿參加過趙樹金匪首主持召開的焦石會議。我又親自主持召開過清溪、焦石兩個區和公社‘貿派’頭頭會議,傳達趙樹金的指示,佈置‘三鎮壓’。」 由此可以使我們將發生在當時涪陵清溪的大屠殺與趙樹金在1967年8月15日撤到涪陵江東後先後七次正式開會研究殺人從而釀成涪陵大屠殺的悲劇聯繫起來,但作者墨蠛卻沒有再寫下去,因此使人們對發生在1967年八、九月的涪陵大屠殺缺乏整體的瞭解;而且,據我所查,目前還沒有人對涪陵大屠殺的整體情況做過揭露;正因為如此,我才使用了這樣一個標題:「鮮為人知的涪陵文革大屠殺:趙樹金等人的殺人罪行」。

對於涪陵這段最血腥的歷史事實,幾十年後才得以通過網際網路而披露於世(在這一點上我們首先應當感謝墨蠛先生),這對於經過那場劫難而活下來的倖存者來說,總算是盡了一份歷史的責任;也算是對那些無辜死去、特別是對其中那些被極其殘酷的手段奪走生命的人們的一種告慰。現在是應該結束這種對歷史不負責任的遺忘的時候了,健忘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

如果說作者墨蠛所引資料源於經包括他本人在內的很多人的實地調查因而具有相當的信度的話(遺憾的是由於這些可貴的資料經「忠實兵戰報」一轉載,其中自然要加進去的派性語言使該歷史資料失去了應有的中性表述,在一定程度上有損該歷史資料本身的價值),我下面所引資料則應更具信度。因為我手頭擁有的是當時的審訊記錄(主持審訊的均是當年公檢法的司法人員,而且以後包括趙樹金、況道成等人的判刑均將這些審訊記錄作為重要依據)。據這些審訊記錄載,從1967年8 月 15日撤到涪陵江東後,「貿派」先後七次在正式的「常委會」上研究了殺人問題。在所有這些由「貿派」 「常委會」 正式研究決定殺害的90人名單中,趙樹金自己承認親自打圈以示批准的共33人(這也是最後給他定罪判刑認定的人數)。

下面是所有審訊記錄中的一份。由於這份審訊記錄是當時「貿派」的保衛科負責人的交待,而每次要殺的人均是由保衛科根據他們自己的「審訊」情況研究後提出要殺的名單,然後再報 「聯司」趙樹金等「常委」最後批准,所以這份審訊記錄比其他人的交待要更系統些。這位當時「正牌的」「貿派」的保衛科實際負責人李XX(兼管保衛科所轄的專門負責審訊事項的政工組)是這樣交待的:

「第一次殺人,當時保衛科住在焦石糧站。1967年8月19日上午,保衛科王XX(據王XX交待:「我是聯司的常委,名義上宣布我是保衛科的主要負責人,而實際上由於我不是正牌的‘貿派’組織——他是一個工廠的‘貿派’組織負責人,而所謂‘正牌的’應是商業系統的‘貿派’組織——他們有些排斥我,保衛科的實際負責人是李XX」)對我說:‘聯司喊把關的人的材料弄出來拿去聯研究。’我就叫劉XX通知保衛科全體人員開會研究,當時到會的有我,王XX、劉XX、李XX、劉XX、趙XX、張XX七人,會議是由我主持,當時我說:‘聯司叫我們整材料去批。’接著就由保衛科人員介紹審訊情況,被抓的馮國民案是我辦的,我就介紹說‘馮國民是政法公社馬澤林派來的姦細,這個人應報上去處理。’李XX就介紹被抓的周偉的情況說‘周偉是焦石砸派(造反派)的頭頭,他組織一百多人,企圖搞垮我們紅聯司。’其他幾個人也介紹了一些審訊情況,詳細情況記不清楚了,結果我和王XX及保衛科全體人員都同意把10幾個人報去「紅聯開發中心」批准處理,後我就把這10幾個名單和材料交王XX帶去「紅聯司」批,王XX就把拿去聯司找趙樹金批的,結果趙樹在名單上劃了10個人的圈圈,表示要殺掉。這10個人是馮國民、周偉、賀倫芳(專區醫院醫生,12.31紅色衛生反戈的)、馬文淵(川劇團,紅旗總部反戈的)、張本祥(石油公司的造反派)、張承歧(川劇團,紅旗總部反戈的)、冉崇明(海陵廠工人,造反派負責人)、鄭友明(另市的石工,造反派戰士)冉崇義、熊朝富(港務局工人,造反派戰士)。

當天晚上由保衛科警衛排熊XX等人把這10人提出來捆起,由況道成、王XX 帶領保衛科的林XX、楊XX、余XX、鄭XX等人用卡車把這10個人送到焦石出去悅來的公路三道拐處,由況道成、楊XX(趙樹金三個警衛員中最貼身的一個)、林XX三人提槍打死的,打死後又把屍體推下岩腳去了,其中馮國民受傷未死,後逃跑了。這次因為我正在審訊一個被抓的造反派戰士,所以未去參加提槍打人。

第二次殺人,是1967年8月底(具體時間記不清楚),王XX對我說:‘聯司往包鸞轉移,聯司的意見要把關的這些人材料報上去,要放的,要處理的都在這邊(指焦石)解決。’當天我就通知王XX,劉XX、李XX、趙XX、劉XX、田XX、蘭XX、張XX和‘紅焦司’(焦石區的‘貿派’組織)的一個人共同在焦石區公所研究,這次研究要處理的人多數是當地造反派抓的,從涪陵抓去的只有‘忠實兵’彭福勝。這次研究多是由‘紅焦司’的人介紹情況,結果我們大家一致意見是認為問題大而情況不清楚應帶走30多人,問題已經清楚應殺掉10多個,應放走的5個,我徵求大家沒意見後,由王XX拿去 ‘紅聯司’找況道成、彭用吉批的、‘紅聯司’完全同意我們的意見,要殺掉12人,這12人有彭福勝(涪陵‘忠實兵’)、簡居正(焦石醫院醫生)、趙崇坤(焦石醫院醫生)、況居良(焦石的)等。

結果在9月2日晚,我帶領靳志勇、林XX、李XX、余XX、丁XX、張XX等人把這十二個人捆起用卡車運到涪豐公路48公里一個硝洞邊,由靳志勇一人提槍把這12個人打死在硝洞邊,然後他們又把全部屍體推入硝洞裡,避免群眾發現,影響不好。

第三次殺人是在豐都縣的包鸞(區),9月3日趙樹金、王富國(紅聯司常委),帶起警衛員來包鸞小學一帶視察,當時我們保衛科、醫院等都住在包鸞小學,趙樹金就問我那些被抓來關起的人的情況,我就匯報說:‘其他是沒什麼,就是有兩個關的時候把捆的繩子改了,被我們打了一噸。’趙樹金聽後叫馬上槍斃這兩個人;王富國還把這兩個人的名字記去了。這兩個人聽說有一個是豐都匯南小學副校長,叫什麼名字記不清楚了。當天晚上由四兵團的政委張XX來將這兩人提走,由保衛科熊XX、晏XX、吳XX押去亭子埡槍殺,殺後把屍體推入一個深洞,具體是哪個提槍打的我不知道。

第四次殺人仍是在包鸞,9月5日「紅聯司」常委王富國和他的警衛員來保衛科對我說:‘聯司叫你們把已經審問了的這些人的名單拿去我們開常委會研究。’我就立即叫劉XX把保衛科的人通知到包鸞小學後面一個山洞裡開會研究,參加的人有我、劉XX、張XX、李XX、劉XX、趙XX、田XX、陳XX。會議仍然由我主持、首先我叫負責審訊的介紹情況,接著劉XX、李XX和我都介紹了各人審訊的情況,李XX就說:‘勾長茂是搞策反的叛徒,應處理(即殺)’。結果我們都同意處理勾長茂(縣公安局幹部,原是我們派反戈的)、王明華(專署辦公室主任、支持造反派的幹部)、盛朝陽(焦石人,也是我們派‘紅聯司’反戈的)等13 人,研究完後我把名單交給王富國帶去聯司批,第二天晚王富國的警衛員就通知我去聯司,我就和劉XX、熊XX三人去王富國那裡,王說:‘聯司常委研究決定了名單上打勾勾的13人都要處決。」當時我就說:「現在王XX不在家,803的人(即保衛科警衛排)有些我調不動怎麼辦?」王說:「你們把人捆好,汽車出發後我就打電話通知你,我們另找人去執行。」說完後我回到保衛科,通知了保衛科李XX、熊XX、劉XX、晏XX、朱XX、鐘XX、鄭XX等人把這13個人捆好等汽車,後我們把人押到包鸞街上上的車。四兵團政委張XX組織二個班,由營長向XX帶來執行槍決,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也參加了的,我們保衛科的人與向營長帶的兩個班一同把這13個造反派戰士押上汽車送到亭子埡一個深洞邊槍殺的,記得當時還跑了一個盛朝揚,第二天被當地貿派組織抓住,由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等人槍殺在亭子埡。

第五次殺人則9月8日至9日,我去江東接家屬去了,劉XX就在家主持保衛科的李XX、趙XX、張XX、劉XX等人研究處理15個。名單是劉XX交給「紅聯司」常委羅XX拿去找聯司不知哪個批的,後不知什麼原因沒有立即槍決。9月9日左右我從江東把家屬接來後,‘紅聯司’常委黃年福就給我說:「現在關押的人都不能放,要一船推,全部處決幹掉,這些關的時間長,瞭解我們的情況,放出去對我們不利。」後我把這個情況告訴了羅XX,羅當時不同意把關押的人全部幹掉,並叫我回去把名單和材料拿去聯司批。9月11日,我就召集了保衛科的劉XX、李XX、張XX、趙XX、劉XX、蘭XX、田XX、陳XX等人開會研究,這次王XX也參加研究的,在會上我說:「聯司黃年福叫把關的人要全部幹掉,後來我向羅XX匯報,羅叫我們研究一下,看哪些放,哪些處理(即殺),再把材料報聯司批,現在我們大家研究一下」。接著由保衛科審訊人員介紹了審訊情況和處理意見,最近我和大家的意見,一致認為應放30幾個,就處理(即殺)18個。研究後由我和劉XX、李XX、劉XX四人去聯司找羅XX,由羅XX把名單交給趙樹金、況道成、彭用吉等批准的,他們完全同意我們的處理意見,即放30幾個,處決18人,這兩次(加上前次未處理的15人)共批准殺掉33人。這33人我只記得有陳錫均(包鸞人)、代天成(京劇團演員,造反派戰士)、其餘的我記不起名字了。當天聯司李XX(重慶總後‘242文籌’的)說:「你們把人捆好擺到亭子埡交兵團的人執行」。結果我回保衛科後,就叫大家作好準備,今晚要執行任務,保衛科的除值班的三班外,其他的王XX、李XX、劉XX、劉XX、林XX、余XX等全部人員都出動了,我們分兩卡車把這33個人捆好押去亭子埡地方交給況道成、楊明仕、‘紅成’的朱X,‘242文籌’夏××等帶起聯司的直屬排來執行。

這次是由況道成、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等人用刺刀一個個地捅死的。當時有些被刺一兩刀後還高呼‘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況道成等人又捅幾刀後,這些就被刺死沒有喊了。這33個人被刺死後,全部屍體都被推下旁邊一個很深的洞子裡,我也去拖了兩個屍體丟下洞裡的。

第六次殺人,是1967年9月12日晚在包鸞小學,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和另一個(不知名字)來保衛科說:‘聯司叫你們把關的人的名單材料送聯司研究,再處理一批。’我就通知王XX、劉XX、李XX、張XX、劉XX、趙XX、田XX等人開會研究,當時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也參加研究的,當時大家一致同意王仁達(「貿派」‘繼紅軍戰鬥團’負責人,涪陵一中初67級學生,反戈的紅衛兵)和曹麻子(縣工交反戈人員)等13人應處理並報上去呈批,當天由王 XX、林XX兩人去聯司給況道成、彭用吉批的。聯司仍然同意保衛科的意見,處決10個。9月13日我就帶領保衛科人押留下來(未殺的)的10多個人,向栗子區撤退,王XX就帶領林XX、余XX、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等人將決定殺的這10人捆好押到包鸞大橋出去的老鷹岩,由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一人用槍打死的。

第七次殺人是1967年9月24日在栗子寨(注意:這是「貿派」主力撤出栗子寨的頭一天),羅XX來保衛科,我就說:「我們關起這些人怎麼辦啊?」羅XX 說:「你們把關起這些人的名單送去聯司研究解決。」我就召集保衛科的劉XX、李XX、劉XX、田XX、趙XX開會研究,大家都同意把孫長發(栗子人)等 10人處理(即殺)……經聯司研究同意殺掉這10人,當晚就準備處決。但劉XX、熊XX等人不同意槍斃這10人中的一個「紅聯司」的連長,結果未殺這個人,其餘9人被押出去槍殺了。」

這樣,根據這位「貿派」保衛科的負責人交待,從1967年8月19日起,到 1967年9月24日止,在趙樹金、況道成等人的主持下,先後在涪陵焦石、豐都包巒、豐都栗子寨等地,一共有組織的進行了七次集體屠殺;其中,第一次殺了 10人,第二次殺了12人,第三次趙樹金當場決定殺了2人,第四次殺了13人,第五次殺了33人(實際上是兩次研究決定一次殺的),第六次殺了10人,第七次殺了10人,共計90人。

特別應該受到譴責的是,在第三次的屠殺中,在趙樹金的直接授意下,被殺的均是遭殺人者用刺刀捅死的!而由楊明仕(趙樹金的警衛員)一人就捅殺了六人!

下面再讓我們看看他們自己是怎樣交待的。

下面先看看趙樹金自己是怎麼交待的: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前文李XX交待是八月十九日)在焦石公社樓上開常委會後,保衛科王志強XX拿個名單來說,有些人要處理,請常委看看。

王富國接到這個名單說:殺了!彭用吉說,研究殺就是了。我同意。我記得周超群說,殺人權在最高人民法院。我說,現在是非常時期,還來得及請示最高人民法院?王富國看了交給我,我看後交給況道成,常委都看了,都沒意見,只有周超群沒有表態(周是參加過1959年國慶十週年天安門閱兵的轉業軍人,因沒有殺人劣跡,1969年「貿派」組織被重新承認而恢復後補臺結合進地區革委會任常委)。我記得同意殺四個,後聽說殺了10個。(當時)我就說要找個背靜的地方,走的人少的地方處理。

第二天上午,公社文書就與我說:‘趙主任,紅聯司在這裡殺人不好,群眾害怕。’我說;‘沒聽說殺人啦?(我之所以不說實話是怕影響擴大了對我們不利),我給他們講講。’下午我就對況道成、彭用吉說:殺人的事讓公社文書知道了,群眾害怕,今後不要在本地處理,弄遠點。(這就是前文李XX交待的第一次殺人)

六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打豐都高鎮(趙樹金親自帶隊),朱XX抓到一個婦女,他說是川涪(「忠實派」)的,弄到高鎮山上殺的。當時有很多人在山上看,我就問:那邊怎麼那麼多人?朱XX說是我們在槍斃人。但我沒說好壞,內心還是該槍決,我說:槍決就槍決了嗎

六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打高鎮下午三點鐘時,紅貿三個人捉到二個「忠實派」的人,我說到山上看俘虜去,楊明世(趙樹金的警衛員)說我去,楊明世一會就回來了。我問:這麼快?楊民世說槍決了,我也沒說好壞,表示同意。(註:打高鎮殺的三人不在前文說的90人之內。)

六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二點鐘就離開高鎮,走四天才回到豐都包鸞(「貿派」主力所在地)。我記得是九月二號到的。在糧站門口,我見汽車裝的人,我就問李XX:這是幹什麼的?他說拉去殺。我又問:什麼時候定的?他說在焦石最後一次常委會定的。我內心同意殺,我就沒問了。(這就是前文李XX交待的第二次殺人)

六七年九月初我與周超群,王富國,通信員楊民世,李XX、陳XX(楊民世,李XX、陳XX三人均為趙樹金的警衛員),到‘後勤部’找看傷員,在‘聯司醫院’ (包鸞學校)二兵團的何XX等向我反映,俘虜不能與傷員住一塊,俘虜又不老實,還在唱歌。我到醫院對李 XX說:俘虜還在唱歌?李XX說沒得這回事,沒有唱歌。只有兩個解索,還說很不好管。我說:不聽話就殺了他媽的。第二天我還問李國權殺了沒有?殺的這兩個我不知姓名,在那裡殺,誰殺的,我不清楚。但是我叫殺的,這一罪則我是逃不脫的。(這就是前文李XX交待的第三次殺人)

一九六七年九月六、七號,時間不很準。在包鸞糧站開常委會,有況道成,彭用吉、黃XX、余XX,黃年福,王付國,研究部隊撤退(問題),(這是一個)有 ‘紅焦司’、清溪、豐都、墊江等地「貿派」負責人的聯席會。會後,王付國從右邊衣包拿出要殺的人員名單交給我。他說:編了號,二號下次考慮,三號是研究要馬上殺的,請我最後定奪。我就夾到日記本裡。吃了晚飯我看後,在不同意殺的名字上打X,有疑問的打問號,同意殺的名字上就打個圈。

第二天常委繼續開會,人沒有到齊,我記得有況道成,彭用吉,余XX,王付國,黃年福,我。我就把把殺人的名單交王付國,並說:殺那麼多幹啥?放了些。彭用吉反對我,說:‘二. 七’在大東門沉水就是200多,大喊救命(註:這是謠傳)。王付國說這放還得了?在豐都的8042得到消息,就根上來了。彭用吉說,就等於給敵人放信。況道成也說堅決放不得。黃年福說要放也晚一點,我們正要撤退。我還說,其中有兩個我不同意殺(一個是焦石的醫生,一個是‘毛主席的紅衛兵’王仁達),彭用吉說:焦石紅聯司也不同意。我說不同意不行。於是就決定殺十八個。王付國就問我:打記號是怎麼一回事?我說:打問號的要重新研究,打×就是不同意,打圈就是殺的。這樣大家一起決定殺十八個,我個人原先打圈決定殺的只是六個,後經大家研究我最後也同意決定殺十八個。(這就是前文李XX交待的第五次殺人)

一九六九年九月十一日羅XX就來問我俘虜,怎麼辦,我說大部分放,壞的帶走,很壞的殺掉,就沒有決定殺那些,殺多少,不知彭用吉、況道成他們怎麼研究的。這就是說,九月十日我親自批的十七、十八個,記不很清楚。十一號(我又說)壞的殺掉,這兩次總共殺33人。

以上我交待的是我親目批殺的。由於我們這樣殺人,豐都同觀點的也殺,據我知道,退到栗子山,我住在栗子興隆三隊,楊民世就對我說栗子山的造反派也把地主殺了兩個。(由於我們的影響)到底那些地方殺多少,我搞不清楚,(但由於)我們退到江東後就開始殺,所以焦石、豐都也開始殺人。(趙樹金當時還不知道,清溪殺人更厲害)」

下面再讓我們看看親手殺死24人的趙樹金的貼身警衛員楊明仕是怎麼交待的:

「第一次殺人是八月二十日晚,是從焦石出去到悅來(即現在的涪陵卷洞鄉)十多里地的地方,殺10人,我殺了四個……晚飯後約半個小時,趙樹金來寢室對我說:‘小楊,今晚你和況道成一道去把那幾個壞傢伙槍斃了。’當時我問:殺人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啊?趙樹金會得到:‘這個時候還經什麼批准?我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經我批准我負責。你沒聽中央電臺廣播嗎?幾鎮壓嘛。要對蘇修特務、美蔣特務、日本特務,地富反壞右、牛鬼蛇神實行三鎮壓。’晚上十點來鐘,況道成從‘聯司參謀部’(焦石公社樓上)出來,提著手槍喊:‘老楊,走。’我就去了。剛下樓時,況道成說:‘他們不敢,我去。’

況道成把我帶到焦石糧站,他叫王XX把那十個壞傢伙弄出來捆起。王就拿起名單把他們個個叫出來捆上。況道成又叫王XX派十幾個可靠的把人押到焦石區公所門口上車。……十個人是三批槍斃的,第一批三個,我和況道成各殺了一個,另一個是保衛科林XX打的;第二批也是這樣,我們三人各殺一個;第四批殺四個,我殺兩個,況道成殺一個,是我們一個單位的(石油公司)叫張本祥,那一個不知是誰打的……

第二次殺人是八月二十七日豐都高鎮,槍斃兩個,我按趙樹金的親自命令去執行,我殺了一個……

第三次殺人是九月三日晚上,在豐都包鸞亭子埡,槍斃兩個,都是我殺的,兩個都是打的頭部……

第四次也是在豐都包鸞亭子埡,槍斃13個,我殺了一個……這次我雖然沒開槍,但最後那個是我先用刺刀刺倒後,我旁邊的向XX(‘貿派’四兵團的一個營長)用手槍連發幾槍打死的,由我負責。

第五次殺人是九月十一日晚上在包鸞亭子埡殺三十三人,我殺六個。當天下午我看他們在開常委會,晚飯前,二四二李XX、夏XX(二人均是重慶總後242的)等人,李對我說:今晚上跟我們一塊去執行任務去,要帶上刺刀。當時有陳忠華,李玉祥和我(註:均為趙樹金的警衛員),吃過晚飯後,我回到寢室,趙樹金對我說:‘小楊,你們幾個今晚上和二四二李XX、況道成一起去把那幾十個壞傢伙幹掉,用刀殺。’這以前趙樹金就曾對我說過:‘他們每次槍斃人都用槍打,不敢用刀殺。’趙又說:‘在抗日戰爭時,抓到漢奸,一個腿綁在樹上,另一隻腿用繩子綁到一拉成了兩半。這樣又節約子彈。弄了就推到井裡去了。’

晚上十點鐘時候,由二四二李XX叫我和陳XX、李XX、二四二夏XX、紅馬朱X、王××、黃年福的警衛員小周,在包鸞糧站壩子集合,李XX背的蘇式步槍,陳 XX背的半自動,其他人都帶的手槍。李XX跟大家講,第一,給他們作個榜樣看一看,第二,不要發生事故。我們幾個先到前面去看地形。當時況道成成在車門口站著等到上車,還有況道成的警衛員石××背半自動步槍。上車一直開到亭子埡,下車後,李XX佈置小周、夏XX站在公路邊上接後面的車,其他人就由李XX佈置叫紅成王××到洞口的左側坡上放哨,其他人就在洞口。我們全都聽到洞下面有人在叫(可能是上次殺的未死),況道成就跟他答話,受害者在下面說要吃飯,要水喝。況道成又說:‘我們是川豐的,我們來救你,等到起。’後來把33個全部殺完後,還沒推下坑前,況道成就用繩子把這個人拉到洞的半中間,又放下去跌死了。

……第一車押來17個,一直押到洞口下面紅苕土跪著,分四批殺的。……第三組殺四個,是我和況道成殺的,各殺兩個,我是用陳XX的半自動步槍刺刀殺的,都是剁的背部,每個人都剁了四五刀。我們殺的這組裡有個十七歲的學生呼「毛主席萬歲」,連呼兩聲,況道成就上去把他刺死了。

第二車押上來16個,也是押到洞口下面紅苕土跪著……第二組殺四個,我殺四個,有三個是我連續刺死的,另一個不知是誰最後刺死的……

……李XX回去在宿舍裡說:‘今晚幹得痛快。’我指著我鞋上的血跡說:‘像奪豆腐一樣。今晚我干了六個,累的夠嗆。’

第六次殺人是九月十三日下午在豐都包巒老鷹岩山腳下。殺十個人,全是我殺的。由於這次決定槍斃的10個人中有兩個是我們本派的所謂‘叛徒’,一個是曹國良,一個是王仁達(涪陵一中的學生,紅衛兵),而且我聽說這兩個人很凶,還想奪四兵團的手槍和‘聯司’的作戰地圖(註:他們都是被當作‘叛徒’‘逃兵’抓起來的);再加上那天我們都在忙著從豐都包巒往栗子寨撤退。所以,我曾兩次都不答應去執行這一任務。還是況道成最後下命令,並說:‘怕啥,我負責。’我才決定去的。……當時王XX推我打,我就提著槍一個個的將受害者帶到山溝裡面,跪著打的。我帶的六發子彈殺了六個;另外我又借了保衛科的駁殼槍打了六發,殺了四人,其中有兩發是填的槍。」

(筆者註:楊明仕後因此被判死緩。)

我不打算再引這些本應由官方公開的已經過去幾十年的歷史記錄,但我相信總有一天會在文革全面解密之後人們會讀到這些早已記錄在案的血腥文字。

唯一可以告慰那些無辜而悲慘逝去的人們的,是這些肆虐者都受到了他們應該得到的懲罰:趙樹金、況道成、楊明仕均被判死緩,其他殺人者也受到了相應的制裁。

但我以為,這歷史的悲劇給我們的啟示我們還遠沒領悟。

鮮為人知的涪陵文革大屠殺:趙樹金等人的殺人罪行(3)-1

還是讓我們看看慘絕人寰的涪陵清溪大屠殺吧。

限於篇幅,也因為我對作者墨蠛的文字及其表述方式的不習慣,下面我將只引用他所提供的幾個資料。

資料四 殺人班長馮少禹供詞

我叫馮少禹,男,現年四十一歲,是趙匪清溪總部所謂的「保衛班」實際就是殺人班的班長,是區供銷社一般幹部。本身家庭是貧農。一九六七年參加趙匪武裝暴亂,充當趙匪殺人的急先鋒。趙匪清溪總部從八月份就開始殺人了。

八月份打中豐塲,抓了造反派和革命群眾八人,回來在渠塞口河邊機動船上,由匪頭子吳德仁,匪連長常樹發用手槍打死,推下河去四人。八月二十五日,我在清溪區公所照門(看押被關的造反派),晚上匪連長楊國文帶領匪兵來區公所,將劉紹清等三個造反派戰士五花大綁,棉花塞嘴,弄到河邊去用刺刀殺害,然後將屍體拋入長江中。

八月二十六日晚,匪頭子吳德仁、匪連長常樹發等帶領匪徒來區公所,把六個造反派戰士五花大扎,棉花塞嘴,蒙住眼睛,押到河邊,用早就準備好的木船裝到江心,把一個造反派戰士活活地推入長江中沉水。

九月二號早飯後,我同區公所財糧員秦光忠上街查過塲頭尾,未發現情況,回來在銀行附近,碰見匪四排的耿海雲捆綁一人,叫舒成模(貧農造反派戰士)。我同秦光忠將舒押回區公所,途中又見一個人拿鐮刀,秦光忠說:「他在歪嘴,關鍵時刻放了‘二。七’‘探子’進來。」於是不問三七二十一,把此人也一齊押到區公所球塲間,一陣毒打後,秦光忠問舒成模是什麼成份,舒答: 「貧農。」話音剛落,秦就拔出手槍,把舒成模一槍活活地打死(墨蠛註:後來調查是手槍走火)。秦獸性大發,又準備打另一個,此時區公所保守組織的壞頭頭梅淑蓮忙過來說: 「不要打了,那人姓郭,是貿派成員。」秦才未下毒手。但卻逼著郭背舒成模流血屍體下河去丟了,是我押著去的。

九月三號,去東風抓了造反派戰士夏鼎華、楊明義。我們研究是晚上在檻樹堡山籠籠殺害。但我走後,大隊匪徒和張青方等復辟兵卻活活剝去夏的手膀、大腿皮肉,然後用鋼釺捅死後,將死屍綁石沉入塘中。

九月七號,九二六敗類敖x x 叫去匪總部,晚上把關在騎龍奇裝屋裡六個造反派和群眾五花大綁,棉花塞嘴,弄到河邊殺害,屍沉江中。

九月八號,匪總部二頭目魏順清向我說: 「關起的人要處理了。」於是我找匪兵佈置殺人塲。匪兵楊通國說昨晚押到河邊去處理,河對岸打槍了,很危險。今晚就在這附近山的茅屍坑坑處理吧!」我同意後,於晚上將造反派湯今安、王道中、王道明等六人五花大綁,棉花塞嘴,兩人一批,共分三批押到茅屍坑前,用小口徑步槍槍殺後推到茅屍坑裡蓋倒。

九月九號,由大隊送來四人,名字我不知道,魏匪頭對我說:「弄去處理了。」我就叫匪兵休息,晚上執行任務。晚上將四人五花大綁,棉花塞嘴,怕棉花掉落叫喊,還用繩於套緊嘴巴押到河邊殺害。

九月十三號,魏匪頭子又把大臥送來的六個人處理了,其中有個造反派叫夏福清,是貧農。我當時就與匪排長何龍明聯繫,晚上把這六個人五花大綁棉花塞嘴。在捆綁時有個造反派抗拒,我打了他兩通條,後送到石塚溪河邊殺害,屍體拋入江中。

九月十四號,由清溪撤退經焦石,在栗子區勝利三隊住,匪部又抓了當地的五個人,其中我抓得有一個。後由敖x通知清溪公社武裝部長吳家治批准,叫我們押到山坡石生基{墳)裡殺害了。在轉移駐防途中,我還打死了一個婦女。

以上三十多位造反派和群眾是我親自指揮和參與殺害的,我有罪,我應該向人民低頭認罪!

(墨蠛註:文革末期馮少禹被判死緩,數年後在監獄死去。)

資料五我直接指揮批准殺了三十九人

——罪犯吳家治的供詞

我叫吳家治,男,三十四歲,轉復軍人,一九六一年調公社任武裝部長。七月下旬區武裝部長劉友吉外逃豐都被抓獲,我代理區武裝部長工作。在這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替涪陵孫、劉、趙死黨賣命,當了他們最忠實的黑爪牙,特別是追隨趙匪上山,在三壩投降得到造反派的寬大釋放,我又外逃長壽去勾結八,一五一小撮壞頭頭。我犯下了殺害革命造反派和革命群眾的滔天罪行是很嚴重的。

趙匪在清溪地區挑動群眾搞武鬥,隨後搶槍搞反革命武裝暴亂。我和平安陳邦立、區供銷社劉永祿參加過趙樹金匪首主持召開的焦石會議。我又親自主持召開過清溪、焦石兩個區和公社貿派頭頭會議,傳達趙樹金的指示,佈置「三鎮壓」。九月八日又在清溪騎龍奇二隊召集珍溪、清溪兩個區的貿派頭頭開會,研究鎮壓革命造反派。由我直接指揮策劃批准殺了三十九人,願向廣大群眾作檢查交待如下:

一;七月二十四日,涪陵縣武裝部張副部長帶來清溪造反派任澤忠,王秀禮同志、一上岸就遭到毒打監禁。張副部長讓我交給他家裡領去,要我負責兩個同志的人身安全,當時我完全同意了的。過後吳德仁、鞠正維不同意放,我也就放縱下面的人,把王、任兩個殺害了。

二,八月初,江東部隊一常委向我說:「他審訊了貿派反戈人員葉相臣,他們曾在豐都陷害整死了劉友吉」;(按:劉友吉至今安然無恙行動自由地住在區公所,而是趙匪蓄意製造反革命殺人輿論)吳德仁就說要殺他抵命,有晚上,鞠正維由稅務所打電話來問我如何處理,我當時說:「血債要用血來還,同意你們處理掉葉相臣」。

三、八月上旬,有吳德仁、鞠正維、魏順清、楊自若等到我的寢室研究抓捕清溪塲上劉少清、古永才、周繼武等,我參與研究,只覺得周是貧協主席,殺他有影響,但楊自若積極主張要抓起來處理,最後我就同意把這些人一律抓起來,隔不久吳德仁帶隊把他們抓起來,八月二十六日一次將古永寧等六人活沉長江。

四、九月五日中午,我在平原大隊長家裡住,何佔清來請示各隊抓人的問題,說有幾個二.七現在氣焰很囂張,我當時就叫把他們抓起來,結果張子倫等三人被殺害。同一天,愛國大隊汪邦禮、李永輝等反映,說什麼「陳學禮在組織暗殺團,還有一把刀哩!"我也向意立即抓起來,結果使楊瑞顯等三人被殺害。

五、九月十六曰晚,我跑到豐都三建公社上栗子寨時,有陳勇,張子雲、萬澤祿、張子德四人來反映,陳勇先問我:"現在帶來一個壞分子怎麼辦」我說「不要帶上寨,有問題就地處理算了。」被害的是光明大隊張春濤,是由張子榮處理的。

六、九月十八日下午,我住栗子公社勝利大隊四隊,鄧文炳堤出:"要研究處理一個人,是聯司叫我們弄回處理的。"我當時答覆他"同意處理。"被殺害的是農民丁文友。

七、九月十九日我在栗子勝利四隊,黑聯司通知搬茅坪,我與敖某某聯繫時,看到潘光德、常樹發等用牛韁繩捆來六個農民。潘光德說:「這幾個不殺,我們腦袋保不住。"我隨即叫馮少禹(按:馮少禹是殺人班長)去研究處理。敖應祥從中插話說:"挖一個坑,乾脆崩了(槍斃)。"我當時完全同意找一個地方弄了,這六個農民後來被殺了的。

以上共計三十九人是我直接參與研究抓捕殺害的,今後我想起了再交待。

(墨蠛註:吳家治在文革後期判刑死緩,後減刑,坐二十年牢後釋放回家。)
 
資料六 用菜刀一連殺八人的凶手蘇朝海的交待
  
我叫蘇朝海,男,現年二十一歲,家庭貧農成份,本人成份農民。我是涪陵縣清溪區龍駒公社前鋒一隊的社員。

我現在向造反派交待:八月三十號,由原公社武裝部長湯紀祿,把生產隊的黨團員和民兵集中。我到三臺圭那個地方去歇了兩晚上。九月一號又回到大隊。當天晚上大隊治保主任李正懷,原支部書記黃明忠(貿派的指導員),他們在藕塘學校用繩捆好了八人,他喊我將那八個人押到長江邊沉水。他聽說河對面有「二七」來了, (指對岸珍溪那邊的)又要把那八個人押到長衝風堡去處理。當時由貿匪指導員黃明忠帶路,我同劉廷奎、王光華、周紹成、劉興合、鄧國良、孫炳臣、龍樹清、陳學海、李正懷押送。押攏後王光華說用槍打快些。原治保主任和支部書記不同意用槍打,怕打驚了營,驚動了群眾,怕河對面「二七」來了,於是叫我用刀殺。我不殺,當時支部書記對我說: 「‘二七’都來了,你還怕什麼嘛?你是個青年人,怕甚麼囉!還有當地造反派(指貿派),你殺後跟我一起當通訊員。」他還說:「 ‘二七’來了,你不殺他,他就要殺你。」我就到冉治華家借了一把菜刀,就把邢八個人弄到長沖堡一個荒草壩壩裡,我叫孫炳臣用槍打,孫炳臣不干,我就說我來殺。就由周紹成、劉興合將八個造反派五花大綁,鄧田良打電筒,我就割八個人的頸子。這八個人的具體殺法是:周紹成、劉興合用長毛巾一頭把造反派的臉蒙住,一頭把嘴巴塞住,使被殺的人喊不出聲來。在殺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是由周紹成、劉興合押到一個路邊的廁所側邊,將造反派按住地上仰起,由周紹成按腳,劉興合按腦殼,用毛巾勒緊嘴巴,我就用菜刀割斷喉管,這樣我一口氣殺了八個,一個一個殺後掀到糞坑裡,在殺三至四個的時候,聽到還未殺的造反派在喊「貿匪殺人」。當時把我嚇倒了,夥同的凶手也說快殺了走啊,殺到第五個的時候,周紹成說:「你不把喉管割斷,謹防不得死呀!」老實我就把喉營拉出來割斷的。殺到第七個的時候,我的手就打起了血泡,我就說我不殺了,手有些痛了,另一個凶手說你還是殺完走:老實我就殺完了的。殺完後就由劉廷奎、王光華、周紹成負責埋了的。造反派被殺害的有:劉東榮、朱友昌、劉子賢、湯紹吉、彭樹榮、劉均發、吳順山、鐘隆德。

殺後我回大隊住起。黃明忠說: 「這些事情千萬不要隨便說。」我就說今後那個說,就殺那個的腦殼。黃明忠叫我眼他當通訊貝,我說當不下來,黃明忠就說:「啥子當不了喲。」

九月七號,公社匪總部副部長胡樹凡派我去站崗,住在秀山大隊,捉了三個人。有湯必忠、劉紀培、劉治龍。把這三個人,送到長江邊斗笠盤那個地方,用紙塞住嘴巴,我用槍托子沖那三個人。沖後由秀山本大隊貿匪人員把那三個人用繩子結死的。屍體是丟入江去的。

九月十四號下午,在三層岩站崗。黃明忠派我帶路把王林輝(醫生)送到爛沖子,由嚴明發用鋼釺戳頸子殺死的,屍體是我埋的。我埋後,公社的匪部長湯紀祿、胡樹民就馬上喊我用夾板槍打死羅紹田。這個屍體就埋在三層岩田沖子的。我親手共殺過九個人。

(墨蠛註:蘇朝海於文革末期判刑死緩,後減刑為20年,刑滿後無顏回家面對鄉親,留在勞改所在地工作,於2006年因病逝世。)


鮮為人知的涪陵文革大屠殺:趙樹金等殺人罪行3-2

清溪區清溪公社被害人名單

下面僅僅是清溪區一個公社的被害人名單,其它公社被殺害的人詳細情況由於版面有限,故刪去。(墨蠛說明:資料原文如此)
附表一:清溪區被殺害人員統計表 (註:部分內容摘要)

公社名死人總數 其中男 其中女

  清溪 131 123 8

  南沱 34 33 1

  焦岩 42 33 9

  龍駒 25 23 2

  平安 49 37 12

  總計 281 249 32

附表四:清溪區清溪公社大屠殺被害人名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出身 成份 革命組織 單位 屠殺日期 屠殺情況)

況世明 男 26 中農學生 人民教工 清溪農中 7.24晨鋼釺釺 共青團員
劉紹清 男 29 貧農 手工業 工農造反團 工農大隊 8.25晚 刺刀
鄧明德 男 34 小商 農民 農民兵團 光明三隊 8.25晚 刺刀
何雲華 男 31 貧農 學生 2.12造反團 五星二隊 8.26晚 繩子
何銀成 男 32 貧農 學生 2.12造反團 五星三隊 8.26晚 繩子
龔治平 男 30 貧農 學生 2.12造反團 五星二隊 8.26晚 繩子
彭洪明 男 40 中農 學生 曙光造反總部 曙光小學 8.26晚 沉水
劉紹武 男 33 貧農 學生 工人總部 工農大隊 8.26晚 沉水
況道福 男 33 手工業 學生 工人總部 工農大隊 8.26晚 沉水
古永才 男 35 貧農 學生 工人總部 工農大隊 8.26晚 沉水
王長雲 男 26 下中農 學生 滅資興無 永豐三隊 8.29晚 繩子
舒成模 男 25 貧農 農民 保衛兵團 保衛一隊 9.2午 槍殺
彭鐵生 男 17 中農 學生 涪四中 忠實兵 9.3晚 槍殺
周吉武 男 42 貧農 工人 十級浪 理髮社 9.3晚 槍殺
殷國斌 男 58 工人 工人 工人二. 七 縣木材站 9.3晚槍殺
胡瑞祥 男 35 工人 工人 工人二. 七 縣木材站 9.3晚 槍殺
岳龍權 男 40 手工業 工人 工人總部 清溪鐵器社 9.4晚 刀殺
秦紹樂 男 28 地主 學生 石壩兵團 石壩一隊 9.4晚 刀殺
夏鼎華 男 31 中農 學生 6713造反團 東風六隊 9.5晚 鋼釺
湯君安 男 25 貧農 學生 保衛兵團 保衛九隊 9.6晚 槍殺
周建成 男 30 貧農 學生 農民兵團 向陽四隊 9.6晚 槍殺
周模德 男 36 貧農 農民 2.12造反團 五星二隊 8.26晚 繩子
王道中 男 35 貧農 農民 洶湧造反團 向陽四隊 9.6晚 槍殺
王道明 男 22 貧農 學生 農民兵團 向陽四隊 9.6晚 槍殺
蔣澤登 男 18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李順明 男 18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李順奎 男 19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余有明 男 18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方興素 男 19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周文堯 男 16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王正緒 男 19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方在國 男 19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施朝緒 男 18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劉亞平 男 11 貧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周昌彥 女 35 地主 學生 人民教工 石泉小學 9.4晚 槍殺 教師
李邦道 男 23 小商 學生 工人總部 清溪商店 9.4晚 槍殺
王正喬 男 16 中農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夏思仁 男 24 中農 學生 工人二. 七 平原七隊 9.6晚 槍殺
楊明義 男 16 地主 學生 忠實兵 七一一隊 9.6晚 繩子
陳太倫 男 20 貧農 工人 紅五月 涪陵農校 9.6晚 斧頭
王忠孝 男 33 中農 農民 農民兵團 石壩六隊 9.10晚 槍殺
王國賓 男 40 貧農 農民 五一造反團 永豐一隊 9.10晚 繩子
常正容 男 18 中農 學生 忠實兵 石壩四隊 9.4晚 槍殺
龔正平 男 21 地主 學生 農民兵團 石壩一隊 9.13晚 槍殺
夏福清 男 24 貧農 學生 農民兵團 七一二隊 9.13晚 繩子
薛光明 男 22 貧農 學生 2.12造反團 五星四隊 9.14晚 刀殺
王秀禮 男 26 小商 學生 十級浪 合作商店 8.17晚 刀殺
王國強 男 34 貧農 農民 滅資興無 永豐二隊 9.3晚 鋼釺
譚 全 男 22 中農 學生 滅資興無 永豐二隊 9.3晚鋼釺
任澤忠 男 22 貧農 學生 星火燎原 清溪農中 9.20晚 槍殺
王文玉 女 19 小商 學生 十級浪 理髮社 9.11晚 繩子
吳國棟 男 48 貧農 農民 紅色造反團 永豐三隊 9.11晚 繩子
張結斌 男 18 貧農 學生 五一戰團 永豐一隊 9.11晚 繩子
楊明光 男 37 貧農 農民 永豐聯司 永豐五隊 9.10晚 繩子
洪萬芳 男 40 貧農 農民 紅色造反團 永豐五隊 9.10晚 繩子
周連清 男 50 工人 工人 工人總部 鐵器社 9.8晚 槍殺
丁文友 男 19 貧農 學生 農民兵團 五星五隊 9.21晚 槍殺
瀋開華 男 25 地主 學生 終身戰團 石壩五隊 9.10晚 槍殺
李世發 男 39 工人 工人 工人宣傳隊 清溪菜廠 9.10晚 槍殺
彭 昌 男 34 工人 工人 珍溪工總 珍溪建築社 8.25晚刀殺
* * * 字跡模糊不詳) 學生 忠實兵 石龍農中 9.4晚 槍殺

被屠殺的革命群眾有38人

(性別、年齡、出生、成份、單位由於版面有限,故略去)

況雲武 張玉賢 秦澤沛 何科文 秦澤明 楊致顯 易繼義 張春濤舒成孝 周雲清 王家全(團員) 張述文潘純武 舒成弟 劉華智 曹可勝 楊明義 秦興順秦興順 舒成中 潘繼仁 況世祿 夏於興 潘純效 李海成 瀋大福潘克仁 張子倫 高應模 舒成義 楊海全 戴正相 聶相成 孫貴宗張樹文 楊致顯 竇洪君 周邦倫 張憲邦

註:楊明義一為七一大隊,一為東風大隊,同名。

被屠殺的「五類分子」18人(姓名等均略)

無名屍體共13具

(墨蠛註:影印幾頁歷史照和資料於此,供讀者思考。如果有讀者心存疑惑,可去查閱涪陵公檢法當年的刑事擋案資料,因為以上凶手中有好幾個文革末期均被判死緩,其刑事擋案資料當有留存。以上資料在錄用時,因電腦識別原因,有的原本繁體字被改成簡體字,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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