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打人現場
2010年12月6日下午5時40分左右,樂東縣九所中學校長林貽活在他的辦公室門口對一農村婦女拳腳相加,同時他的老婆同心合力,衝上前助陣,死死抓住這村婦頭髮,讓他老公「南拳北腿」任意出擊,可憐那村婦手無寸鐵任由「擺佈」。當時正值下課時間,現場有老師、學生整個千名「觀眾」,可沒一人敢上前去救那村婦,不知這位「樂東縣十佳學校」的校長是如何敢於頭頂這「十佳」頭冠的。教書育人的場所啊!如何暴力卻出現在一個最高領導者之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了。
慢究其果,原來是林貽活校長於2008年2月調任九所中學校長後,建了第二幢經濟適用房共5層20套,2009年投入使用,每套100平米,建築造價為每平米980元,建房方式以股份制建設,就是建設利潤按「4:3:2:1」分成,林貽活校長4份,承建商3份,相關財務人員2份,剩餘1份作為公用走動資金。,由於這位農村婦女的老公也是這學校的一名副校長,因沒能力支付該校由校長與承包商共資合建的房子,因而該副校長全家四口人蝸居在學校分配的不到30平米的「房子」裡,但由於近來學校校長又要「規劃」,再次限定她全家搬到一間尚未建好的不足15平米的蝸窩,但由於她搬家後剩下一張桌子沒搬完,因不購房致使校長收入削減,至校長懷恨在心所造成受挨打的苦果,唉!沒錢真是有罪受,遺憾的是由於當時教師、學生過多,無法把當時校長和他老婆的打人的那一瞬間拍下與大家共享一下。那村婦原以為報警後派出所到現場會得到幫助的,可憐她沒權沒勢沒錢,也同時受到派出所民警的冷眼,九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並沒有對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而是對她大嚎大叫:「傷就去醫院檢查,明天到派出所找我」,一句話扔下後就揚長而去。次日,縣教育局派出了人事股長、監察股長下來調查情況,切,調查組卻對在現場的目擊者不問,聽從校長安排不在場的、當時還在外地打麻將的等校長身邊的「紅人」問,真是「小官有中官保、中官有上官保;農民誰叫你錢少,有啥事均沒人鳥」。
追逆起林貽發當校長的一些撿財之道:九所中學實際上只有學生1700多人,卻報1836人。一位學生的國家轉移支付費用是每年700元,是為了騙取國家的經費,我虛報多1000名學生的手段詐騙國家教育資金花花誰能拿我怎麼樣?
九所中學原有男生宿舍樓三層,共24間房子,2005年建成使用,2004年時任縣委書記的孫悅毅同志撥款批建的,應屬於學校的公用產房,但九所中學有國家項目工程款後已建成新男生、女生宿舍樓和學生食堂,住宿生於2010年搬入新宿舍樓後,林貽活校長自作主張,把原來的男生宿舍樓當做商品房賣給了九所中學部分教職工,每間5仟元,1人1間,一共12人購買,並且對這事從沒張榜公示,另外,九所中學教職工住房一貫緊張,有一部分教師還在走教,為何不把這男生宿舍房分發這部分教師居住而當成商品房出售?
九所中學集資單元套房共有9套,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當時合同為教師每套集資2萬元,教師入住後,學校分四個學期把錢還清,一個學期還5仟元。但中央財政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基建款下撥還清了2000年前的基建款項,林貽活校長在沒有經過校務會議討論的情況下,以9名教師的名義取走了18萬元投放到學校的第二幢經濟適用房建設中,巧立名目作為每套補助7000元,總計14萬元,剩餘4萬元去向不明;我有的是人,誰能告倒我?
2009年,學校住宿生政策改變後,住宿生不交住宿費用,而林貽活校長不視有關規定採取變相收費的方式,收取住宿生每人住宿押金30元每學期,但到學期未退還住宿押金時卻只退回每人20元,10元做為公物損壞賠償,我管你損壞不損壞,反正山高皇帝遠,先賺一筆是一筆?
國家財政下撥的寄校生貧困補助,林貽活校長並不是足額發放,發放時,只是草草製表,沒有寫上每人發放金額,等到學生領到錢後才把金額的標準填上,蒙上騙下,存在舞弊,國家給我機會不賺白不賺。林貽活校長經常說:我在縣裡頭有的是人撐腰,看誰有本事告倒我。
林貽活校長的囂張只是特權光環籠罩產物的其中之一,更為殘酷的特權產物或許在蔓延或許在消解,法律秩序最終能否真正如實建立,則取決於它們究竟是在蔓延還是在消解。建議有關部門能引起高度重視,幫助社會清除這個人渣,為我省建設國際旅遊島掃除這些垃圾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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