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15時35分左右,一男子在郴州市交警支隊處罰大廳門口全身澆上汽油,點火自燒,全身重度燒傷,發出淒慘的嚎叫衝向馬路,其狀慘不忍睹。
該男子是在郴州做出禁魔限電規定後,駕駛摩托車闖入禁區,被交警部門扣了摩托車,12.8日下午來到交警處罰中心處理結果,事出之前交警部門說闖禁區扣留摩托車15天,罰款200元,但該男子一到交警處罰中心處理,差不多要交1000元的罰款,而且交警部門說要分別到公安機關備案,查看是否是被盜車輛:到運管部門核實是否是非法營運,如果是將要罰款5000元。
該男子一得知此情況,便詢問當時正在辦理的摩托車處罰的駕駛員,沒有一個人會處理這結果,且交警部門有關辦公人員也是愛理不理,還說你到那裡去就知道了,本來摩托車已扣留了15天,本可以交罰款取車,但如今情況已變,又要到公安機關,運管鎖打證明,摩托車還扣留,每天又多交幾十元的停車費,對於一個買不起汽車的普通老百姓來說,實在是承受不起,政府也不出臺任何政策來處理摩托車,只是一味的扣車罰款,抓了罰,罰了放,這是什麼心態?
有些大城市不是出臺了關於城區禁摩限電,回收摩托車,這也好歹多少挽回點損失,作為郴州的政府部門應趕快出臺關於城區摩托車的處理方案,好讓現城區的摩托車有個安身之處!還老百姓一個公平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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