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同性婚姻合法 美法官下臺(圖)

美國愛阿華州(Iowa)選民昨天投票決定不留任3位州最高法院法官,此舉將使全美法庭吹過一陣寒風。這3位法官在2009年判決同性婚姻合法。

「狄蒙記錄報」(Des Moines Register)報導,投票在反對「積極份子」法官的激烈運動之後舉行,這也是1962年擇優遴選制度通過以來,州最高法官首次沒有得到50%以上同意留任的票數。

3位法官今日替自己辯護,並警告司法不該隨著「史無前例由州外特殊利益團體資助的攻擊」而泛政治化。

法官貝克(David Baker)、史垂特(MichaelStreit)與首席法官透納斯(Marsha Ternus)在一篇聲明中指出,「在法官生涯中,我們為愛阿華民眾竭力完成自身使命,堅守法律規定,做出公正不偏頗的判決,並忠實捍衛憲法。」

愛阿華州商人佈雷阿茲(Bob Vander Plaats)在爭取共和黨提名為州長候選人失敗後,率領反對法官的活動。他堅稱,這些法官才是讓政治介入司法的人。(譯者:中央社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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