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聞:張家界警察拆遷不需要安置(組圖)
警察作為法律的執行者應該成為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者,特別是應該成為弱勢群體和弱勢個體生命、財產安全的「主心骨」。然而,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的強制拆遷過程中,總能見到某些警察的身影,人民警察的這種職能和義務在這裡非但沒有得到充分的展現,反而,他們卻在這次強拆事件中似乎扮演了一種不太光彩的角色。
近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寶塔崗居委會二、三組居民覃某、葉某等人反映,張家界市市政建設重點工程——澧水風貌帶寶塔崗社區沿江棚戶區改造需要徵用他們的土地,並將其土地上的住宅一併拆除,由於地方政府在拆遷過程中居民住宅沒有安置,並且被征土地房屋的拆遷補償與當地商品房交易價格相差一倍以上,故他們多次向張家界市有關部門反映因拆遷失去生計的居民無法生存的事實,但始終沒有得到地方有關領導的答覆,後來他們只能跑到湖南省向有關部門反映此事。如此合法的上訪,卻換來的是地方政府某官員的打擊和報復。
拆遷不安置去省城反映問題回後被警察帶走
2010年9月8日上午,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寶塔崗居委會三組的田女士家中,來了四、五個身著制服的警察,其中,有永定區崇文辦事處派出所的史所長,他們進門核實完身份後,就要將其帶走,理由是9月6日去長沙向省政府反映強制拆遷問題時她是帶頭的。當時,田女士的家人向警察要傳喚證,沒有合法的手續不能帶人,後警察強行將田女士帶上了麵包車,居民對於警察無合法手續帶人不滿,阻攔帶人的汽車不能走,後來,警察以「阻礙公務」罪為由,將其八名阻攔帶人汽車的居民拘留。
拆遷不安置居民有家不敢回
據反映問題的居民說,地方政府在拆遷過程中,居民住宅沒有安置,失去生計的居民不同意拆遷的條款,也就不願意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區政府有關人員和某些警察為了完成區裡交給的任務,每天不定時的到被拆遷戶的家裡,完成他們的「簽字」任務,為了完成這個任務,他們有時半夜裡跑到被拆遷戶的家裡,利用威脅、恐嚇的手段(說你有犯罪前科,正在調查),逼迫被拆遷戶強行簽字。有些向上級反映過問題的居民怕半夜裡被警察抓走。
拆遷過程中弱女子被暴打
2010年10月20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政府做出決定,強行拆除張家界市永定區寶塔崗居委會兩個李姓家的房子。當天是人山人海,光公安干警及巡防隊員就有420人之多,加上工作人員、圍觀群眾千餘人,將兩個李姓家的房子圍的水泄不通。
早上8點鐘左右,將李姓兩家的整棟房子用挖土機挖成一片廢墟,之後工作人員、圍觀群眾都已漸漸離開,挖土機也開始撤退。在撤退的過程中,挖土機開到屈女士家門前的自留地裡時,屈女士看到挖土機把自家門前的路壓壞了,就跟開挖土機師傅說「你們把我家的路壓壞了,我們還沒有搬完家不方便,能不能把路用挖土機整理一下。」哪知禍從口出話還沒講完,就從旁邊過來四名公安干警,將屈女士雙手反剪搭背,準備將她帶走,由於身體虛弱她那裡經得起他們折騰,一聲「媽」沒喊出聲就暈過去了,接著全身抽搐。當時一個鄰居發現屈女士情況不妙,於是就一把抱住屈女士,緊接著另一個鄰居也趕過來,這才將屈女士救出來,那幾名公安干警看情況不妙,只好就此罷手揚長而去。
屈女士當時暈倒在地上,圍觀群眾建議讓警車往醫院送一下,他們理都不理就走了,半小時後120急救車到達,在途中屈女士反覆暈厥兩次,到醫院後,政府官員屈國輝、羅盛蘭、向才祥先後來到病房,政府的領導屈國輝說:「我們也不在,發生這種事沒有辦法,請家屬冷靜,被打了我們出錢治,錢不夠就給我們打電話。」至於他們的違法事實一字不提。
拆遷沒有安置導致兩人離婚
當今社會,各種原因離婚的很多,可因拆遷補償意見不一致導致離婚的並不多見。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的一份離婚協議的內容顯示,男、女雙方因征地拆遷雙方意見達不成一致,男方要求領款拆屋,女方認為補償不合理,因此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經協商自願離婚。離婚協議的簽訂日期為2010年8月30日。
據居民反映,雙方因征地拆遷意見不一致離婚的真正原因是男方有一個穩定的工作——教師,也可以說有一個穩定的收入。2009年11月5日,地方政府拆遷辦的人員深夜拿著一份未填任何內容格式的合同,強迫男方簽字。並聲稱,如不簽字,男方將從學校「下崗」、「開除」。男方為了保住教師這個職位,在精神頻臨崩潰的情況下,只好違心地在這份協議上簽字。事後,男方發現協議書將其被拆遷屋列為「違章建築」,只按每平方米150元領取補助,男方便以「不領錢」抗爭。豈知男方又於2010年8月31日前若不同意,將執行「下崗」、「開除」規定。於此,女方忍痛與男方「協議離婚」。
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為了保證拆遷的順利進行,地方政府還採取類似於「株連九族」的方式進行「株連拆遷」,拆遷戶若未簽署拆遷協議,家屬的工作會被暫停或是被「停職停薪」。對於做生意的就通過工商、稅務等所有與該戶有關的部門對該戶進行封查,叫你不得安寧,拆遷不簽字叫你生意做不下去。如此逼迫居民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安置不到位進京上訪被送進「黑監獄」
2010年9月12日,進京上訪的覃某等人在北京西客站出站後,被預先到來接訪的張家界市永定區崇文辦事處的幾位領導跟蹤,他們走到哪兒,這些人就跟蹤到那兒。後來,張家界駐京辦一個姓朱的打電話叫來了一輛保安公司的麵包車,該保安公司與地方政府是僱主關係。在此之前,地方政府與該保安公司達成了收押上訪人員的服務合同。
該保安公司的麵包車將他們拉到北京市南四環一個叫高立莊的私人住宅處停下,該住宅是一個四合院,也是被拆遷的地方,周邊都已經拆完,只剩下這套四合院還沒有拆。
他們被帶進去後,裡面關了好多人。這是該保安公司在北京市區以及周邊地區設立的眾多「關押點」之一,訪民們稱之為「黑監獄」,在扭送進去後,第一道程序是搜身,繳獲他們的身份證、手機,以及任何物品。之後,他們無法跟外面聯繫,也消解了任何反抗的可能。
保安領頭的說,你們當地領導和你們達成拆遷協議後就將你們送回去,後來,他們在這個又髒、又臭的「黑監獄」裡被關押四天後,永定區崇文辦事處的屈副書記還有駐京辦姓朱的才將他們送回老家。(記者歐陽一平)
短評:
警察介入暴力拆遷事件必須謹言慎行。警察介入此類事件,還是應該保持中立。某些集團的利益受到侵犯,有警察出面撐腰。那麼,弱勢群體和弱勢個體的利益受到侵犯,找誰撐腰?
因拆遷強行將居民帶離現場
局領導在指揮
因拆遷強行將另一居民帶離現場
因拆遷強行將居民帶離現場
因拆遷強行將訪民帶走
因強行拆遷被打傷住院的屈女士
還未拆遷的居民住宅
正在強行拆遷的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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