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錢當獎勵的危險(圖)

一位家長寫信給我,說她一直奉行「鼓勵替代懲罰」,所以把給孩子的零用錢換成幫忙做家事的酬勞,例如:倒垃圾、洗碗一次50元;清理房間、考一百分100元……。一開始還好,現在老大升上國中,老二念五年級後就不靈了。如果他們不缺錢就叫不動,老大還會說現在通貨膨脹,媽媽付的錢兩年沒有漲價,要求加薪。她來信問怎麼辦?

在行為主義盛行時,心理學家發現飢餓的動物進了實驗室後,會很努力的工作以換取食物;哈佛大學的史金納更訂出了有名的報酬率。但是後來發現,猴子會為了好奇心去做沒有報酬的行為,好像除了胡蘿蔔與棒子之外,還有別的成分在內,於是心理學家開始尋找。

有一個實驗是把受試者隨機分成A、B兩組,請他們到實驗室來拼樂高,一連做3天。第一天,兩組都無酬;第二天,A組如果成功拼出一張圖可得到6美元的酬勞,B組無酬;第三天,A組回覆無酬,B組則始終無酬。實驗進行到一半時,實驗者藉故離開10分鐘,請受試者等他一下。他其實是到隔壁的觀察室去觀看。結果發現,第一天,兩組人在他離開後都繼續把圖拼完,平均做了4分鐘才停下來休息,表示他們對玩樂高是感興趣的。第二天,A組因為拼完一圖可拿6美元的酬勞,就很勤勞的做;B組仍然跟昨天一樣,做了4分鐘後停下來休息。但第三天情形就不同了,A組因為沒有酬勞了,工作的熱情馬上下降,而B組還是一樣。

也就是說,如果拿金錢去鼓勵某個行為,行為者會失去內在的驅力,短期內很有效,但是長期下來動機會降低,工作會難以為繼。這是為什麼用錢去鼓勵孩子考一百分,久一點後常常會無效。我們如果想要激發孩子的進取心,不可以把重點放在金錢報酬上,要想辦法激發他的榮譽心和自我價值;不能把學習轉換成商業交易,一旦變成商業行為後,就會失去自主性和創新。

另一個研究是找了23名畫家,請他們自己選出10幅受委託和10幅非委託的畫,送去給藝術評鑒家就創意做評鑒。結果發現,受委託的作品評價遠比自由作品低,因為被人委託時,心中不自覺有綁手綁腳的感覺,創意就低了。人必須做自己的主人才會有成就感,金錢會使創意降低。

因此,如果工作是呆板無趣,薪水愈高表現愈佳,因為這種工作無內在激勵可言;但只要牽涉到最基本的內在認知,光談報酬就不行了。人異於禽獸的地方就在此,人有自我激勵、自我滿足的心。所以,要孩子做家事,不要付他錢,要讓他看到做家事的意義,例如替母親分勞、家是建立在彼此的義務上,所以家人必須相互幫忙……;考一百分不要給他錢,學習的目的不是成績單,成績單只是回饋的一種方式……。理想和熱情會支持一個人一直往前進,金錢只會使人怠惰,父母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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